我国的非正规金融:一个制度经济学的诠释作者:杨春生学位授予单位:安徽大学相似文献(2条)1.学位论文姚耀军转型中的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研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与分析2005国家对农村金融的管制使得中国金融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城乡二元性特征,即,农村金融发展滞后于城市金融发展.国家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其本质在于,国家以金融剩余的形式对农村经济剩余加以切割与转移.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制度活力释放完毕,以及乡镇企业资本密集度提高,这种对农村金融剩余的切割与转移,最终导致农村经济发展受到资本缺乏的制约.此时,农村金融制度就处于一种非均衡状态之中.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兴起是对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的一种响应.当然,作为一种诱致性制度变迁,它同时也是一个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以及非正规金融供需主体这几者之间的一个博弈过程.在国家对农村金融的管制之下,农村金融体系正常的金融功能被异化,农村金融体系按照市场机制有效地配置资源的作用被限制,这正是多年来的农村金融改革之所以没有产生预期效果的要害.近年来,三农问题凸现,农村经济发展迫在眉睫,而这需要农村金融体系正常金融功能的复归.这种复归不仅要求对现有农村金融体系改革的步伐加快,以及各种改革措施系统、配套地推行,更重要的是,国家应放松对农村金融的管制,进一步推进农村利率市场化进程,推动一个竞争性农村金融体系的形成.2.学位论文邓岩基于制度均衡视角的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与创新研究2009解决“三农”问题,离不开农村金融的大力支持。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发展和农村经济增长的关系是否协调,决定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农村领域对于经济资源的需求不断扩大,但是农村金融制度供给却出现了严重不足的状况。一方面,整个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着正规金融机构单一化和垄断化的态势,非正规金融抑制严重;另一方面,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呈现多层次性和多样性的特点。本文遵循了理论基础→实践问题→实证研究→应用研究的基本研究思路。将制度因素作为解释农村金融发展的内生与决定性变量,从农村金融制度供求角度对于转型期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首先提出了我国现行的农村金融制度不适应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求的命题,接着对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的现状进行分析,并且运用制度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对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的问题进行经济学解析;随后,运用比较分析和数据包络分析等多种分析方法,以山东省农信社为例,系统分析了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绩效状况;在通过对美国、法国、德国、日本、印度等国家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路径分析,寻找借鉴之处和对我国制度变迁的重要启示后,针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对农村金融发展的制约因素,提出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政策性建议。论文共设计了八章内容:第一章是导论,第二章是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理论基础,第三章对中国农村金融制度变迁历程进行了简要总结与归纳,第四、五和六章是论文重点调研的内容,首先对我国农村金融制度供求与非均衡的现状及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接着对农村金融制度供求非均衡问题运用制度经济学进行了原因探究,进而以山东省农信社为例,系统分析了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绩效状况;第七章阐述了国外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经验借鉴与启示,第八章,根据以上调研结论,有针对性的提出了基于制度均衡视角的中国农村金融制度改革与创新的政策性建议。主要研究结论:(1)通过理论基础分析,把制度作为经济发展的“内生”变量引入经济分析,建立了本文的理论分析框架:制度供给→制度需求→制度非均衡→制度创新→制度均衡;变迁的收益成本是变迁的动因,产生制度变迁绩效;如果制度变迁会降低统治者可获得的效用或威胁到统治者的生存,那么国家将仍然会维持某种无效率的不均衡,即“诺斯悖论”。从而为农村金融制度非均衡变迁以及制度绩效的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2)在我国经济转型期,“三农”问题凸显,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扩大了对农村金融的需求;与此相适应,农村金融制度在农村经济的发展中也进行了不断地调整,然而这种调整却表现出了明显的非均衡性,即农村金融制度的供求出现了严重的不均衡。主要表现在适应性差、效率性低、完备性不足。通过研究认为制度供求非均衡的主要原因是:从宏观上看,强制性制度变迁方式中政府作用的过度发挥和其所存在路径依赖特性;从微观的角度分析,国有金融机构存在租金偏好和效率偏好的矛盾,合作金融机构卖方垄断、产权缺陷、制度选择集合狭小,形成制度约束和制度冲突;民间金融制度由于政府特殊的制度偏好、意识形态刚性等原因阻碍其发展使得目前的金融制度体现出有效性制度供给不足和无效性制度供给过剩并存的严重不均衡状态。(3)通过比较分析、数据包络分析,本文以山东省农信社为例,实证分析了农村金融制度变迁的绩效状况,结论是: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制度因素对农信社效率的促进作用并不显著,农信社变迁的绩效主要来自政策性因素,由此说明了我国农村金融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一结论与前述的理论分析相一致。(4)通过对美国、法国、日本、德国、印度等国家的农村金融制度变迁路径的比较分析,寻找其制度共性与启示作用。即:金融制度的多样性是农业经济发展的基础;政府的支持而不是干预是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的有力支撑;完备的法律体系是金融支持“三农”发展的主要保障。(5)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研究,我们认识到:要实现我国农村金融的可持续、健康发展,就要积极地推行农村金融制度创新。首先应坚持内生性和多样性的原则,构建起多层次、竞争性、富于活力和效率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其次要合理定位政府在我国农村金融改革中的职能,转变农村金融制度的供给方式;最后要建立健全农村信贷保险和担保体系,进一步完善政策扶持机制。本文链接:授权使用:上海海事大学(wflshyxy),授权号:ec64f0c8-3a06-4e90-b41c-9e16009b5690下载时间:201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