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一、总则(一)根据建设部建设(1991)504号文《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单位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原则,结合建材行业的特点制定本标准。(二)建材行业工程设计的范围分为:水泥、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新型建筑材料、非金属矿、水泥制品、无机非金属材料。(三)建材行业工程设计资格按资历信誉、技术力量、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和装备水平分为甲、乙、丙三级。二、资格标准(一)甲级1.单位资历:(1)从事建材工业工程设计必须具有连续15年的资历(新型建筑材料工业工程设计连续10年的资历)。(2)独立承担两项以上大型建材工程项目的成套设计、并采用了可靠、合理、先进的工艺和装备,设计质量优良,并建成投产经考核验收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设计标准。经济效益良好,社会信誉好。2.技术力量:具有同时进行两个大型工程项目的设计以及相应的前期工作和技术开发工作所必需的设计力量,专业配置合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和连续从事本专业设计10年以上的技术骨干。各专业人员配置详见附表1.3.技术水平:在建材行业中设计经验丰富,居国内先进水平。具有新工艺和新设备开发、原料研究、自动化研究、计算机开发和应用的特长,掌握建材行业设计先进技术。近5年内获得国家级或部级建材工程优秀设计一等奖或二等奖一项以上。参加过建材工程建设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定额等的编制工作。4.管理水平: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体系和综合管理能力,已贯彻实施GB/T19000——ISO9000标准,并具备认证的条件。5.装备水平:有先进齐全的技术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达到建材行业“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纲要。有固定的工作场所。还具有能满足技术开发必要的测试、实验的仪器和手段。(二)乙级:1.单位资历:(1)具有10年以上连续从事建材工业工程设计的资历。(2)独立承担过两项以上中型建村工程项目的设计,并采用了可靠、合理、先进的工艺和装备,设计质量优良,并建成投产经考核验收主要经济指标达达到设计标准。经济效益良好,有一定的社会信誉。2.技术力量:具有同时进行两个中型工程项目以及相应的前期工作和技术开发所必需的设计力量,专业配置合理。具有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连续从事本专业设计7年以上的技术骨干。各专业人员配置详见附表1.3.技术水平:从事建材行业本专业的设计经验丰富,有专业特长,能利用国内外建材行业的技术成果、计算机软件,作出较先进设计成果。近5年内获得省(部级建材工业优秀设计奖一项以上)。4.管理水平: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较完善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5.装备水平:有较齐全的技术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接近建材行业“九五”期间CAD技术发展纲要的要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三)丙级:1.单位资历:(1)具有连续5年以上从事建材工业工程设计的资历。(2)独立承担过一个以上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并已建成投产经考核验收,质量和效益良好。2.技术力量:有同时承担两个小型工程项目的设计以及相应的前期工作的设计力量,技术人员专业基本配套。具有工程师和连续从事专业设计工作5年以上的技术骨干。各专业人员配置详见附表1.3.技术力量:掌握建材行业技术,具有一定的设计经验,设计过的工程项目能正常生产,企业和社会经济效益均好。4.管理水平:有较完善的管理规章制度和兼职管理人员。5.装备水平:具有必需的技术装备,有固定的工作场所。三、承担任务范围取得甲级建材行业工程设计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担建材工程设计任务,按专业其范围和规模不受限制。取得乙。丙级设计资格的单位允许承担的业务范围见附表2.建材行业工程设计单位可以承担工程项目内相应的生产必要配套工程和设施的设计。主要有:利用废热再生工程余热发电系统;110千伏及其以下的输、变、配电设施:30公里以内的厂区和矿用铁路专用线和公路;生活福利设施;矿山;通信;消防;环保等。四、附则(一)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国家建材局建材综计发〖1992〗260号通知颁布的“建筑材料行业工程设计资格分级标准”同时废止。(二)本标准由国家建材局规划发展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