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水电安装工程承发包合同合同编号:发包方(全称):承包方(全称):为落实岗位责任,保证工程质量、工期与安全生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现就水电工程项目发包给乙方施工,并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共同遵照执行。一、工程概况:1、工程地点:2、工程面积:约万平方二、工程承包范围:1、甲方提供的经审查的水电含消防安装工程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设计更改、甲方通知书、图纸会审纪要。2、与有关部门的施工界限:若以上承包范围与电信、有线电视、电力、自来水、市政雨、污水、燃气等有关部门须由他们施工的相抵触部分,由相关部门施工。3、图纸上所有的水电消防项目。三、合同工期: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配合土建统一安排的工期进行施工,不单独安排工期。合同签订后天之内乙方应提供如何保障安全、施工质量的方案及根据土建工期编制施工计划,合理安排劳力、机械、材料进场施工。2、安装过程中,如发生下列情况工期可顺延,不计算延误工期费用索赔:A、因甲方原因,需设计修改确实影响施工进度。B、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四、工程承包方式及计价方式:1、水电项目按以下计价条款进行计价,以2009年国家定额取费标准总造价下浮(含税金及其它管理费用)。2、工程量按甲方审核后的实际工程量为准。五、付款方式:1、乙方垫付工程款及材料款至框架十层,甲方付已完成工作量的80%,预埋期间按20元每平方计价给乙方,以后按月进度的80%形象预算付款。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按要求移交有关竣工图、内业资料、有关设备产品使用说明书、保修证书、验收合格证书后付至已完工程量的98%。余款2%作为工程保修金不计息。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后完成全部保修工作30天内付清余款。六、工程质量标准及验收:1、按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合格。2、双方对材料、工程质量有争议,由甲方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鉴定,所需费用由乙方垫付。鉴定为质量合格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鉴定为质量不合格的,鉴定费用及相关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七、材料、设备管理要求:1、乙方进场的材料、设备均须经甲方检查认可后方可安装。2、甲方不指定品牌,品牌由乙方指定。乙方必须使用合格产品,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八、保修和售后服务:1、本工程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个月免费保修服务。2、渗水、漏水等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情况下,乙方承诺在甲方通知后小时内赶到现场。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乙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每个维修项目完成后,经业主和甲方验收并签字后,方为该维修项目本次维修完毕。九、甲、乙双方责任:1、甲方的责任(1)提供引至本小区内的施工水源、电源(二级电箱以上的电源),具体引至各用水点、用电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临设供乙方临时堆放材料及办公使用,和其所有工人的住宿。(2)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施工安全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施工验收确认工作。(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4)协议签订后,甲方提供完整的水电施工图纸套。2、乙方责任:(1)在施工期间,乙方至少需安排1位现场技术管理人员(联系人:),甲方发现施工现场管理员不在岗,每次罚款500元。(2)乙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组织施工、管理,并随时接受有关各方面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含承担第三方损失及有关费用,一万元以内)均由乙方承担,超过一万元按照责任划分。(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并承担损害修复的费用。(4)水电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时,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前小时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监理或甲方签字认可,乙方自行隐蔽的,甲方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每次1000元罚款,并要求重新隐蔽验收直至符合要求。(5)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6)乙方需自行提供劳保用具给一线施工人员,尊重一线施工人员的劳动成果,不得任意扣发工人劳动报酬,否则乙方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乙方必须及时支付班组的劳务费、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若政府需要乙方人员办理社保、劳保,乙方需负责办理并承担费用。(7)相应的内业资料由乙方负责完成,并提供完整的备案用竣工图套。(8)各班组墙体、楼板预留洞、管槽待管、桥架、风管、风口、箱体等就位施工完毕,其塞缝由各自班组在土建粉刷之前完成,土建粉刷后因乙方原因需重新打洞、割槽其塞缝、粉刷均由乙方无偿负责。十、违约责任1、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万元整。若两个月不能开工,甲方如数退还保证金。工人进场再履约保证金万元整。工程正负零退还保证金万元整。余下三月内退还。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甲方违约,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1)甲方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3)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3、当发生下列情况时视作乙方违约:(1)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2)因乙方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4、甲方未按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内支付预付款、工程款的,应按照逾期支付款项的逾期每日内的分之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将验收合格后的工程交付甲方,或乙方逾期将已验收合格的竣工资料交付甲方的,乙方应按照元/天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对乙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安全、施工质量、拖延工期等问题,甲方有权采取罚款、责令整改等措施。十一、争议解决:1、甲方、乙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无条件配合,并扣罚乙方现有工程投入未支付部分的工程款做为违约金:●乙方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者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出现质量、安全问题,又拒绝服从甲方、建设方及监理、设计单位要求整改的;●未经甲方同意,无故拖延工期的。十三、合同生效与终止:1、双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乙方向甲方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2、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十四、合同份数: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十五、合同生效:1、合同订立地点:2、本合同双方约定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方(公章):乙方代表:地址: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手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固定电话):电话:传真:开户银行:账号:税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