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解读讲义(四)主讲人:王自力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同与不同。•(一)3个标准的的概述•《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自2014年3月1日起实施。•《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是“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管理,统一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的基本原则、流程和内容,保障建筑施工安全”的国家标准,是所有建筑施工都必须遵守的安全技术标准。•3.0.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为安全分析技术、安全控制技术、监测预警技术、应急救援技术及其他安全技术等五类。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同与不同。•(一)3个标准的的概述•《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是有关建筑基坑支护设计、施工的行业标准。•1.0.2本规程适用于一般地质条件下临时性建筑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检测、基坑开挖与监测。对湿陷性土、多年冻土、膨胀土、盐渍土等特殊土或岩石基坑,应结合当地工程经验应用本规程,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规定。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同与不同。•(一)3个标准的的概述•《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是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使用与维护中保障基坑工程安全的行业标准。•1.0.1为在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使用与维护中保障基坑工程安全,做到技术先进、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开挖深度大于或等于5m的建筑深基坑工程的施工、安全使用与维护管理。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同与不同。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相同与不同。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的相同与不同•本《规范》是在《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的基础上进行编制的,遵循了下列原则:•1、《规范》紧密结合当前我国已发布的建设施工的各项标准规范的要求,以便通过本《规范》的实施,推动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的有效控制,改善深基坑工程施工和周边环境的安全状况,减少安全伤亡事故。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的相同与不同•2、《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包含基坑支护的勘察、设计、施工、监测等内容,以设计计算、验算偏多;•3、《规范》的编制是以“施工安全”角度出发,仅限于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从安全风险控制的角度,全面覆盖深基坑工程施工全过程;五、比较《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与《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的相同与不同•4、《规范》是对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基本要求,并不是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的最高要求。•因此在执行本《规范》的同时,鼓励企业根据施工实际的需要,进行技术创新,不断提高安全施工能力和技术水平。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1、《规范》的强制性条文在“5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中“5.4应急预案”这一节的“5.4.5”条:•“5.4.5基坑工程变形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或出现基坑、周边建(构)筑、管线失稳破坏征兆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作业,撤离人员,待险情排除后方可恢复施工。”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规范》条文说明对5.4.5条是这样说明的:•“5.4.5本条为强制性条文,基坑工程坍塌事故会产生重大财产损失,应避免人员伤亡。基坑工程坍塌事故一般具有明显征兆,如支护结构局部破坏产生的异常声响、位移的快速变化、水土的大量涌出等。当预测到基坑坍塌、建筑物倒塌事故的发生不可逆转时,应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临近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当基坑出现变形、沉降、位移、开裂、渗水等征兆,或基坑监测数据超过报警值时,就有可能发生基坑坍塌事故,工地应:•立刻启动应急预案;•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临近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报告公司上级部门和建设、监理、设计单位;•共同勘察现场,分析原因,制订抢险和修补的技术方案和措施;•组织人员、设备和材料,及时进行抢修;•避免事故的扩大与漫延。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2、《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有“5.2.1”、“7.2.2”两条。•5.2.1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工程特点和以往生产安全事故资料,全面、完整,覆盖施工全过程。•《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条文说明对5.2.1条是这样说明的: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5.2.1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常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全面、不完整,未能覆盖施工全过程有关,也和安全技术措施不能和施工企业的具体情况有机结合有关。要求建筑施工安全技术分析应结合项目特点和以往安全事故统计分析资料进行,主要是为了保证安全技术分析的针对性和与公司或项目部具体情况的有机结合,使得提出的监控要点和安全对策能更好地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安全措施中体现。”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6与企业内部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7与外部政府、消防、救险、医疗等相关单位与部门的信息报告、联系方法;•8组织抢险急救、现场保护、人员撤离或疏散等活动的具体安排;•9重要的安全技术记录文件和相应设备的保护。•《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条文说明对7.2.2条是这样说明的:•“7.2.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应急预案针对性强,是具体指导某类特定事故救援的专门方案。”六、《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与《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的强制性条文与解读•7.2.2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应急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潜在的安全生产事故、紧急情况、事故类型及特征分析;•2应急救援组织机构与人员职责分工、权限;•3应急救援技术措施的选择和采用;•4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物资的配置、选择、使用方法和调用程序;•5应急救援设备、物资、器材的维护和定期检测的要求,以保持其持续的适用性;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一)编制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必须在调查施工、使用与维护过程的危险源的基础上进行分析,根据危险源分析结果,编制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符合下列规定:•1应针对危险源及其特征制定具体安全技术措施;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2应按消除、隔离、减弱危险源的顺序选择基坑工程安全技术措施;•3应论证安全技术方案的可靠性和可行性;•4应根据工程施工特点,提出安全技术方案实施过程中的控制原则、明确重点监控部位和监控指标要求;•5应包括基坑使用与维护的全过程;•6设计和施工发生变更或调整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进行相应的调整和补充。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二)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与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基坑工程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方案获有关专家论证通过后,应同时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与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基坑工程才能开工。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三)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工程概况,包含基坑所处位置、基坑规模、基坑安全等级及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结果、支护结构形式及相应附图;•2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包含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分析;•3危险源分析,包含基坑工程本体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源分析;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4各施工阶段与危险源控制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含围护结构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拆除、土石方开挖、降水与排水等施工阶段危险源控制措施,施工各阶段的施工用电、消防、防台防汛等安全技术措施;•5信息施工法实施细则,包含对施工监测成果信息的发布、分析,决策与指挥系统;•6安全控制技术措施、应急处理预案;•7安全管理措施,包含安全管理组织及人员的教育培训等措施;•8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包含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启动和应急终止。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四)危险源识别•危险源识别与分析•应根据基坑工程周边环境条件和控制要求、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方案、地下水与地表水控制方案、施工能力与管理水平、工程经验等进行,并应根据危险程度和发生的频率,识别为重大危险源和一般危险源。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重大危险源的特征:•1土石方开挖施工对邻近建(构)筑物、设施必然造成安全影响或有特殊保护要求的;•2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的;•3改变现行设计方案,进行加深、扩大及改变使用条件的;•4邻近的工程建设,包括打桩、基坑开挖降水施工影响本基坑支护安全的;•5邻水的基坑。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一般危险源的特征:•1存在影响基坑工程安全性、适用性的材料低劣、质量缺陷、构件损伤或其它不利状态;•2支护结构、工程桩施工产生的振动、剪切等可能产生流土、土体液化、渗流破坏;•3截水帷幕可能发生严重渗漏;•4交通主干道位于基坑开挖影响范围内,或基坑周围建筑物管线、市政管线可能产生渗漏、管沟存水,或存在渗漏变形敏感性强的排水管等可能发生的水作用产生的危险源;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5雨季施工,土钉墙、浅层设置的预应力锚杆可能失效或承载力严重下降;•6侧壁为杂填土或特殊性岩土;•7基坑开挖可能产生过大隆起;•8基坑侧壁存在振动荷载;•9内支撑因各种原因失效或发生连续破坏;•10对支护结构可能产生横向冲击荷载;•11台风、暴雨或强降雨降水施工用电中断、基坑降排水系统失效;•12土钉、锚杆蠕变产生过大变形及地面裂缝。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五)应急预案•基坑工程发生险情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1基坑变形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分层、分段土方开挖等施工方案,并宜采取坑内回填反压后增加临时支撑、锚杆等;•2周围地表或建筑物变形速率急剧加大,基坑有失稳趋势时,宜采取卸载、局部或全部回填反压,待稳定后再进行加固处理;•3坑底隆起变形过大时,应采取坑内加载反压、调整分区、分步开挖、及时浇注快硬混凝土垫层等措施;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4坑外地下水位下降速率过快,引起周边建筑与地下管线沉降速率超过报警值时,应调整抽水速度,减缓地下水位下降速度或采用回灌措施;•5围护结构渗水、流土时,可采用坑内引流、封堵或坑外快速注浆的方式进行堵漏;情况严重时应立即回填,再进行处理;•6开挖基坑底面出现流砂、管涌时,应立即停止挖土施工,根据情况采取回填、降水法降低水头差、设置反滤层封堵流土点等方式进行处理。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基坑工程施工引起邻近建筑物开裂及倾斜事故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下列处置措施:•1立即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2增设锚杆或支撑;•3采取回灌、降水等措施调整降深;•4在建筑物基础周围采用注浆加固土体;•5制订建筑物的纠偏方案,并组织实施;•6情况紧急时,应及时疏散人员。七、施工安全专项方案的编制与实施•基坑工程引起邻近地下管线破裂时,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1立即关闭危险管道阀门,采取措施防止产生火灾、爆炸、冲刷、渗流破坏等安全事故;•2停止基坑开挖,回填反压、基坑侧壁卸载;•3及时加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