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内容根据国家《民用建筑节能条例》规定,公司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节能方面的监理工作,提出建筑节能监理工作的内容、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建筑节能分项工程监理工作要点。各项目部要组织人员认真学习,更好、更规范地进行建筑节能监理工作。A、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规定,建筑节能工程作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包含了墙体节能工程、幕墙节能工程、门窗节能工程、屋面节能工程、地面节能工程、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和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等10个分项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并非是相对独立的一个分部工程,而是贯穿于整个单位工程的施工过程。但是,建筑节能又是作为单独一个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和评定。因此,建筑节能工程的监理质量控制是动态控制过程,可以把建筑节能监理工作内容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涉及的专业多、工程范围广、建设期限长等特点,监理在施工准备阶段时应掌握本工程的建筑节能目标,制定建筑节能监理规划。从工程建设监理和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方面的理解,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1)施工图会审。应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允许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2)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2)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编制建筑节能监理实施细则。按照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编制符合本工程建筑节能特点的、具有针对性的监理实施细则。(4)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正式施工前,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J0411-2007)规定,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建筑节能检验批划分,可参照下表。建筑节能分项工程划分序号分项工程主要验收内容1墙体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门窗节能工程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屋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地面节能工程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6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保温材料;热力入口装置;调试等。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10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源、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二、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1)监理工程师应按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进场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保证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检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有效,是否与设计和产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4)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期限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2)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4)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旁站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5)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质量验评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质量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6)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单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三、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1)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2)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3)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4)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要求的情况。建筑节能专项质量评估报告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的基本情况。2)评估依据。本工程执行的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即国家及地方建筑节能设计、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要求。3)质量评价。本工程在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对保证工程质量采取的措施,以及对出现的建筑节能施工质量缺陷或事故,采取的整改措施等。可从以下几方面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价:①对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审核情况;②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关键节点旁站、日常巡视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现场检查的情况;③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的情况;④对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的处理意见。4)核定结论。本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是否已按设计图纸全部完成施工;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国家及本市强制性标准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是否齐全等。综合以上情况,核定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合格或不合格。(5)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B、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应以人为核心,预防为主,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在工程质量控制方面,监理组织参加施工的各承包单位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并对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通常质量控制的监理工作方法包括:审查、复核、旁站、见证、平行检测、巡视、工程验收、指令文件、支付控制、监理通知、会议、影像记录等方式,同时可以通过样板施工示范,推动节能工作的开展。一、审查审查是工程监理进行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之一,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审核、熟悉节能工程设计施工图纸建筑节能施工图纸必须使用经施工图设计审查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纸,有关部门签发审图通过证书在监理备案。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人员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标准和要求,对工程难点、不明问题、技术指标等提出要求,形成会议纪要,并经与会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执行。比如审核墙体节能工程设计文件时,需要掌握以下内容:(1)外墙外保温由功能分为的墙体结构层,保温层、保护层、饰面层四部分组成,关键技术问题:安全、防裂、耐久。(2)材料性能要求:1)主墙体材料应为非燃烧体,并能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耐火极限的要求,具有较高的强度(能满足承重或承重的要求),易于施工,有利于环保,并可再生。2)保温材料应为阻燃或非燃烧体,并具有一定的强度,吸水率低,无毒、无污染,有利于环保。3)建筑饰面(内外)材料能与主体墙或保温材料结合安全可靠,并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和耐候性。2、审查施工单位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监理审核承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具有符合工程规模要求的相应资质;施工单是否有健全的质保体系和安保体系及各项管理制度;审查项目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及特种工的资质与条件是否符合工程任务的要求,确保施工队伍具有承担本工程任务的资质,以及施工的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进场施工。进场后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中“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附录A.0.1表)的要求进行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对从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作业的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必要的实际操作培训。3.审批、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结合工程的实际条件和状况,要求施工单位在节能保温施工开工前报送详细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方案。监理工程师应着重审查:专项节能工程施工方案是否满足设计图纸、节能规范、标准和强制性标准要求,主要技术组织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施工程序是否合理,材料的质量控制措施、施工工艺的是否能够先进合理地指导施工;对特殊部位(门窗口、阳角、变形缝等)是否明确专项措施、要求和质量验收标准,是否确定节能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措施、环境保护措施和季节性施工措施。施工技术方案应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监理报审,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监理应按照审批后的施工方案检查、验收。4.检查、备案建筑节能工程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专家论证建筑节能工程采用的“四新”即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鉴定或备案,审查施工方对新的或首次采用的施工工艺是否进行评价,并审查所制定的专门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工程师对节能“四新”和有关订货厂家等资料进行审核,对产品质量标准应进行双控,即设计标准及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和淘汰的产品。二、复核建筑节能工程监理的另一个特点是工序比较多。除了在质量控制前需要规定相关工序之间交接的控制内容外,在节能工程施工中,监理需要做好复核工作。监理复核的主要内容有:墙体主体结构基层的坐标、尺寸和位置复核,保温层、饰面层厚度复核,墙体节能构造部位复核等;幕墙结构基层尺寸复核等;门、窗和玻璃安装尺寸复核,热桥薄弱部位构造措施复核等;屋面结构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和面层等尺寸复核;地面结构基层、保温隔热层、隔离层、保护层、防水层和面层等尺寸复核;采暖节能工程、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等安装尺寸复核。对于关键部位,监理复核后,应组织相关单位共同进行阶段性验收或实地检查验收,办理交接检手续。三、旁站监理应在监理规划中编制专门的旁站监理工作方案,明确旁站监理人员及其职责、工作内容和程序,需要旁站的工程部位或工序等,并在节能工程专项监理细则中规定具体的旁站要求。方法、措施和记录要求。监理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重点施工部位和隐蔽工程及影响工程质量的特殊过程和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应按质量计划目标要求,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工序控制,对关键部位进行旁站监理,中间检查和技术复核,防止质量隐患。在旁站过程中,如发现有不按照规范和设计要求施工而影响工程质量时,应及时向施工单位负责人提出口头或书面整改通知,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于无法及时整改事项,应在事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