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_规范新旧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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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新旧对比(本次新旧规范对比说明仅基于于TEN项目,未涉及到部分未做说明)建筑篇世源科技工程有限公司简介按照陕西省消防总队指示,TEN项目各个单体、总平面、综合管沟等各个单项的消防报审和后期消防验收在建筑专业中均按照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新版规范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为征求意见稿,编写日期:2010年7月5日,此本规范预计于规范正式发布时间为1-2个月,本规范将替代《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即:我们通常说的《建规》和《高规》合二为一。陕西省消防总队建议替换规范的情况背景:封装厂房的办公区为高度>24m,且存在民用建筑类型,应属于《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的范畴(SYC正是如此设计);核心区高度>24m,且为生产类型,应属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的范畴(SYC正是如此设计)。最终陕西省消防总队说法:TEN-PJT消防审查及验收均按最新消防规范执行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由于更替规范,将会引起一些其他问题的产生,本次说明将阐述在TEN项目中新旧规范之间的新问题。注:以下说明中将用简写形式,其中《建规》为《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高规》为《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年版);《新建规》为新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201*。1、总则中规范适用范围1.1、《新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民用建筑等等。1.2、《建规》:所有生产类厂房和存储类仓库;9层及9层以下的居住建筑(包括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m的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地下、半地下建筑(包括建筑附属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等等。《高规》:新建、扩建和改建的高层建筑及其裙房;十层及十层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公共建筑等等。TEN项目中需要调整相关设计说明2、总则其他说明2.1、《新建规》:1.0.4、当同一建筑物内设置有多种使用功能场所时,不同使用功能场所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其他防火设计应根据本规范的相关规定确定。2.2、《建规》、《高规》中均无此要求。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3、术语3.1、《新建规》:2.0.18封闭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火分隔设施,以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0.19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2.0.20避难走道:走道两侧采用实体防火墙分隔,并设置有防烟设施等,用于人员安全通行的走道。3.2、《建规》中2.0.18封闭楼梯间:用建筑构配件分隔,能防止烟和热气进入的楼梯间;2.0.19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防烟前室,或设有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新建规》的避难走道为民用建筑新增加的,本次封装厂房性能化设计的避难走道为生产区,故此性能化设计还是有必要的。4、厂房和仓库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4.1、《新建规》:表3.2.1注2:各类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和燃烧性能可按本规范附录C确定。4.2、《建规》无此要求。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根据此条关于具有耐火极限要求的构件,后期选用附录C中的做法将有依据可循。5、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5.1、《新建规》:3.2.4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构件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他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2、设置有自动灭火系统的多层丙类厂房的屋顶承重构件;3、丁、戊类厂房(仓库)的梁、柱、屋顶承重构件。5.2、《建规》:3.2.4下列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梁、柱可采用无防火保护的金属结构,其中能受到甲、乙、丙类液体或可燃气体火焰影响的部位,应采取外包敷不燃材料或其它防火隔热保护措施:1设置自动灭火系统的单层丙类厂房;2丁、戊类厂房(仓库)。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根据此条关于具有耐火极限要求的构件,后期选用附录C中的做法将有依据可循。6、厂房内含有丙类液体储罐6.1、《新建规》:3.3.7、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量不应大于5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6.2、《建规》:3.3.11厂房中的丙类液体中间储罐应设置在单独房间内,其容积不应大于1m3。设置该中间储罐的房间,其围护构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相应要求,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本次新规范对储量有所放宽7、丙、丁、戊类厂房与非厂房、仓库类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防火间距要求7.1、《新建规》:3.4.5当丙、丁、戊类厂房与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7.2、《建规》:3.4.5当丙、丁、戊类厂房与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均为一、二级时,其防火间距可按下列规定执行:1当较高一面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或比相邻较低一座建筑屋面高15m及以下范围内的外墙为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本次新规范对贴临工业建筑的公共建筑调整为民用建筑8、厂房的防爆8.1、《新建规》:3.6.2:有爆炸危险的厂房或厂房中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应设置泄压设施。8.2、《建规》:3.6.2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应设置泄压设施。1#封装厂房内一层和二层的集尘室为有爆炸危险的部位,需要做泄压措施。9、有爆炸危险区域要求9.1、《新建规》:3.6.10、有爆炸危险区域内的楼梯间、室外楼梯或与相邻区域连通处,应设置门斗等防护措施。门斗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不应低于2.00h的实体墙,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并应错位设置。9.2、《建规》中无此要求。TEN项目中23#废弃物仓库不符合此要求,集尘室向外空间开门应设置门斗;1#封装厂房内一层和二层的集尘室为有爆炸危险的部位,通向其他部位空间的门洞应设置门斗。10、仓库内有爆炸危险要求10.1、《新建规》:3.6.14、有爆炸危险的仓库或仓库中有爆炸危险的部位,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10.2、《建规》3.6.13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仓库,宜按本节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11、民用建筑耐火等级11.1、《新建规》:5.1.3、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应根据建筑的火灾危险性和重要性等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地下、半地下建筑(室),一类高层建筑及其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11.2、《高规》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建规》5.1.8、地下、半地下建筑(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重要公共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封装厂房三个区域均为一级耐火等级,动力站和WWT管理栋地下室均为一级耐火等级,其余均为二级耐火等级。12、民用建筑建筑构件耐火等级12.1、《新建规》表5.1.2楼梯间、前室的墙电梯井的墙,一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2.0h不燃烧体材料,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为2.0h不燃烧体材料12.2、《高规》表3.0.2无前室隔墙的要求;《建规》表5.1.1无前室隔墙的要求。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13、民用建筑门厅吊顶要求13.1、《新建规》5.1.7二、三级耐火等级建筑中的门厅、走道的吊顶应采用不燃烧体。13.2、《建规》5.1.6三级耐火等级的下列建筑或部位的吊顶,应采用不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25h的难燃烧体;《高规》无要求。TEN项目动力站、材料仓库、物流栋和WWT管理栋中均不符合要求。14、民用建筑外墙保温和外墙装饰14.1、《新建规》5.1.9、民用建筑外保温和外墙装饰的防火设计应符合本规范附录D的要求,或经权威试验机构通过实体火灾试验确定。14.2、《建规》无要求;《高规》无要求TEN项目中各个单体屋面保温层如采用挤塑聚苯板保温层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且屋顶与外墙交界处、屋顶开口部位四周的保温层,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A级保温材料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15、地下、半地下室防火分区要求15.1、《新建规》表5.3.1地下、半地下室建筑层数不宜超过3层,地下、半地下室内设备用房的防火分区允许建筑面积不应大于1000m215.2、《建规》无要求;《建规》无要求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16、建筑内设置中庭的防火要求16.1、《新建规》5.3.3、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中庭与每层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防火分隔物的耐火极限不应小于3.00h。必须设置的门或窗,应采用火灾时可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或甲级防火窗。16.2、《建规》5.1.10建筑物内设置中庭时,其防火分区面积应按上下层相连通的面积叠加计算;当超过一个防火分区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房间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2、与中庭相通的过厅、通道等处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防火门或防火卷帘应能在火灾时自动关闭或降落。防火卷帘的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7.5.3条的规定;3、中庭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设置排烟设施;《高规》5.1.4高层建筑内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廊、敞开楼梯、自动扶梯、传送带等开口部位时,应按上下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之和不应超过本规范第5.1.1条的规定。当上下开口部位设有耐火极限大于3.00h的防火卷帘或水幕等分隔设施时,其面积可不叠加计算。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17、民用建筑平面布置17.1、《新建规》5.4.1民用建筑的平面布置,应结合不同场所的实际用途及其火灾危险性、安全疏散要求等因素合理布置。建筑中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分隔。17.2、《建规》无要求;《高规》无要求TEN项目中均符合要求。18、高层建筑内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设置层数要求18.1、《新建规》5.4.6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的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当必须设置在其他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2;2、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3、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18.2、《高规》6.1.7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餐厅、营业厅和阅览室等,其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m;其它房间内最远一点至房门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15m。TEN项目中封装厂房五层多功能厅和会议室均不满足要求。19、柴油位于民用建筑要求19.1、《新建规》5.4.9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布置在首层及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的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19.2、《高规》4.1.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高层建筑和裙房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4.1.3.1可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55℃;《建规》5.4.3柴油发电机房布置在民用建筑内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宜布置在建筑物的首层及地下一、二层。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TEN项目中动力站房内均符合要求。20、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其储罐布置要求20.1、《新建规》5.4.10、供建筑内使用的丙类液体燃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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