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新规范实施: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有所增加核心提示:新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规范》)已于2015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规范显示,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比以往有所增加,在实际工程中也节省了一些设备用房,这就使在设计大空间商业建筑时,能够更为灵活合理地划分空间。新版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下称《规范》)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范》整合了原《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使之更加系统化。同时,《规范》还填补了原规范在避难走道、救援场地、救援窗口等方面的空白,对剪刀梯、消防电梯、防火卷帘等方面的设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放宽了防火分区面积、疏散人数、疏散宽度及防火分区安全出口等方面的限制。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讨论《规范》对建筑设计的影响。防火分区面积第一,《规范》对高层建筑不再以一、二类加以区分,统一高层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为1500平方米(加喷淋增加一倍),更为直接便利地指导了设计工作。第二,单、多层民用建筑按耐火等级,防火分区最大允许面积为2500平方米(一、二级),1200平方米(三级),600平方米(四级),加喷淋增加一倍。防火分区的最大允许建筑面积比以往有所增加,在实际工程中也节省了一些设备用房,这就使在设计大空间商业建筑时,能够更为灵活合理地划分空间。公共建筑《规范》对于超市在整体设计和细节处的影响都是比较大的,重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避难走道的长度限制。《规范》规定:“任一防火分区通向避难走道的门至该避难走道最近直通地面的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米”。一般超市的一层会作为独立的外租区,《规范》对避难走道长度限制的从严,至少会使卖场损失1—2个店铺,减少收益。第二,消防电梯设置密度的增加。《规范》要求:“埋深大于10米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应设置消防电梯。”首先,消防电梯设置密度的增加会直接导致设备成本的增加;其次,以一部3平方米的电梯为例,电梯井本身面积在9平方米左右,加之周围的通道和前室设置,至少损失将近20平方米的可租面积。但对于一个卖场整体来说,因为要考虑便利性规划,影响到的可能是全部的流线设计。第三,防火卷帘的长宽要求从严。《规范》提到,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宽度应小于或等于10米;当该部位宽度大于30米时,防火卷帘的宽度小于等于该部位宽度的1/3,且不大于20米。这就意味着,必须用搭配防火墙的方式来完成防火布局,但防火墙并不具备视线穿透力,可能会造成卖场分隔效果,这是对卖场影响最大的一点,也就意味着需要商家在人群疏散、人员培训等方面做更多的工作。住宅建筑目前,高层住宅和超高层住宅越来越多,《规范》也在这方面增加和调整了一些相应的条文。第一,《规范》重新定义了高层建筑,即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非单层厂房,仓库和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住宅层高3米计算,《规范》取消了原高层建筑对层数的要求,全部按照每层3米折算成建筑高度。从实际工程来讲,按建筑高度会更准确,按层数会出现较大的出入。第二,《规范》放宽了对封闭楼梯间的要求。封闭楼梯间不能自然通风或自然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或防烟楼梯间。此处提到当封闭楼梯间的自然通风(开窗面积)达不到要求时,不一定要做防烟楼梯间,可以直接对楼梯间加压送风,省去了前室的设置。第三,《规范》新增了救援场地的提法。救援场地要求能承受消防车的重量,这势必要求地面全部硬铺装,对景观就有了一定的影响,这时就需要与景观设计之间相互协调沟通,如果景观确实需要绿地,按常规理解,应该可以做成隐性消防车道,但此部分绿化是否可算入绿化率,对总图的绿化指标有极大的影响,需要设计单位和当地规划部门协调沟通。第四,《规范》明确了“三合一”前室可以在住宅建筑中使用。楼梯间的共用前室与消防电梯的前室合用时,合用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平方米,且短边不应小于2.4米。此条明确提出允许住宅建筑使用“三合一”前室,如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住宅的公摊面积,提高了各户型的使用率,不管是对设计还是对住户,可以算是一个重大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