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厂安全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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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第一章项目概况一、地理位置渐江县增华窑厂现位于渐江县七雄镇,该厂东、南面均为人工水塘(占地35亩),西面为七雄镇三支渠、北面为农田。二、自然条件渐江县地处江苏省北部,位于沂沭河下游,地理坐标为北纬33度53分至34度25分,东经118度30分至119度11分,南北55公里,东西60公里。北与东海县接壤,南与泗阳县、淮阴区相连,东与灌云县、灌南县、涟水县毗临,西与宿豫区、新沂市接界。地形西高东低,韩山是全县最高峰,海拔70米,全县国土面积229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204万亩,水面45.28万亩,荒滩13.5万亩。渐江县处于温暖带季风气候区,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量充足,雨量充沛,其相关气象条件如下:历年平均气压:10130Mpa历年平均降雨量:910mm历年年最大降雨量:1050.8mm历年一日最大降雨量:224.6mm历年平均气温:14℃平均日照时数为2291.6小时极端最高气温:39.4℃极端最低气温:-13℃平均雾日为44天历年平均相对湿度:76%历年平均雷暴日:20d历年最大风速:18.6m/s常年主导风向为东—东北风,西北风次之历年最大冻土深度:26mm地震基本烈度:七度三、企业简介渐江县增华窑厂建于1981年,厂长王以成。企业占地约80亩,企业固定资产90万元,企业现有职工70多人。该厂主要生产砖,年生产能力为标准砖2.5万方,有力地支持了地方建设。主要设备有:笼式破碎机2台、成型挤压机1台,内置式滚筒破碎机1台、B50皮带输送机2台,接入动力源有200KVA变压器一台。企业拥有20门轮机窑一座(高5.5米),烟囱1座(高45米)。原料(φ80米*φ55米*3米圆台形)和半成品及成品堆场各一处。四、工艺流程该砖瓦厂无专用取土用地,原料土方均为外购,企业内设圆台形原料料场一处,底面直径φ80m,顶部直径φ55m,高3m。原料和内燃材料经过破碎、搅拌、挤压、截条、切条等工序后,制成砖坯,经自然风干后,进窑烧制成成品砖。具体生产工艺过程见下图所示:原料一次破碎皮带输送夹辊皮带输送内燃材料辊道输送二次破碎皮带输送截料挤压成型烧结晒制堆剁砖坯切条冷却出窑成品第二章评价目的和依据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监管一字[2002]32号)以及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江苏省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安监[2003]50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按照省、市两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统一部署,受渐江县增华窑厂委托,宿迁市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核中心承担该厂劳动安全卫生评价工作。我中心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专家从企业整体布局、工艺流程、设备运行状况、作业环境及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等方面入手,对该企业进行了全面、系统的现场考察、调研,搜集和整理相关资料,分析、辨识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并运用多种安全评价方法,经过定性和定量评价,对系统可能发生的事故及其危害程度作出了比较准确的判断,并结合现场实际条件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安全防范对策措施。本报告在编制过程中,得到了宿迁市和渐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渐江县增华窑厂的大力支持,在此,向他们表示最诚挚的感谢!一、评价目的本评价的宗旨是: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项目工程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从而判断该项目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为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决策提供依据。基本目的是:提高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管理效益和经济效益。通过对建设项目本身固有的危险、有害因素提炼、分析,找出其内在的规律,并加以控制,使因事故及危害引起的损失最少,预防因小的失误导致大的灾难,优选有关安全措施和方案,以寻求最低事故率、最低职业危害和最优的劳动安全卫生投资效益,确保工程项目实现安全生产。具体如下: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建设项目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2、找出本项目运行过程中的固有危险、有害因素及产生危险、危害的主要条件;3、对装置运行过程中固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和评价;4、对其控制手段进行评价,同时预测其安全等级,并估算事故后果;5、提高装置安全运行等级的安全卫生对策措施,消除、预防或降低装置危险性,为装置的生产运行和日常管理提供依据。二、评价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依据1、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5.9.1)(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2002.11.1);(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1992.11.7);(4)《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1997.1.1);(5)《关于生产性建设工程职业安全监察的暂时规定》的通知;(原劳动部[1988]48号文)(6)《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3.15);(8)《矿山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2年5月1日起施行);(10)《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原劳动部第3号令);(11)《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整治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一字2003第32号)。2、标准规范(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1);(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2001修订);(3)《江苏省矿山安全生产条件许可证管理办法》(苏安监2001-19号);(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5)《火灾报警控制通用技术条件》(GB4717-84);(6)《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93);(7)《安全色》(GB2893-82);(8)《工业企业厂内噪音标准》(GB12348-90);(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91);(10)《安全标志》(GB2894-1996);(11)《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12)《厂长、经理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资格认证规定》(劳安字[1990]25号文);(13)《乡镇矿山矿长安全资格审查暂行规定》(劳矿安[1989]2号文);(14)《江苏省非煤矿山安全评价(评估)管理办法(试行)》(苏安监2003第50号)。(15)《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16)《有毒作业分级》(GBl2331-92);(17)《江苏省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苏安监[2001]37号);(1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1998)第9号令);(19)《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劳安字[1990]2号);二、其他评价依据1、渐江县增华窑厂与宿迁市特种作业人员考核中心签订的《安全评价委托书》;2、渐江县增华窑厂提供的关于工艺说明、企业简介等方面的资料。三、评价范围本评价报告的评价范围仅限于对渐江县增华窑厂厂区内的砖块生产运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凡涉及本项目的消防、环保及抗震等问题,则应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其他生产活动也不包括在本评价范围之内。第三章评价程序、方法与步骤一、评价程序本项目安全评价程序见图3-1工厂相关资料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标准渐江县增华窑厂安全评价大纲现场考察与安全检查工艺过程分析工艺过程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与辨识确定生产过程中重点单元危险、危害因素和隐患部位因素定性评价实施该项目生产过程中安全卫生评价定量评价提出相应的劳动安全卫生对策措施编制评价报告备案图3-1评价工作程序图二、评价方法介绍安全评价方法是对系统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程度进行分析、评价的工具。目前,已开发出数十种不同特点、适用范围和应用条件的评价方法。按其特性可分为定性安全评价、定量安全评价和综合安全评价。(一)定性安全评价定性安全评价是借助对事物的经验、知识、观察及对发展变化规律的了解,科学地进行分析、判断的一类方法。运用这类方法以找出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一步根据这些因素从技术上、管理上、教育上提出对策措施,加以控制,达到系统安全的目的。目前应用较多的方法有“安全检查表(SCL)”、“危险度评价法”、“预先危险性分析(PHA)”、“故障类型和影响分析(FMEA)”、“危险性可操作研究(HAZOP)”、“人的失误(HE)分析”等分析评价方法。(二)定量安全评价定量安全评价是根据统计数据、检测数据、同类和类似系统的数据资料,按照有关标准,应用科学的方法构造数学模型进行定量化评价的一类方法。主要有以下两种类型:1、以可靠性、安全性、卫生性为基础,先查明系统中的隐患、有害因素的种类及其危害程度,然后再以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进行比较、量化。常用的方法有:“事故树分析(FTA)”、“事件树分析(ETA)”、“模糊数学综合评价法”、“层次分析法”、“格雷厄姆一金尼法”、“机械工厂固有危险性评价方法”、“原因一结果(CC)分析法”等。2、以物质系数为基础,采取综合评价的危险度分级方法。常用的方法有:美国道化学公司(DowChamicalCo.)的“火灾、爆炸危险指数评价法”(七版)、英国帝国化学公司蒙德部的“ICI/mond火灾、爆炸、毒性指标法”、日本劳动省的“六阶段法”、“单元危险指数快速排序法”等。3、综合性安全评价系指两种以上评价方法进行组合的评价。三、评价方法及步骤根据渐江县增华窑厂现场生产工艺过程分析,本项目的危险有害性主要来自原料土方堆积、破碎、输送、挤压、截条、风干、烧结、出窑等生产过程。根据其工艺特点,首先对系统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辩识,并用系统危险性分析方法对潜在的主要事故的形成、触发事件、发生条件、事故后果及危险等级进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其次是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企业进行定性评价;第三是对作业频率较高、潜在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及检修等作业运用“格雷厄姆—金尼法”进行作业条件危险性定量评价;第四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最后是得出评价结论。第四章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危险有害因素是指对人造成伤亡或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害的因素。有害因素是指能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或对物造成慢性损害的因素。本项目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与辨识主要是针对砖瓦厂从原料泥土堆积、破碎、挤压、截条制成砖坯、烧结、出窑等生产工艺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产生的后果进行分析和辨识。一、危险、有害物质特性分析本系统主要使用煤炭作为燃料,点火时使用柴油。煤炭、柴油等物质在燃烧过程中,产生一氧化碳、二氧化碳及硫(磷)氧化物等危险、有害物质,对人体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1、煤煤的主要元素是碳,其次是氢,并含有少量的氧、氮、硫。碳和氢是煤的主要可燃元素;氧是煤中的一种有害物质,因为它和碳、氢等可燃元素构成氧化物而使它们推动了进行燃烧的可能性;氮在一般情况下不参加燃烧反应,是燃料中的惰性元素,但在高温条件下,氮和氧形成NOX,这是一种对大气有严重污染作用的有害气体;硫是一种极有害的物质,因为燃烧后生产二氧化硫和三氧化硫,能危害人体健康和造成大气污染。煤炭的储存也很重要,主要是防火灾危险,因为各种煤有不同程度的自燃能力,再加上煤内水分的影响、空气湿度的影响、氧化影响、粒度大小的影响等等,也影响了自燃能力的大小。2、柴油:Dieseloil柴油主要是由烷烃、烯烃、芳香烃、多环芳烃与少量硫(2~60g/Kg)、氮(<1g/Kg)及添加剂组成的混合物。以燃料油为例:白色或淡黄色液体,相对密度0.85;熔点--29.56℃,沸点180~370℃,闪点40℃,蒸气密度4,蒸气压4.0Kpa。危险性:蒸气与空气混合物可燃限0.7~5.0%;不溶于水;遇热、火花、明火易燃,可蓄积静电,引起电火花;分解和燃烧产物为一氧化化碳、二氧化碳和硫氧化物;避免接触氧化剂。危害性:皮肤大量接触后,个别人可能发生肾脏损害;皮肤接触后,可发生接触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