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具整改意见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业务流程不合格合格G不合格合格不合格合格登陆下载所需电子文件提交档案馆确认档案受理档案预验收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在首页点击【档案验收】或登陆在线注册工程报建→文件登记→文件整理项目报建(著录信息、上传彩色证件图片)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业务流程说明[下载电子文件]:下载对应的工程移交目录、建设工程档案终身责任人登记表、建设工程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报送工程文件电子表格;[注册登记]:点击[注册],输入相应信息(填写打*标志)、账号、密码(数字及英文组成),点击[提交]→等待档案馆确认;[项目报建]:登入帐号→点击[我的任务]→[项目报建]输入项目信息(上传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彩色图片,项目名称栏填写本次要备案的楼号)→[项目提交]→[保存],在项目管理栏中勾选该项目,点击[报建确认](备注1);[工程报建]:点击[我的任务]→[工程报建](如实填报工程相关信息,其中楼层、面积、高度只需填写数字)→[保存](多个工程在工程管理中点击[新增])→并在工程管理中勾选一个工程,点击[提交];[文件登记]:点击[我的任务]→[文件登记](勾选一个工程)→[导入](导入压缩为ZIP格式、经业务指导人员检验后的电子目录)→[提交文件整理];[文件整理]: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要求进行文件整理(备注2),整理完成后提交[预验收受理]。经工作人员确认后,将建设工程文件送至市城建档案馆业务科;[档案受理]:市城建档案馆工作人员依据《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GB/T50328--2014),对报送的建设工程文件作出是否受理决定;[档案验收]: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市城建档案馆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意见书》;不符合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建设单位依照整改意见进行修改、补充,直至符合要求。备注1:确认后,项目管理栏会显示业务指导人及QQ邮箱,按照《建设工程文件归档规范》要求、排列顺序及《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50323--2001),在工程文件电子表格中著录文件题名,完成后发给业务指导人,待确认通过。备注2:可自行整理或委托第三方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