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2页合同编号:__________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发包人:设计人:设计证书等级:签订日期:年月日第2页共12页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发包人:设计人: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的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本合同分两个阶段,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单价及设计费(设计费含应纳税费)。见下表:阶段一: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红线内面积(㎡)设计阶段及单价(元/㎡)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规划设计(万元/公倾)方案设计123合计(万元)说明:上述价格为包干单价,已经包括工程量增减、收费政策性调整及物价上涨等因素。第3页共12页分批实施的设计范围,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阶段二: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红线内面积(㎡)设计阶段及单价(元/㎡)估算设计费(万元)层数建筑面积(㎡)初步设计施工图123合计(万元)说明:上述价格为包干单价,已经包括工程量增减、收费政策性调整及物价上涨等因素。分批实施的设计范围,由甲方另行书面通知乙方。1.4.乙方在完成第一阶段设计任务后,甲方有权依乙方第一阶段设计和服务质量选择是否与乙方续签第二阶段设计合同。若乙方在第一阶段的设计能得到甲方和政府职能部门的一致认可、时间节点控制好、质量好、服务和配合好,同等价格下可以优先与乙方签订第二阶段的设计合同;否则,甲方有权与其他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2.1.单栋建筑物基础以上可套用另一栋建筑物的设计图时(即套用图设计),该栋建筑物的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设计费对照被套用图设计费单价标准,高层按30%收取,多层按50%收取。2.2.本工程设计费以最终完成的工程量乘以包干单价计算。无论设计工作量增减、收费政策性调整及市场行情变化,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及计价方式均不作调整。2.3.各设计费包括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所有设计服务,其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完成指定范围内规划设计、建筑方案设计、扩初设计、第4页共12页各专业施工图设计以及后期服务全过程的工作内容、提交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所需的加班工作、设计技术人员到本工程现场参加设计成果交底、现场验收会议的交通费、餐费及正常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内容所需的一切费用。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设计工作,各项设计费不因任何因素作任何调整。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委托设计任务书1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2地块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1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件3地形图和带指标、坐标的用地红线图1合同签订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供电子件4项目功能定位及规划要点1合同签订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5周边配套的市政管网资料1初步设计前5个工作日内6地勘资料2设计人提交勘察任务书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4.1.规划和建筑方案设计: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10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2项目及单体建筑方案图、三维效果图,总平面方案图建筑方案报批图(按单体分开)10委托设计任务书和总平方案批复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提供建筑方案图及对应电子文件第5页共12页3方案报批中应由设计单位完成或者提供的其它所有文件按发包人通知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提供所需的相应文件分数及电子文件4地质详勘任务书2方案审批通过之日起2个日历天提供电子文件4.2.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初步设计文本15方案评审通过之日起25个日历天内提供与资料一致的电子文件2建筑施工报建图6扩初设计批准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建筑平、立、剖面施工图及电子文件(盘)一式两份4各专业施工图:含建筑、结构、地下室人防、给排水、消防、通风、强电、弱电、道路、(不含路灯、绿化)及管网工程(包括建筑物正立面配色效果图)。15扩初设计批准之日起35个日历天内提供折页蓝图,提供与终审认定的施工图电子文件(盘)。5施工阶段各专业设计变更文件15不影响施工进度提供相同电子文件6其中建筑平面图、室外总图1随建筑平面图、室外总图同时提供提供可供修改的CAD电子版本第五条设计费用及支付方式5.1设计费支付次序、比例及付费时间为:按设计批分阶段计算付费,每批次设计付费进度如下:第一次付费,完成“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并经甲方评审合格,同时具备进行下一步单体方案设计条件,付已完工作(规划设计)设计费的的50%;第二次付费,设计人提交总平面方案及单体设计方案,经有权部门审核通过次第6页共12页日起20工作日内付至规划设计费的100%,付至方案设计费的50%;第三次付费:初步设计审查合格次日起20工作日内付本期初步设计费的50%,付至方案设计费的100%;第四次付费,施工图审查合格并完成技术交底次日起20个工作日内付本期施工图设计计费的50%,付至初步设计费的100%;第五次付费,整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次日起20工作日内付本期施工图设计费的的30%。第六次付费,项目全部完成,最后一期项目经竣工验收合格次日20个工作日内,付清设计费余款。说明:若乙方只承担阶段一设计任务,则付款至第二次付费为止,剩余的方案设计费50%余款在配合第二阶段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及报建通过次日起10工作日内支付。若乙方承担阶段一及阶段二的所有设计内容,则付款方式依上所述。5.2本合同设计费以单价包干形式,分阶段、分批次委托设计计算。若因发包人原因,不进入下一阶段和下一批次的设计,发包人只支付已完阶段或设计批次的设计费用,且本合同约定的包干单价及计价方式均不作调整。5.3设计费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设计人所需的下列费用:5.3.1.委托设计内容所述的设计工作全部内容的费用(含应纳各种税费)。5.3.2.设计人的差旅费、加班费、施工现场验收服务费、专业责任保险及相关规费。5.3.3.一切传真、电话、邮寄及作为双方沟通用的晒图、影印费用。5.3.4.其它未考虑到和不可预见的各种合理费用。5.5.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合同价款时,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提供正式的与付款金额相等的有效发票以及发包人主管部门的资料验收单。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如影响设计进度,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第7页共12页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必须返工,必须对所提交的设计资料作全套修改时,就设计人需要增加的工期和费用,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如因设计人提交的设计资料错误而导致设计人返工,或设计过程中设计资料并非作较大修改时,设计人同意发包人不另付费。在未签订设计合同前设计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发包人均不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合同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设计人应视具体情况与发包人协商确定提交时间,因该费用已包含在包干单价中,故发包人不另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6.1.4.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等方便条件,其费用由设计人承担。6.1.5.设计人设计的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其知识产权归发包人所有,发包人有权利用设计人提供的图纸及相应技术资料用于与项目相关的部分。6.2.设计人责任: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设计质量负责。设计人应安排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设计。设计人安排为本合同项目设计负责人,注册规划设计师,注册一级建筑师,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因设计人及其人员未取得资质,所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设计人承担。以上设计人员应保持稳定性,未经发包人许可不得随意更换,与发包人进行专业对接、专业讲解、技术交底、现场验收等工作,应是上述专业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要求设计人支付每人次5000元的违约金,直至终止合同,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人员,应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替换人员应为具备同等资质的人员。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按国家有关建筑设计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标准执行。设计质量和深度应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发包人的要求。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年。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第8页共12页方案设计阶段和初步设计阶段,设计人提交的设计方案应满足发包人提出的内容和要求(不能违背有关国家的规范和标准),方案审定的结果由发包人以书面方式复函给设计人,如经三次修改仍未符合发包人与审查部门的要求,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通过的方案,并不代表全部细节均已认可,发包人有权对设计的细节提出多次质疑和修改要求直至符合发包人的合理要求。设计人有责任配合发包人用地指标调整,负责出具规划要求的相关图纸及资料。设计人提交的所有设计文件和图纸必须达到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的要求。设计人提交的图纸如果质量及深度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或发包人要求的,发包人有权不予确认。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及重新出图的责任由设计人承担。同时,图纸经修改三次仍达不到发包人要求的质量和深度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设计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6.2.5.设计人在设计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工程建设成本,进行限额设计,设计人应按发包人意见进行结构优化设计,以保证设计成本得到有效控制。设计人应及时按施工图审查意见进行修正设计文件,包括图纸、资料、电子文档等设计文件中的错误、遗漏、矛盾及其它缺陷。同时,设计人应提供各设计阶段相应的技术经济指标给发包方。6.2.6.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对已经批准的设计文件,设计人不得在未经发包人的书面同意前作任何修改,若因技术规定或安全原因等必须修改,设计人或发包人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并在项目开始施工后,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如果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获批文后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设计人可与发包人协商额外支付适当的咨询服务费。6.2.7.设计人在施工过程中应全过程跟踪、积极配合发包人处理相关联的工作,如参加各类设计、技术讨论会议等。为减少设计人往返项目现场解决设计问题的时间,设计人应派驻设计代表现场解决设计问题,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作答复。第9页共12页因工程实际需要进行图纸的设计变更,或者现场处理施工质量问题或事故,设计人应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现场处置,一般问题应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并出具设计变更文件或设计意见。设计人的相关专业工程师拒绝处置,发包人有权安排同等资质设计院及设计人员进行处置,其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设计人承担。设计人在施工过程中全程设计跟踪服务(包括变更通知、技术交底、咨询现场指导、参加验收等)不得再另外向发包人收取任何费用,施工过程全程设计跟踪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设计费包干单价内。设计人如未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施工过程全程设计跟踪服务或未及时参加有关验收备案等工作,即为违约。设计人应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整,并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全部损失。6.2.8.本项目设计成果的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