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特性表现在6个方面(监理工程师辅导)加入收藏频道:工程师考试建设工程质量特性表现在6个方面(监理工程师辅导)第一章建设[BAIKE1]工程质量[/BAIKE1]控制概述考试内容一、建设[BAIKE1]工程质量[/BAIKE1]管理制度及责任体系了解:[BAIKE1]工程质量[/BAIKE1]及特性。熟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及影响因素;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掌握: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中应遵循的原则;工程质量责任体系。考点1建设工程质量概念1、工程质量是指工程满足业主需要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规定的特性综合。考点2工程质量特性1、建设工程质量特性表现在6个方面:(1)适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满足使用目的的各种性能。包括:理化性能(尺寸、规格、隔热等物理性能,耐酸、耐碱、耐腐蚀、防风、防尘等化学性能),结构性能(地基的牢固、结构的强度等),使用性能(房子的舒适度、水电设施、道路的通达等),外观性能(房子的外观、色彩)。(2)耐久性:即寿命,是指工程在规定的条件下,满足规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寿命周期。(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过程中保证结构安全、保证人身和环境免受危害的程度。(4)可靠性:指工程在规定有时间和规定的条件下完成规定功能的能力。如工程上的防洪与抗震能力、防水隔热、恒温恒湿措施、工业生产的用管道防“跑、冒、滴、漏”等。(5)经济性:指工程从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到整个产品使用寿命周期内的成本和消耗费用。具体体现在设计成本、施工成本、使用成本三者之和。(6)与环境有协调性:指工程与其周围生态环境协调,与所在地区经济环境协调及与周围已建工程相协调,以适应可持续发展。考点3工程质量形成过程1、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需要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并与投资目标相直协调,它直接影响项目的决策质量和设计质量。2、在项目决策阶段,是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评估,对项目的建设方案做出决策,使项目的建设充分反映业主的意愿,并与地区环境相适应,做到投资、质量、进度三者协调统一,它对工程质量的影响主要是确定工程项目应达到的质量目标和水平。3、工程勘察、设计阶段使质量目标和水平具体化,是决定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4、工程施工活动决定了设计意图能否体现,直接关系到工程的安全可靠、使用功能的保证,以及外表观感能否体现建筑设计的艺术水平,是形成实体质量的决定性环节。5、工程竣工验收是对项目质量施工阶段的质量通过检查评定、试车运转,考核项目质量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目标和水平,并通过验收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此阶段影响是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考点4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即4M1E1、建筑业实行经营资质管理和各类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是保证人员素质的重要管理措施。2、工程材料是工程质量的基础。3、方法是保证工程质量稳定提高的重要因素。4、环境条件是指对工程质量环境起重要作用的环境因素,包括工程技术环境(如工程地质、水文、气象)、工程作业环境(作业面大小、防护设施、通风照明和通讯条件等)、工程管理环境(工程实施的合同结构与管理关系的确定,组织体制用管理制度等)、周边环境(工程地下管线、建(构)筑物)。环境条件对工程质量产生特定的影响。加强环境管理、改进作业条件、把握好技术环境,辅以必要的措施,是控制环境对质量影响的重要保证。考点5工程质量的特点1、建设工程质量的特点是由建设工程本身和建设生产的特点决定的。2、建设工程(产品)及生产的特点:(1)产品固定性,生产的流动性;(2)产品多样性,生产的单件性;(3)产品体积大,风险性;(4)产品的社会性,外部约束性。3、工程质量本身的特点:(1)影响因素多;(2)质量波动大;(3)质量隐蔽性;(4)终检局限性;(5)评价方法特殊性。4、建设工程应决策、设计、施工、工期、造价等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项目质量、这体现了质量的影响因素多。5、建设工程规格品种使用错误、施工方法不当、操作未规程进行、机械设备磨损或出现故障、设计计算失误体现了质量的波动大。6、工程项目的终检的局限性是难以发现隐蔽的质量缺陷,这就要求以预防为主。7、建设工程在施工中不及时进行质量检查,事后只能从表面上检查,很难发现内在质量问题,产生判断错误,即第二类错误(将不合格品误认为合格品),这体现了工程质量的隐蔽性。8、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要进行抽样检测。9、目前监理工程师为主导的组织验收方式,体现了“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思想。考点6质量控制1、ISO9000质量控制的定义是:质量管理的一部分,致力于满足质量要求。2、质量控制是通过采取一系列的作业技术和活动对各个过程实施控制的。3、质量控制应贯彻预防为主与检验把关相结合的原则。4、质量控制每一过程都有输入、转换和输出等三个环节。考点7工程质量控制1、工程质量控制是指致力于满足工程质量要求,也就是为了保证工程质量满足工程合同规范标准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方法和手段。工程质量要求主要表现为工程合同、设计文件、技术规范标准规定的质量标准。2、工程质量控制按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控主体和监控主体,前者直接从事质量职能活动,后者对他人质量能力和效果进行监控。政府、工程监理属于监控主体,勘察、设计、施工属于自控主体。3、工程质量控制按工程质量形成过程,包括各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1)决策阶段质量控制,主要是通过项目可行性研究,选择最佳建设方案,使项目的质量要求符合业主的意图,并与投资目标相协调,与所在地区环境相协调。(2)工程勘察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主要是选择好勘察设计单位,保证工程设计符合决策阶段确定的质量要求,保证设计符合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规定,要保证设计文件、图纸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条件,其深度能满足施工的需要。(3)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一是择优选择施工单位,二是严格监督承建商的施工,保证形成产品质量。考点8工程质量控制原则1、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中,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建设工程质量不仅关系工程的适用性和建设项目投资效果,而且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是工程质量控制的基本原则。(2)坚持以人为核心的原则。在工程质量控制中,要以人为核心,重点控制人的素质和行为。(3)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主要是做好质量的事先控制和事中控制,以预防为主,加强过程和中间产品的质量检查和控制。(4)坚持质量标准。(5)坚持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监理人员必须贯彻科学、公正、守法的职业道德规范。考点9工程质量责任体系1、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1)以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工程参与各方;(2)应配备现场管理人员;(3)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单位工程开工前应负责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等。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在装修前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审查机构批准后方可施工。3、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发生质量问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4、建设单位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质量问题承担相应责任。5、勘察、设计单位不得将承揽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的一项或多项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应对其承包的建设工程或采购的设备的质量负责;实行总分包的工程,分包应按照分包合同的规定对其分包工程质量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7、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承担监理责任,监理责任主要有违法责任、违约责任。如果监理单位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造成质量事故,要承担法律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责任,给建设单位或其他单位造成损失,属违约责任,应当向建设单位赔偿。8、设备供应单位的供应的建筑材料、设备及构配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技术规定的合格标准和设计要求,并与说明书和包装上的质量标准相符,且有相应的产品检验合格证,设备有详细的使用说明等。考点10工程质量管理制度1、政府的质量监督管理具有权威性、强制性、综合性的特点。2、质量管理的四项制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制度:(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2)各类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3)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请审查时,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工程勘察成果报告、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等。(4)施工图审查的内容: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是否损害公众利益。(5)审查机构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技术审查。建设工程经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后因勘察设计原因发生质量问题,审查机构承担审查失职的责任。(6)施工审查的程序: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机构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返回建设单位。(7)审查机构应该在收到审查材料后20个工作日完成审查工作,并提出审查报告。(8)施工图经审查批准后,不得擅自修改,如必须修改,必须报请原审批部门,由原审批部门委托审查机构审查后实施。(9)施工审查所需经费,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4、工程质量监督制度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经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有关专业部门认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主要任务:(1)根据政府部门的委托,受理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监督;(2)制定质量监督方案,如确定质量监督师;(3)检查施工现场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如检查工程建设各方有关人员的资质和资格;(4)检查建设工程实体质量,如用于抽查工程建设的主要建筑材料质量;(5)监督工程质量验收;(6)向委托部门报送工程质量监督报告;(7)对预制建筑构件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进行监督;(8)受委托部门委托按规定收取工程质量监督费;(9)政府主管部门委托的工程监督管理和其他工作。5、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是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法定的国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在国内为最终裁定,在国外代表国家的性质。6、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在规定的保修期内,因勘察、设计、施工、材料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要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更换,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损失。质量问题是指工程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质量的要求。质量保修书应明确建设工程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由竣工合格之日起计算。因地震、洪水、台风等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损坏问题,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建设参与各方根据国家具体政策分担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