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聖徒小傳卷一(奧古斯丁-十架約翰)拾珍編出版的話感謝讚美神!我們自從出版了「拾珍叢書」、「拾珍選輯」、「拾珍專輯」以後,如今又另出版一新的系列叢書,名為「拾珍集」。「拾珍集」的工作之主要負擔,是專集自教會歷史中的歷史中的屬靈(屬靈文字工作的信息)編輯成一系列叢書,目的為同享基督的豐富,造就聖徒屬靈生命的成長,榮耀基督。阿們!*註:「拾珍集」的工作,均以不牟利為原則(只收工本費),來服事眾聖徒。1995年3月10日拾珍出版社謹啟目錄引言一.奧古斯丁(Aurelius354-430)二.陶勒(JohnTauler1300-1360)三.克路特(GerardGroote1340-1384)四.多瑪斯(ThomasaKempis1380-1471)五.勞倫斯(BrotherLawrence1605-1691)六.莫林諾(MichaelMolinos1627-1692)七.蓋恩夫人(MadameGuyon1648-1717)八.高薩德(JeanPierredeCaussade1675-1751)九.亞豐索(Alphonsus1696-1787)十.勞威廉(WilliamLaw1681-1761)十一.特司諦更(GerhardTersteegen1697-1769)十二.葛盧(Jean-NicolasGrou1731-1803)十三.小德蘭(Therese1873-1897)十四.陶恕(AidenWilsonTozer1897-1963)聖徒小傳卷一(奧古斯丁-十架約翰)小引《聖徒小傳》卷一(354-1963)我們是拾集了共14位敬虔愛主人的小傳,由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e)小傳至到十架約翰(JohnoftheCross)小傳。盼望這一班屬靈的聖徒,藉著他們的生平、話語、道路,靠神的恩典,帶領我們進入神的豐富裏,使我們的生命達到成熟。一.奧古斯丁我的父母我名叫「奧古斯丁」(AureliusAugustine354-430)。本書是述說我一生的見證。我寫此書,乃是為著讚美你──我的神,因為我曾一度失去你,而陷入可悲可憐的光景,如今我又找到了你,再度得著屬靈生命的喜樂;我要不斷地讚美你。為了其他像我一樣的罪人,為了讓他們也能得著屬靈的平安,就寫下了我自己的見證。2我的父親巴特斯(Patricius)是一個異教徒,他的脾氣暴躁易怒。我的母親摩尼加(Monica)則是一個基督人,她是一個非常溫良慈愛的婦人。在當時,丈夫毆打妻子,算是常有的事。婦女們到井邊提水時,就彼此哭訴,互示傷痕。但是我母親卻從不將傷痕顯示人,其他婦女都感到奇怪說:「摩尼加,我們都知道妳的丈夫脾氣暴躁,又愛和別的女人亂來。可是妳從不與他吵架,他也從不打妳?這是為甚麼呢?」我的母親回答說:「我別無所求,只盼望家庭安寧。是的,我當然也知道他在外面亂追女人,可是我並不辱罵他。他發脾氣的時候,我也不作聲,卻在裏面向神祈禱,直到他停止叫喊。等他平靜下來以後,我再跟他解釋我為何這樣作,或那樣作。這就是我的法子了。」當我一學會了說話,她就教導我向你──我的神禱告。因此,在我吸吮母奶的同時,也吸入了我的救贖主──「耶穌基督」那美好的名字。不論我日後變得多壞,我也忘不了這名字。母親還教導我敬畏神及永遠的審判。這也是後來,終於能把我從地獄之門拉回的基本原因。進入小學我討厭上學。學那些東西有甚麼用處呢?我喜愛踢足球,常丟下功課去踢球,老師為此卻狠狠地責打我。我很怕挨打,卻為了逃避體罰,就不斷地扯謊。雖然當時年紀還小,我已經常拼命的祈求神讓我免受鞭打。家人看見我身上的傷痕,只會笑我,好像這值不得大驚小怪,可是我卻覺得害怕非常。玩遊戲時,我也常常作弊,因為我希望我總是要贏的。但我若抓到別人作弊,卻會為這件事,自己也會犯的錯誤,而惡狠狠地責罵他。而一旦我被人抓著,我就必大發脾氣,永不肯認錯。老師常告訴我們說:「想要在這世上有成就,就得用功讀書。」可是,他們卻從不教導任何有關於你、我生命的屬神的事。那麼,這一切又有何用呢?老師所教給我們只是那些希臘與羅馬的故事和戲劇,可是,神聖的主阿!這只是一群所謂的男女諸神之間,荒唐淫亂的故事罷了。但是,我卻喜歡這些故事,這些故事逐漸潛入我的心中,腐蝕了我的靈。那時,我常常偷家裏的錢,到戲院去看這些戲。還會和其他男孩討論戲中演出敗壞的事,我們都極欲一試。老師們對這些故事都大為欣賞,他們自己也作那事。主阿!我裏面的亮光!你也很明白聖經中的一句話,就能勝過這一切。我以第一名的成績念完小學,但是這又有甚麼用呢?眾人都誇獎我,說我日後必會成名,但是我卻遠離了你──我的神、我的君王。我已步向通往地獄的平滑大道了!進入中學在我16歲的時候,我就遠離了家人去上中學,在那裏結交了一群壞朋友,我們沉溺於尋歡作樂,滿足情慾,終日荒淫度日。但儘管我心裏齷齪,外面卻很像樣。我衣著光鮮,自認為乃是個正人君子。我對於那時所作的壞事,如今我向眾人坦白承認,倒不是因為我至今還對那些事著迷,其實,我要為此痛哭悔改。我乃是因著愛你所愛的,而向主認罪。主阿!你的愛真是永不改變。過去我喜歡愛人,也喜歡被愛。可是我所謂的愛,其實只是情慾。我沉溺於罪惡、慾望、不潔的行為中。整天都慾火中燒,裏面沒有一日能得著平安。我生命的主阿!我已完全把你拋諸腦後,我對你充耳不聞,離開你──充滿了愛的主,越來越遠。然而,你卻一直靜靜地、耐心地看著我迷失在罪惡及憂傷中,我一點也不快樂。我的罪惡使我覺得痛苦、難過、卻又傲慢。我在罪惡中越陷越深,想能得著屬靈的平安,卻適得其反的更感到痛苦鬱悶了。慈愛的神!這就是你的方式。你讓我在邪惡的享樂中感到痛苦,好讓我遠離邪惡,只在你裏面尋求得喜樂、平安。3神阿!我乃是為著你而造的。除非能安息在你裏面,不然,我無法得著安息。若是當時有人提醒我說:「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那多美好,但是那時卻沒有人幫助我。我的老師們!只要在文法上犯了一點的錯誤,就會感到羞愧,但對於自己的荒淫,他們卻是洋洋自得。荒唐歲月念完中學後,我回到家中,有一年的時間在家裏,終日遊手好閒。父親在籌錢好讓我進迦太基大學修習法律。在這段無所事事的日子裏,我就更加墮落了。我的母親看見我瀕臨地獄的邊緣,她就憂心如焚,提醒我要謹言慎行。她求我別再和女人亂來,尤其和有夫之婦亂來,我卻對她嗤之以鼻。她的勸告,我只當是婦人之見,男人是聽不進這一套的。然而,我的主阿!那些話其實乃是你藉著她的口說出來的,我輕看她的教訓,就是輕看了你。我常和我那一班朋友,在晚上上街遊蕩作惡。若我不與他們同流合污,反而覺得可羞。他們常常得意洋洋地吹噓自己所作的壞事,越是壞事他們越是吹得厲害。我也與他們一同作惡。其實作惡並無樂趣可言,我只是要享受事後向人誇耀的樂趣。我還會在無中生有,沒有作過的壞事,我也常拿來吹噓,好讓友伴愛慕,誇我「你真行的」。我羞於表現純真無邪,我們純全為了作惡而作惡。住處附近有一個園子,裏面種了一棵巨大的梨樹,樹上結滿果子,我們就在夜深人靜的時候,偷偷溜進去把果子一摘而空,裝滿了好幾個袋子。但我們嚐也不嚐,就把這些果子扔到別人的豬欄裏去了。神阿!看哪!這就是我的心。我並不想從我的罪惡中得益處,只是為了要作壞事而作惡。母親本應催我早日娶妻,以安撫我的情慾。但她並沒有這樣作,因她對我的期望很高。她希望我進入大學念書,成為有名望的人,她認為娶妻只會妨礙我念書。大學時代我17歲時進入迦太基學院。迦太基是個海港,有許多從世界各地來到的人,這地方也充滿了罪惡。我在那裏自由自在,無人管束。生活四處儘都是情慾、淫猥,我很快地陷了進去。其實我並沒有愛的對象,只為了想愛而愛,而我的愛,只是情慾之愛。我要盡情享受那些口裏說愛我的女人的身體,才會覺得滿足。然而,我還是不快樂,我心已憔悴,我的心已死了,因著你──我生命的主,不在我裏面。我想要用罪惡的情愛,來填滿虛空的靈,但卻失敗了。因為只有你──充滿了愛的神,才能填補裏面的虛空。可是我並不要你,我討厭想到你,我也討厭聽人談起信仰,我更討厭基督人那純潔安靜的生活。我要愛,也要被愛。但不是被你──我神所愛的;而這些日子以來,除了自己以外,我並未真心的愛過任何人。後來我終於戀愛了。我把這個女子帶到我的住處與我同居,但是我不願和她在教堂結婚,因為我打算以後再娶別的女人。因此我得罪了神、得罪了她、也得罪了自己。就是那時我還是不快樂。那嫉妒、猜疑,都住在我裏面,我們整天吵架。由此我瞭解到,在生兒育女的前題下,經你所祝福的基督人婚姻,與只憑情慾而姘居,二者該有多大的不同。主阿!我的君王,這是我當時的生活。但是,那還能算得上是生活嗎?學有所成我在學校裏很用功讀書,也不與那群愛鬧事的學生為伍。學校裏有一班學生自稱是「顛覆者」,他們總想起帶頭作用,總是找藉口發起暴動及示威。他們會一路叫喊,搗毀窗戶及設備等。若有那位教授惹惱了他們,他們就衝進課堂,把教授的桌椅推翻,還毆打教授和學生。我沒有與他們狼狽為奸,他們的作為,就像是一群魔鬼。4我20歲時,已把教授能教給我的,都學得精通了。我主修法律,其中包括文學、哲學、數學,還有公開演說,這是最要緊的一項。我在校時,曾贏得演說冠軍,因此被推為學生領袖。可是,我若不認識你──我裏面的亮光,那麼,這一切榮譽又有甚麼用處呢?我的成功,只會使我更自高自大罷了。我還在大學時,我那可憐的父親去世了,但是,因為我母親祈禱的力量,父親信從了你──主耶穌、我的救主,並在臨終前受浸歸入你的名下。研讀聖經大約此時,我讀到一本西塞羅(Cicero)《荷頓修斯》(Hortensius)的著作。他以優美的文筆,勸我們要超越肉體的享樂,追求神的智慧和愛。這本書使我再一次的渴慕你──充滿了聖愛的神。我打開了聖經,研讀你親口所說出的話語。但是我太驕傲了,反而不能明白你說的話。主耶穌說:「父阿!天地的主!我感謝你,因為你將這些事,向聰明通達人就藏起來,向嬰孩就顯出來。」(路十21)這句話是何等的寶貝!我若不是小孩子,我也就不能謙卑。經上說:「凡要承受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路十八17)「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五8)但這些的話,我聽不進去。你的話語充滿了豐富的智慧,在我看來卻太膚淺,因為我自以為了不起。就這樣,我又闔上了這本聖經,再度過著那荒唐、愚昧、黑暗的生活。背棄神到這時為止,雖然我一直是過著那極度荒唐、敗壞的生活。感謝主!我還是相信你──我的神,也仍然相信主耶穌是我的救主。可是現在,我在大學裏結交了一群無神論者。這些人是摩尼教(Manichaean)〔註:摩尼教是第3世紀的摩尼(ManesorMani)所創立,起源波斯,卻混合有波斯教和基督教的成分。〕徒,他們自認是「知識分子」,是無所不知的聰明人。他們說:「你們作基督人太傻了,對自幼從神甫那裏聽來的一切,都深信不疑,我們卻只相信能經過悟性所證明的事。你們的耶穌是個大騙子,你們的聖經,也不過是一本故事書罷了。其實,世上根本就沒有所謂的神。」他們還說:「你們作基督人深怕犯罪,與人私通就覺得有罪。其實用不著有罪惡感,因為犯罪的,並不是你自己。在你裏面有黑暗及光明並存,二者彼此交戰。你作惡時,並不是你自己作惡,而是在你裏面的黑暗作惡的,這樣,你就不應當怪責你。因此,你高興作甚麼,就作甚麼罷!應當盡情地享樂,不必再有罪惡感。」這個道理真合我的心意阿!這正是我所要的,既能滿足我高傲的心思,又能滿足我縱慾的身體。想想看,再也不用為自己的罪內疚;再也不用認罪!沒人管得了我,真是自由了!主阿!我就是這樣受騙了。像那些摩尼教徒一樣,我也開始嘲笑你的子民、你的聖經和你的教會。整整9年之久,我被他們的謊言迷惑了,直到我28歲,我就像那浪子一樣,饑不擇食,竟拿豬食來果腹。然而,惟有你是生命的糧、惟有你是屬靈的生命、你是生命的主。我屬靈的生命主阿!惟有你是永不改變的!開辦學校自父親去世後,我的母親無力擔當我的學費。於是我離開迦太基,回家鄉去開辦學校。城裏最優秀的青少年,都成了我的學生。其中也有一些是基督人,有些正準備受浸。主阿!我要在你面前痛哭悔改,向你認罪。因為我嘲笑他們的信仰,更毀了他們的信仰!榮耀的神阿!我竟把他們從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