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六中全会: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金秋十月,一个丰收的季节。我们党刚刚隆重庆祝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又迎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在纪念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弘扬伟大长征精神,走好今天的长征路,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为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而矢志奋斗。”长征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也永远在路上。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把主题聚焦到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大问题,深刻总结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制定《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将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提供新的制度遵循,进而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改革开放以来的历次六中全会,主要聚焦意识形态、党建问题六中全会,是指党的中央委员会召开第六次全体会议。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共召开了7次六中全会,分别是:1981年6月27日至29日召开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6年9月28日召开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1990年3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1996年10月7日至10日召开的十四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2001年9月24日至26日召开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2006年10月8日至11日召开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1年10月15日至18日召开的十七届六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可以看出,改革开放以来的7次六中全会,有3次研究意识形态问题,3次研究党的建设问题(分别是十三、六、七届六中全会),1次研究社会建设问题。可见,改革开放以来六中全会主要聚焦意识形态问题、党建问题。为什么呢?这与历次中央全会的不同安排有关。现行党章是1982年党的十二大制定的,规定“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由于党代会召开后,需要实现党中央的领导层更替,故一中全会主要任务是选举党的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二中全会一般聚焦国家机构人事安排和行政机构改革。新时期,我们党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相应地,三中全会往往研究部署经济问题。而五中全会刚好赶上五年规划结束之时,故一般研究五年发展规划问题。而意识形态、党建问题又十分重要,每隔五年应该进行部署。所以,党建问题一般在六中全会或四中全会研究部署。如: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作出部署;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部署。为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常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十六届和十七届四中全会都是研究党建工作,为什么十八届四中全会不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而非要等到六中全会才研究?这与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有关。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那么,如何实现这个目标呢?一个重要方法,就是党中央通过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来进行研究部署。2013年11月9日至12日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江苏调研时,把全面从严治党与其他“三个全面”一道,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强调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2015年10月26日至29日召开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至此,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这在情理之中,从而对“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每一个“全面”进行了部署,使我们党治国理政的战略布局臻于成熟。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也与党建有关这次六中全会重点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并不等于说,其他中央全会不研究党建工作,与党建无关。党中央治国理政,原则是“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党建工作要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习近平总书记不仅这么说,也是这样做。十八大以来召开的历次中央全会,都对党建工作进行部署。比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把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强调要“紧紧围绕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并对党的建设制度改革、作风建设、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等作出具体部署。四中全会也涉及到党建工作,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目标之一,并具体从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作出部署。五中全会也与党建有关,明确把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强调坚持党的领导“必须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这是“全面从严治党”首次写进中央全会文件,从而把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正式上升为全党意志,并作为“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的指导思想。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执政近4年,为六中全会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至今,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执政近4年,在管党治党方面积累了新经验,为六中全会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针对管党治党中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问题,党中央出台八项规定,整治“四风”,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在全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以德治党与依规治党相结合,弛而不息、持之以恒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也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2014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并对新形势下推进从严治党提出了八点要求,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从严管理干部、持续深入改进作风、严明党的纪律、发挥人民监督作用、深入把握从严治党规律。这八点要求,实际上初步勾勒了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轮廓。2016年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讲话指出,“全面从严治党,核心是加强党的领导,基础在全面,关键在严,要害在治。”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内涵和具体要求,也反映出我们党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全面从严治党,从哪严起、从哪治起?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党要管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历史教训,在1980年3月,召开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明确“坚持党的政治路线和思想路线”、“坚持集体领导,反对个人专断”、“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等十二条具体规定。应当说,这部准则对于新时期清除十年“文革”的负面影响、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具有积极意义。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基础、社会结构等都发生了重大变化,党员结构、党的活动方式等也发生新变化,党内政治生活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因此,有必要根据新情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的新经验,制定一部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准则。强化党内监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制度保障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中国共产党执政,是作为唯一的执政党长期执政,容易受到权力的腐蚀。执政党党内的监督显得尤为重要,可以说是各种监督形式中最基本的、第一位的。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强化党内监督”,“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一个重要路径就是强化党内监督,特别是强化纪委的监督作用,通过调整纪委机构设置、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实行中纪委派驻机构全覆盖、加强巡视监督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有力地发现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线索,查处了一批大案要案,充分显示了党内监督的威力。现行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是2003年颁布施行的,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随着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条例》与新实践新要求也存在不相适应的问题。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对加强党内监督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因而,有必要根据新情况、新经验和新要求,修订党内监督条例,为新形势下加强党内监督提供制度遵循。十八届六中全会的召开,是对新形势下全面从严治党的再动员、再部署,将深入总结十八大以来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新经验,实现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这两个党内法规的与时俱进,进一步扎紧制度的笼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管党治党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必将开启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只要我们党牢牢把全面从严治党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中,就一定能够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带领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