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威远县两河镇小学校支部委员会开展党员“一年一考评、三年一登记”方案根据两委发【2012】41号文件和《党章》、《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规定,以及威委组发【2012】118号文件精神,为建立健全我校教职工党员日常管理教育机制和党员正常退出机制,确保党员队伍管理规范、出口通畅,提升整体素质,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经学校支部研究,决定开展党员“一年一考评、三年一登记”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学校先进性教育、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创先争优、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建立“一年一考评、三年一登记”的党员队伍纯洁机制,把党员党籍管理与考核评议结合起来,把不合格教职工党员处置与党员经常性教育结合起来,进一步增强教职工党员先进性意识,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健康科学发展。二、民主考评的主要内容及总体目标民主考评党员工作,主要是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每名党员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总结一年来在思想、学习、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成绩和问题。在民主考评中,每个党员要紧密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自己的工作实际,认真检查在思想上和政治上是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是否模范地执行学校的制度;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努力钻研业务、踏实勤奋工作,是否充分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是否有很强的组织观念,是否按时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及时交纳党费,忠实地执行党的决议。通过民主考评党员,全体党员要做到提高掌握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政治理论水平,增强共产主义觉悟和组织观念,牢记党的宗旨,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要做到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民主评议党员,促进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心系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为争办省一类学校做出贡献。三、民主考评和党员党籍登记的时间和步骤今年的民主考评党员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进行民主评议和考核。时间从2012年8月1日开始到2012年9月25日前结束。民主考评党员分四个阶段:(一)调查摸底与宣传发动阶段(8月1日至8月9月10日)。党支部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及学校党支部有关要求,采取召开群众座谈会、下发调查表等形式,进行认真地调查摸底,做到“三清楚”:一是党员的基本情况清楚,每个党员参加民主评议的情况、不能参加评议的原因等;二是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清楚,特别是不合格党员存在的问题要进行调查取证,搞清楚、掌握准;三是民主评议党员的重点清楚。主要是通过调查摸底,明确评议工作要解决的问题及建立的规章制度。调查摸底时间从8月1日至8月31日。宣传发动做到广泛宣传、提出申请、撰写材料、征求意见、形成评价等5个环节。党支部在深入宣传推行党员队伍纯洁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方法步骤,组织党员学习党内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通知党员向党组织提出登记申请,发放《党员党籍登记申请审批表》,3日内提交党支部,表明自己登记与否的意愿,并张贴在公开栏。申请登记的党员,对照党员先进性要求和本人现实表现,撰写党性分析材料,党性分析材料要写明查摆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明确努力方向;党支部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形成对申请登记党员的综合评价意见,由党支部成员通过个别谈话的方式向党员本人反馈。宣传发动时间9月1日至9月5日。(二)学习教育分析评议阶段(9月6日至9月10日)。要组织教职工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历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史知识,教育党员对党忠诚,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廉洁奉公,以身作则,争做遵章守纪的模范。要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党员先进性要求,重点检查在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组织纪律、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针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分析评议分组织宣誓、党性分析、民主讨论、民主评议、作出决议等5个环节。召开党员和群众大会,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坚定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信念;党员逐一进行党性分析,对是否符合党员标准作出自我评价,向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作出具体承诺。与会党员和群众代表逐一点评申请登记党员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无记名填写民主评议票,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评价。党支部根据前期征求意见情况和党员的实际表现,综合分析民主评议情况,对民主评议合格票数高于60%(含)、现实表现较好的党员,作出给予登记的决议;对合格票数低于60%、高于40%(含)、现实表现较差的党员,作出暂缓登记的决议;对民主评议合格票数在40%以下、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或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作出不予登记的决议,对联系不上的流动党员,作出暂缓登记的决议并公示,如果六个月内无特殊情况,不与党组织联系的,作出不予登记的决议。(三)民主考核评议阶段(9月11日至9月15日)。要充分走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评议,采取“自己找、群众帮、上级点、相互提”的方法进行。(1)自我评议。每名党员都要以《党章》、《准则》和科学发展观为镜子,认真总结个人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作风表现情况,形成书面自查报告。(2)群众帮评。各党支部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谈话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对本支部及党员的意见。(3)领导点评。根据调查摸底掌握的情况,校领导对有问题的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进行自我查摆和剖析。(4)党内互评。召开支部大会,支部通报调查摸底情况,党员介绍自我评议情况。党员与党员之间进行互相评议。(5)民主测评。召开有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大会,采取发放测评票的方式,对每名党员进行测评。(6)组织考察。在此基础上,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比例控制在参评人数15%以内。对评议出的不合格党员要按照《威远县处置不合格党员暂行办法》进行组织处置。(四)总结提升与审批完善阶段(9月16日至9月24日)。支部在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中要认真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上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规定,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敞开“出口”、严肃进行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对党员队伍中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要进行认真梳理,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审批完善分上报审批、集中考察、善后处理3个环节。党支部作出决议后2日内,填写《党员党籍定期登记申请审批表》,报镇党委审批。学校支部积极配合镇党委、县委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党员逐一进行考察,形成考察材料,并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审批后存入本人档案。对确定暂缓登记的党员,党支部安排两名素质高、能力强的正式党员结对帮教,督促改进提高,如一年后仍然表现较差、民主评议合格票仍低于60%,则不予登记。对不予登记和自愿放弃登记的党员,由上级党委负责人逐一与其个别谈话,党支部书记亲自联系,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做个好公民。四、评议工作的有关要求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带头参加支部评议,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带头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带头整改,为党员做好榜样。2、严格执行评议程序,确保评议工作质量。党支部要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评议的程序和要求进行,重点抓好党员的思想教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问题。要保证参加评议的党员人数,对于各种原因不能到会参加评议的党员,支部要负责地把评议内容和要求传达给他们,让其进行自我总结,对其补充评议或缺席评议,并反馈评议结果,确保所有党员都参加本次评议。3、重点突出,抓住问题进行评议。评议中,各党支部要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纪党规、存在“三个六”问题:理想动摇、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不牢、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组织纪律性差、政治觉悟差、世界观扭曲等,作为评议工作的重点,结合本部门的实际,对每个党员一项一项地评议,一个人一个人地评议,真正找准抓住每个党员自身存在的主要差距和问题。4、正确把握评议方向。把思想教育工作放在首位,民主评议党员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和从严治党的原则,要把党员的思想教育贯穿于评议的全过程,党员自我评价、民主评议必须客观实际,即坚持标准,认真查摆,真正解决存在的问题。5、要严肃纪律,严格按照“一年一考评,三年一登记”规定的程序、步骤执行,对不符合工作要求,走过场、流于形式的,责令其重新进行。支部在每一阶段后要报送工作小结,结束后于9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镇党委威远县两河镇小学校支部委员会二0一二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