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银行/资本运营-4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证券期货研究中心徐洪才Email:xuhongcai@sohu.comTel:010-64737899投资银行/资本运营第十四讲投资银行业务之六:理财顾问第十四章投资银行业务之六:理财顾问第一节基本概念一、理财顾问业务概述1、理财顾问对象资金筹集者,包括企业和政府部门;各类投资者,包括中小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2、定义为筹资者提供的顾问服务即财务顾问;为投资者提供顾问服务即投资顾问或投资咨询。3、财务顾问业务内容并购重组顾问私募融资顾问项目融资顾问4、投资顾问业务内容宏观经济分析行业分析公司分析市场分析投资项目策划合作投资与代客理财5、收费方式独立收费非独立收费二、理财顾问业务监管1、国际经验主要通过行业自律性组织协调和管理。如美国、法国等均成立了注册证券分析师协会,定期对申请注册分析师的人员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获得注册分析师认证和执业资格。美国《1940年投资顾问法》。美国CFP简称CertifiedFinancialPlanner,即注册金融策划师,是国际金融领域最权威和流行的个人理财职业资格。注册金融策划师的主要职责是为个人提供全方位的专业理财建议,保证人们财务独立和金融安全。客户只需要将自己的财产规模、生活质量要求、预期收益目标和风险承受能力等有关信息告诉金融策划师,对方就能制定一套符合个人特征的理财方案,通过不断调整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保险、动产、不动产等各种金融产品组成的投资组合,设计合理的税务规划,以满足客户长期的生活目标和财务目标。1969年美国金融策划联合会成立,开始对从业者进行正规的证照管理。1985年,经过美国NCCA(NationalCommissionforCertifyingAgencies)的授权,CFPBoardofStandards---美国注册金融策划师标准委员会正式成立。作为一个非盈利性职业资格管理机构,目标是通过建立和维护个人理财领域的职业标准,成立或授权专门的金融策划学院负责职业培训,组织职业资格考试,并颁发CFP资格证书等手段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金融策划师职业认证的四个方面要求:教育及后续教育、考试、工作经验和职业道德。简称为“四E”准则:Education&ContinuingEducation,Examination,Experience,和Ethic。2、中国情况(1)中国证券业协会下设证券分析师专业委员会。(2)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12月颁布了《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于1999年实施了首次证券投资咨询资格考试。(3)2004年9月1日,中国金融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成立,刘鸿儒任第一届标准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二节个人理财顾问个人理财服务是一种综合性服务,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如政治、经济、金融、企业、家庭、个人等,几乎包含了个人生活的各个方面。由于个人理财服务涉及面相当广,从事个人理财服务的人必须具备广博的金融知识和投资技能,但个人能力总是有限的,这就需要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因此需要组成一支服务队伍,以保证客户有限的资本投入得到最佳收益回报。个人理财规划业务流程包括以下方面。一、建立客户关系1、与客户建立联系2、与客户沟通及技巧3、客户关系定位4、市场开拓二、了解客户信息(p543)1、客户信息的内容2、制定财务目标的原则3、合理财务目标的特点三、分析财务状况1、宏观经济前景与客户财务状况分析2、个人资产负债表分析3、现金流量表分析4、财务比例分析四、理财策略整合1、理财策略整合内容2、客户的财务目标3、投资决策的内容五、完成个人理财规划理财方案的核心内容包括:摘要、对客户当前状况和财务目标的陈述、理财规划假设、税率、理财规划策略、理财策划具体建议、理财规划预测。理财方案的其他内容包括:各项费用及佣金、理财规划建议的总结、执行理财规划的准备事项、执行理财规划的授权、附加信息的披露和免责条款等。六、执行和监控理财规划1、执行理财规划2、执行记录保存3、关注相关因素变化4、理财规划计划评估七、几个重要的理财法则1、资产分配法则2、72法则3、双10法则第三节企业理财顾问1、基本概念投资银行在企业融资活动中充当顾问,但更多情况下是在企业并购和反并购等资产重组活动中充当财务顾问。企业重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形式上有合并、兼并、分拆重组、股份互换和对公营企业的私有化等多种类型,而资产重组通常与金融工具的创新联系在一起。2、并购重组业务类型(1)重组策划与财务顾问(2)重组自营投资业务3、并购顾问的内容(p548)4、反并购顾问的内容(p548)5、投资银行开展此业务考虑的因素(p548)6、企业理财顾问收费通常,投资银行可能只简单地收取一笔咨询费,或收取以出售价的一个百分比为基础的酬金。这种情况下,酬金有三种类型:(1)较高的出售价格,百分比可以下降;(2)不管出售价格如何,可能是一个固定的百分比;(3)如果交易价格超过某一特定水平,在一定的百分比基础上再加上一笔鼓励酬金。投资银行在进行重组的咨询业务时,可能与客户的利益发生冲突。第四节政府理财顾问1、20世纪80年代英国的国企私有化2、20世纪90年代原苏联东欧国有企业改制国企私有化指国有企业所有权结构重组及改制上市,投资银行凭借其广泛的客户网络和投资者关系,为企业寻找战略投资者,设计合理的股权结构和融资方案,提供全面财务顾问服务。3、投资银行充当政府决策部门的业务顾问: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政策,经济体制和结构转型,国际借款以及各级政府的公共工程融资等。第五节资产证券化业务一、历史背景资产证券化兴起于美国的住宅抵押贷款证券化。20世纪60年代末,承担美国住宅低压贷款业务的联邦国家抵押协会(FederalNationalMortgageAssociation,FNMA),在投资银行和共同基金的冲击下,储蓄资金被大量提出,利差收入不断减少。为了提高竞争力,改善经营状况,FNMA1970年首度发行的住宅抵押贷款转付证券(Mortgagepassthrough,MPT),正式揭开抵押贷款债权证券化的序幕。到2001年,美国资产担保证券的总发行额达到21078亿美元,在美国资产证券化市场分布中,住宅抵押贷款的相关证券规模最大,占市场的70%左右。以资产担保证券(ABS)而言,在短短16年间,其整体规模由1985年的零增长到2001年的12800多亿美元规模。一、历史背景资产证券化在美国以外国家和地区起步较晚,但发展势头迅猛。美国和欧洲以外的资产证券化,以日本和新兴市场国家为主。新兴市场国家在资产证券化发展过程中,由于缺乏良好信用记录的金融资产,信用机制缺失、相关法律法规配套不完善等问题,最初证券化的金融资产主要集中于各类在历史上一直具有稳定现金流、并且预计未来可继续产生稳定现金流硬通货的应收款上,主要目的在于使融资者降低成本、延长融资期限、拓宽融资渠道,发行的对象主要是北美、西欧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机构投资者。1995年,世界银行属下的国际金融公司以其在南美等发展中国家的长期资产为抵押发行了4亿美元不可追索的证券。一、历史背景1994年,香港发行了3.5亿港元的抵押贷款债券。到1996年,资产证券化进一步延伸到新加坡、台湾、印尼、泰国、马来西亚和韩国等国家和地区。1995年底,亚洲开发银行和美国资本市场担保公司共同发起,联合东南亚一些国家的政府和国际著名金融机构,在新加坡组建亚洲第一个ABS(asset-basedsecuritization)金融保险机构——亚洲证券化和基础设施担保公司,为地区资产证券化提供所需的金融担保,亚洲各国政府近年来也相继建立法规制度,支持资产证券化的发展。亚洲金融创新和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已成为一个经济体金融体系与资本市场深化和发展的重要指标。一、历史背景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资产证券化实践相对落后,早期的资产证券化实践可以追溯到1992年三亚市丹洲小区将800亩土地作为发行标的物,以地产销售和存款利息收入作为投资者收益来源而发行的2亿元地产投资券。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学术界和金融界对资产证券化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在实践方面,自1996年以来,我国资产证券化的离岸产品取得了很大成功。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中集集团、珠海高速分别在海外成功进行了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一系列离岸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成功运作为我国资产证券化实践提供了成功经验。一、历史背景近年来,中国资本市场上尽管还没有出现实质意义上的资产证券化操作,但各方面都密切关注着这一广阔市场,纷纷推出资产证券化方案和产品构想或进行证券化的前期准备工作,从而掀起了一股不小的资产证券化热潮。这其中最为引人注目的是国有商业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举措。1999年以后,我国相继成立中国信达、东方、长城和华融四家资产管理公司,主要用于处理从国有银行剥离的不良资产,它们的公司章程中都包含着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规定。从成立至今,四大资产管理公司都在探索着资产证券化的途径。2005年,资产证券化政策出现重大突破,中国银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管理办法》,资产证券化产品在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可以在银行间市场上市交易。可以预见,随着我国产权交易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这些资产证券化产品将来也会成为产权交易市场的一个新的交易品种。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主体1、发起机构(originatororsponsor)资产证券化的发起机构指出售创造用于销售和充当资产支持政权抵押物的金融机构,它既可以是被证券化金融资产的原始权益者(originator),如贷款银行、租赁公司,也可以是从原始权益人处购买资产汇集成一个资产池,并再次出售的机构,如投资银行。发起机构的职能主要是选择拟证券化的基础资产,以相同性质的资产放在一起为原则进行捆绑组合,然后将起出售或作为资产证券化的担保品。商业银行、汽车金融服务公司、设备租赁公司、航空公司、制造企业、保险公司和证券公司等都可以成为发起机构,但在多数证券化交易中,发起机构往往是财力雄厚、信用卓著的金融机构或大公司。一般而言,发起机构要保证对证券化资产具有合法的权利,并保存有较完整的债权债务合同和详细的有关合同履行状况的资料。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主体2、特殊目的机构(specialpurposevehicle,SPV)资产证券化的特殊目的机构(SPV)又称为发行机构,是指购买发起机构的基础资产,以此为基础设计并发行资产支持证券的机构。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基础资产的贷款组合,一般不通过发起机构直接出售给投资者,为了获得专业分工的效益,发起机构通常将贷款组合卖给专门从事资产支持证券设计和发行的SPV。SPV作为专门设立的用于资产证券化这一特殊目的的载体,它既可以是为某一次证券化而专门设立的一次性的证券化结构(one-offsecuritizationstructure),也可以是事先存在的,从多个发起机构处购买资产,并可进行多次证券化操作的多头证券化导管(multisellersecuritizationconduit)结构。SPV的组织形式分为信托、公司或其他形式,作为主要方式的信托架构又分为转付架构(pass-throughstructure)、支付架构(pay-throughstructure)。(二)资产证券化业务参与主体SPV的主要功能:(1)代表投资人拥有担保品,并为证券或受益凭证发行主体。SPV作为存在于文件上的法律个体,实际并无人担负证券化的行政工作,为使业务顺利进行,SPV须将证券化后的业务托付受托机构,由受托机构负责并监督整个服务体系。(2)隔绝资产出售人与被出售资产的关系。由于提供证券化的资产已由SPV代表投资人取得该资产所有权,通过防止资产出售人在发生财务困难时,其债权人对证券化资产提出求偿,可以隔离原资产持有人破产风险,确保投资人权益。(3)争取合理的会计与税赋待遇。资产证券化后产生的金融产品依各国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