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金葵花”尊享-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361号理财计划风险提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借款企业偿还的贷款本息,如借款企业未能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2007年全年招商银行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为2.15%(注:该不良率为历史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招商银行对借款企业未来还款情况的任何承诺)。2.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3.信托公司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如因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并导致本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受损,该损失将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向信托公司索赔,信托公司赔偿不足的,由本理财计划投资者自担相关损失。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贷资产逾期)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6.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7.再投资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在借款企业部分提前还款等情况下,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将有权提前返还部分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或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8.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1-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信托项下受让的信贷资产中借款企业提前还款,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10.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在您签署本理财计划的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风险提示书及本理财计划的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同时向我行了解了本理财计划的其他相关信息,并自己独立作出是否认购本理财计划的决定。您签署本提示书、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并将资金委托给我行运作是您真实的意思表示。本风险提示书及相应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理财产品说明书将共同构成贵我双方理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风险提示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确认栏本人确认如下:(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理财计划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确认人(签字):日期:年月日-2-招商银行“金葵花”尊享-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361号理财计划(代码:4000)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招商银行受托理财产品交易申请表》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可以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招商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招商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招商银行所有。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借款企业偿还的贷款本息,如借款企业未能足额偿付贷款本息,则由此产生的本金及理财收益损失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损失全部本金。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2007年全年招商银行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为2.15%(注:该不良率为历史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招商银行对借款企业未来还款情况的任何承诺)。2.管理风险:由于信托公司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3.信托公司风险:本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的信托计划,如因信托公司违背信托计划文件、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而造成信托财产损失并导致本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受损,该损失将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向信托公司索赔,信托公司赔偿不足的,由本理财计划投资者自担相关损失。4.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5.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信托财产变现等原因(如信贷资产逾期)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1-6.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7.再投资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在借款企业部分提前还款等情况下,招商银行和受托人将有权提前返还部分理财计划本金和收益。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或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及理财收益,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8.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9.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信托项下受让的信贷资产中借款企业提前还款,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10.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风险/收益评级R3(本评级为招商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2-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招商银行信贷资产转让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资金信托”或“信托计划”),即由招商银行作为信托委托人,委托深圳国际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受托人,以下简称“深圳国投”)以受托人名义向招商银行购买1笔信贷资产,信贷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借款企业贷款用途贷款规模(万元人民币)贷款起息日贷款到期日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30002008-6-42009-6-4基本规定名称招商银行“金葵花”尊享-招银进宝之信贷资产361号理财计划(代码:4000)理财币种人民币本金及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在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在扣除相关信托费用后,本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5.70%,否则根据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收益。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期限273天认购起点1元人民币为1份,认购起点份额为5万份,超过认购起点份额部分,应为1万份的整数倍。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终止,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终止”。申购/赎回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申购与赎回。认购期2008年9月1日9:00到2008年9月3日17:00。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登记日2008年9月3日为认购登记日,认购资金在认购登记日前按活期利率计算利息。成立日2008年9月4日,理财计划自成立日起息。到期日2009年6月4日发行规模规模上限1000万元人民币,详细内容见以下“理财计划认购”。计息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付息日及收益支付到期一次性支付。详细内容见以下“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计息单位每1万份为1个计息单位,每单位收益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清算期认购登记日到成立日期间为认购清算期,到期日(或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到理财资金返还到账日为还本清算期,认购清算期和还本清算期内不计付利息。购买方式投资者(限泉州分行“金葵花”客户)可通过招商银行泉州分行营业网点或招商银行网上个人银行专业版、大众版办理认购。-3-节假日中国法定公众假日对账单本理财计划不提供对账单。税款理财收益的应纳税款由投资者自行申报及缴纳。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和理财收益本理财计划有可能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和理财收益,详细内容见以下“提前返还部分本金和理财收益”。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1)本理财计划不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2)风险示例在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本息未能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将根据信托计划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如到期只能回收本金及部分利息,则本理财计划实际收益率可能低于5.70%;如到期未能回收任何利息,只能回收部分本金,则本理财计划收益为负,投资者将损失部分本金;在发生借款企业完全丧失清偿能力的最不利情况下,投资者将全部损失本金。根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年度报告》,截至2007年底招商银行企业贷款的不良率为2.15%(注:该不良率为历史数据,仅供参考,不代表招商银行对借款企业未来还款情况的任何承诺)。2.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在信托项下信贷资产本息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5.70%。(1)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年化收益率-信托计划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