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务实清廉从政心得体会------张磊做到为民,就是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自己思考问题和开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忠实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当好人民公仆,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中国有句古语:“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党在群众中的形象。群众在我们心里的分量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因此,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始终不渝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要坚决按照中央提出的“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切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忧乐、安危挂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做群众之所需,努力做到在感情上贴近群众、思想上尊重群众、行动上深入群众。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人民的公仆,除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没有其他任何的特权。党和人民把我们放在一定的岗位上,我们就要尽心尽力干出成绩来,以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履行好领导职责,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真正的政绩应是为党和人民踏实工作的实绩,应经得起群众、实践和历史的检验。我国目前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市场经济发育尚不充分,群众生活也还不富裕。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发扬脚踏实地、埋头苦干的好作风,坚持重实际、鼓实劲、求实效,不图虚名,扑下身子,深入基层,多做扎扎实实的“民心工程”,不搞华而不实、沽名钓誉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真正把人民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我们工作业绩的唯一标准,以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在群众中树立起良好的形象。做到清廉,就是要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奉公,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坚持高尚的精神追求,永葆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切实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就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问题,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曾经告诫全党:“坚决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不坚决惩治腐败,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就会受到严重损害,党的执政地位就有丧失的危险,党就有可能走向自我毁灭。”党风廉政建设,是事关党的生死存亡,事关人心向背的大事。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首先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金钱观,自觉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训,做到弘秉公守法之风、扬清正廉洁之气、贬奢侈淫糜之邪、斥贪赃枉法之恶,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始终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同各种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同时,领导干部要特别注意发扬良好的生活作风。领导干部有什么样的生活情趣、生活格调和生活品位,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事实证明,一些领导干部走上腐败犯罪的道路,都是从生活作风不检点开始的。各级领导干部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奉献精神和利益原则、党的事业和个人价值、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关系,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清清白白做官,堂堂正正做人,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的侵蚀,始终做到一尘不染、一身正气,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懈奋斗,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为实现“一加强、两促进”历史任务,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