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酗酒滋事处理的管理规定(暂行)为加强矿井内部和异地项目部治安管理,维护企业职工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生活秩序,预防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当事人处以300元罚款;对班组长罚款300元;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3%予以考核;对单位党政主管、治保主任按工资6%予以考核;并纳入单位季度和年终维稳和谐工作考核(每发生一起扣2分)。1、在矿内公共场所喝酒划拳行令、大声喧哗的;2、酒后耍赖撒泼、吵架骂街的;3、酒后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的;4、酒后进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矿领导办公室及其他重点要害场所的;5、酒后进入他人工作场所,无理取闹,影响安全生产的;6、酒后出现随地大小便等不规范行为的。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班组长罚款500元;对单位按工资总额的5%予以考核;对单位党政主管、治保主任按工资10%予以考核;并纳入单位季度和年终维稳和谐工作考核(每发生一起扣4分)。1、酒后打架斗殴,尚未造成后果的;2、酒后无故殴打他人,致人轻微伤害的(注:承担医疗费用、赔偿损失、包工养伤);3、酒后结伙聚众斗殴的;4、酒后携带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的(注:予以没收);5、酒后造谣惑众、煸动闹事的;6、酒后围攻、漫骂领导,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三、职工出现醉酒状态时,单位和参与喝酒的职工有义务将其送回宿舍或送医院就诊;出现因酒后滋事而发生案件事故的,与滋事人员一起喝酒职工,视情节一律予以处罚。四、职工喝酒后言行失常,且不听劝阻,有可能威胁本人或他人人身安全的,保卫人员有权对其采取保护性措施约束至酒醒,所属单位必须在第一时间将其领回处置。五、职工酒后从事黄、赌、毒、盗窃等违法行为的,将依法予以处理。六、几点要求: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职工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教育,以正面引导为主,注重职工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职工说文明话、办文明事、争做文明职工。2、各单位要发挥基层维稳和谐工作小组作用,按照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的原则,建立日常的教育管理制度,切实做到看好自己的人、管好自己的事。3、单位发生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等事件的,将纳入月度、季度文明创建和党支部达标考核,发生重大问题的,一律予以“一票否决”。4、保卫科要坚持文明执法,对职工发生的不规范行为,以教育引导为主,处理处置为辅,建立管理台帐,做好日常考核。宣传科等部门要做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宣传,营造文明创建、维稳和谐的良好氛围。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本管理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属张集煤矿二0一二年九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