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党员干部身份意识激发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自觉动力四川省女子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郭蓉凤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主观映像,能够反作用于物质,对客观事物发挥能动作用。列宁也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从中我们不难看出意识的重要性。同样,党员身份意识的强弱决定了其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的程度,决定了其创造党员价值的程度,是判断、衡量党员对党组织和党的事业忠诚度的重要标准,是衡量党员先进性的重要标准,是决定党员能否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重要因素。在实际工作中,我们看到部分党员干部将自己的党员身份视为附属,我们在关键的时刻听不见他们的声音,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抓不住他们的动向,他们将党放在了脑后,用一般群众的标准要求自己,他们在缺位中为党员这一身份带来尴尬。纠其原因,身份意识的淡化是根本,唯有抓住这一关键问题方可如庖丁解牛般激发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奉献意识。一、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认识身份内涵,勇于亮出“身份证”。党员身份意识属于社会意识中群体意识的范畴,是群体意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不同于其他群体意识的四个特点。一是具有主导性。党员意识在当今我国的社会意识中处于支配地位,具有极强的影响力。从我狱看,目前监狱正面临着监管设施简陋、保障水平低、警力与结构不平衡、押犯结构复杂、维稳压力大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处于“逆水行舟,爬坡上坎”的重要转型时刻,最需要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因此,我们要努力为党员干部树立这样的责任意识和主人翁精神,让其充分发挥能动作用。二是具有时代性。党员意识是时代的产物,不同的历史时期,总是赋予党员意识不同的时代内涵和特点,给予党员不同的要求和责任。在我狱,特殊病犯监区、老弱病残监区、新成立出入监监区等等每一个都压力巨大,每一个都困难重重,在这样的形势背景下,我们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鼓励党员干部带头去最艰苦的地方,涌现出怀孕坚持管教特殊病犯的女警刘玉娇、临危受命的刘晓蓉等等先进人物,极大的感染了一般民警,大家争先报名去这些艰苦的监区,在全狱上下营造出良好的氛围。三是具有政治性。政治性是党员意识的本质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只要身为党员,就具有了鲜明的政治身份。因而所拥有的观念意识也就具有了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政治性特点。四是具有先进性。这就要求党员干部学在前、干在前、想在前、奉献在前,成为真正的表率先锋。二、丰富思想教育的载体,上好“德育课”。随着社会知识结构和知识意识的变革,人们获取接受知识的方式悄然发生着变化,这在一定程度上要求我们对党员干部加强思想教育时,除传统的学习党章、党史、全国范围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参观革命教育基地外,更应不断地创新和丰富更适应时代需求的载体。我们在探索中不断尝试着在《四川女监》中开辟《党员先锋》专栏,用身边的典型感染教育身边人;我们专门设置了党员示范岗,宣扬先进示范作用;我们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志愿者活动,为服刑人员家属讲解法律法规;我们开设了论坛等活动,在共同的探讨中明辨党员身份的意义,这些做法让党员干部在身体力行中主动思考身份内涵,认可并荣耀与党员称号,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三、加强党员干部日常考核,建好“荣辱榜”。党员意识的增强,还需要通过党组织的管理、监督加以引导、启发和不断巩固、强化来完成。一方面,要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党员相互监督。另一方面,从社会和党组织入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将党员的权利、义务及日常性的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对群众意见大的党员做好个别教育工作,对不合格不达标的党员要及时进行处置,对优秀先进的党员做好表彰奖励,切实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不断促进党员增强自身的角色意识和责任意识。四、培育党员干部归属感,搭建“党员之家”。所谓“党员之家”是促进党员干部共同学习进步的精神家园,它旨在给党员干部营造一种归属感,从而强化其身份意识。“党员之家”的设立不一定局限与一个固定的场所,它可以借助于网络拓展家的外延。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网站等载体,建立“党员之家”网站,设置党建研究、党史知识、前沿动态、党员风采等栏目;建立“党员之家”的微信公众号,搭建微信平台,搭建一个交流、学习的实时平台,真正使得“党员之家”做到形式时代化、情感情切化和认识深度化。五、树立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耕好“规矩田”。习近平指出:“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让大家都明白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自觉按原则、按规矩办事。”按规矩办事,就是要自觉遵守办事的规程和行为的准则,要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制度规章、纪律要求和程序规定,也要明白礼仪规范、道德要求、个人修养等人的基本素养要求。一是树立规矩意识。对党员干部而言,规矩意识就是底线思维,就是对规矩的敬畏之心。如果缺乏规矩意识,即使懂得再多的规矩内容,对规矩的遵守也是被动的、暂时的、不彻底的,因为规矩没有内化于心,没有成为党员干部为人处事的行为习惯。因此,我们要把培育规矩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文化建设中,形成守规矩的氛围。二是自觉执行规矩。党员干部不仅自己做守规矩的表率,更要用好规矩,用规矩来管人管事,既要做好工作,也要带好队伍。各种制度规矩制定了,就要立说立行、严格执行,不能说在嘴上,挂在墙上,写在纸上,把制度当“稻草人”摆设。三是摒除守规矩就是不作为的错误观念。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三严(“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三实(“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精辟阐述了“规矩”和“作为”之间的辩证关系。那就是既要“遵守规矩”即“三严”,又要“有所作为”即“三实”。无论是作为一个领导干部还是一名普通党员,干工作、做事情固然要遵规守矩,但面对繁重而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需要有履职尽责、为民解忧的担当精神,要知难不难,迎难而上,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精神,慎用权力,切实为群众办好事、谋好利,开创工作新局面。党员身份意识是党员对党的纲领与任务的认同,是在对自己所承担的责任与纪律的认同基础上形成的,是每个党员应必备的素质。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身份意识的同时,我们更应该切合时代潮流,与时俱进的优化措施,不断强化党员身份意识,让党员干部切实成为勇挑重担、攻坚克难的排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