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条部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6.3照明功率密度限值6.3.3办公建筑和其他类型建筑中具有办公用途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3的规定。6.3.4商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4的规定。当商店营业厅、高档商店营业厅、专卖店营业厅需装设重点照明时,该营业厅的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5W/m26.3.5旅馆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5的规定。6.3.6医疗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6的规定。6.3.7教育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7的规定。6.3.9会展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9的规定。6.3.10交通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0的规定。6.3.11金融建筑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1的规定。6.3.12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2的规定。6.3.13公共和工业建筑非爆炸危险场所通用房间或场所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符合表6.3.13的规定。6.3.14当房间或场所的室形指数值等于或小于1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增加,但增加值不应超过限值的20%。6.3.15当房间或场所的照度标准值提高或降低一级时,其照明功率密度限值应按比例提高或折减。

1 / 7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