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星中学高中新课程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方案(试行)根据《四川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综合实践活动实施指导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学分认定方案。一、学分的配置研究性学习课程共占15个学分。我校的具体课程配置如下:第一学年,搞好宣传培训工作,并完成一个课题的研究,结题后得5个学分;第二学年的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分别完成两个课题的研究,结题后得10个学分,共得15个学分。二、评价的实施1.评价的过程评价要贯穿于研究性学习的全过程。操作时可以重点从三个环节,即开题评价、中期评价和结题评价着手。开题评价要关注学生发现问题、提出问题、提出解决问题设想的意识和能力,促使学生以积极的态度进入解决问题的过程中。中期评价主要是检查研究计划的实施情况,研究资料积累情况,以及研究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和解决问题、克服困难的情况等。对评价结果要及时反馈,对于在研究中学生自己难以解决的问题,要通过教师指点、学生小组内部讨论、学生小组间交流、寻求校外帮助等方式予以解决。结题评价包括对学生参与研究性学习全过程的情况、体验情况、资料积累情况、结题情况、研究结果及成果展示方式等进行评价。2.评价的方法采取指导教师评价、学生自评和互评相结合的方法。三、研究性学习的管理(一)课程领导小组组长:陈金龙副组长:聂和平张化建组员:张建华张雪玲潘银慧各教研组长(二)“研究性学习”年级指导组在学校课程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立“研究性学习”指导组,具体组织实施、落实。组长:聂和平副组长:张建华张雪玲潘银慧各教研组长组员:各班主任、各任课教师(三)有关职责1.学生职责研究方案:含名称、目标、意义、内容、方法、所需资源、人员分工、进度安排、成果形式、指导教师等内容,开题前上交。研究过程记录及材料收集:含时间、地点、研究内容(要具体)、收获、体会、问题等内容,作为平时成绩的主要依据。研究成果:每小组从下列内容中至少选择一项:研究论文、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活动方案设计、科技作品、录像资料等,期末上交指导教师。2.班主任职责对全班学生的研究性学习活动负责。协助教务处、教科室进行培训,协助年级指导组进行研究性学习课题管理,为学生的研究提供条件和安全保障,负责班级各个研究环节的组织协调。3.指导教师职责负责研究性学习小组研究性学习课题的开题——研究过程——中期检查——结题等的指导工作。为自己所指导的研究性学习小组写出结论性评语,要求指出课题的意义、成功与不足之处及努力方向,不少于300字。工作总结或论文:在学期末要对工作做出全面总结,或以论文形式总结经验。4.“研究性学习”指导组职责负责本年级研究性学习的实施与管理。具体如下:(1)宣传动员;(2)组织班主任落实学校安排的研究性学习课时;(3)组织开题工作,落实开题时间及形式等;(4)收集、整理开题材料,合理调配指导教师;(5)过程管理;(6)组织中期检查;(7)组织年级研究性学习结题,填好相关表册并给予评价。(8)向教研室移交相关材料,向教务处报送学生研究性学习学分。5.教务处、教科室职责参与各年级研究性学习过程,督促年级指导组开展研究性学习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支持;收集、整理各年级送交的相关材料并归档保存;根据年级指导组送交材料给予学生相应的学分并记入学生成绩档案;每学年编辑一本优秀研究成果集。6.校内设施设备使用校内的图书馆、阅览室、电脑室、各科实验室等,根据需要向开展研究性学习的小组开放。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方案(试行)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四川省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办法(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方案》。一、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的规定高中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共15学分,学生学完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并通过考核,可获得相应的学分。根据学校研究性学习活动实施计划,学生在高一学年、高二上期、下期分别参加并且完成一个课题研究,通过考核则每个课题获得5学分。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工作在相应的学习活动结束时进行,课程管理者和学校将学分认定情况分别记入学生学分档案。课程管理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工作,由违规和虚假认定行为所认定的学分经查实一律无效并且予以取消,学校将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教师应该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查考。二、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条件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⑴开题报告或活动方案;⑵过程记录;⑶成果;⑷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和教师等方面的评价记录;⑸实际参加活动的时间每1学分不少于12学时。课程管理者以学生参与完成的研究性学习课题项目(结构完整的调查报告)为认定学分的主要依据。关于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课时的说明: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安排在二个学年的第一到第四学期,每周安排3节课;课程安排采用弹性课时制和小组学习方式,采用集中学习和分组研究等方式开展。三、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1、学生在高一学年、高二上期、下期结束前按要求分别完成一个研究性学习课题;,通过学校组织进行的考核,然后由学生向学校提交调查报告,提出学分认定的申请。2.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管理者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管理者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做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四、研究性学习活动学分认定的基本办法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采用量化评分和等级评定的办法认定学生个人学分。学生个人评价合格是认定个人学分的前提,课程管理者结合学生参加研究的课题考核情况进行学分认定。学分初步认定后,由学校进行审核。1、个人评价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个人评价表序号评价要素权重得分1开拓创新意识102团结协作精神103积极参加学习活动104遵守学习活动纪律105课题设计能力106收集资料能力107处理信息能力108电脑等应用能力109撰写课题报告情况1010撰写研究总结10合计/100学生个人评价合格是认定学分的前提。学生个人评价中量化考核“合计”分数大于等于60分,才可以申请相应研究性学习活动阶段的学分。在学生个人评价中,凡发现不合格个人,必须交由学校重新进行学分认定。2、课题评价研究性学习活动课题评价表评价项目评价要素权重得分选题开题1.选题的科学性与可行性情况102.开题报告设计评估情况10研究过程1.小组成员出勤率情况102.活动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情况103.活动记录的真实性104.小组的团队合作精神105.活动预期目标的达成度10成果评价1.研究成果获得情况102.课题答辩和展示情况103.参加学习体会心得10加分情况总分合计评价等级优秀成果可以在考核评比中加分。课题通过展示后被推荐参加上级主管部门评比,校级以上获奖的就是优秀成果;在课题评价“总分合计”中,成果获校级奖励加记1-2分,县级奖励加记2-3分,获市级奖励加记3-4分,省级奖励加记5-6分。课题评价由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管理者和课题导师根据上述表格进行百分制量化评分,一般情况下分A级课题(>85分)、B级课题(85~75分)、C级课题(75~60分)三个等级。3、个人评价与课题评价结合⑴学分认定课题评价完成后,参考学生个人评价,以研究性学习活动小组为单位,在研究性学习小组中评定学生的等级。把有关的学生分为三个等级:A等,积极参加活动,很好的完成了分担的任务,起了骨干的作用。B等,能参加完成自己分工的任务。C等,参加活动不积极,或者没有完成小组交给的任务。三个等级,没有规定具体的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和评议情况确定。三个等级分别对应的等级系数:1.2、1.0和0.8。这个系数与小组成绩相乘就是个人这门课的最后成绩。若总分≥60,给予5学分;若总分<60,不给学分。⑵学生研究性学习活动等级评定成绩等级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和合格三种。如果课题评价为A级,原则上每一位成员都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为B级,原则上最多50%的成员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为C级,原则上最多有一位成员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不合格(量化评分小于60分),原则上最多一位成员可以获得良好、50%的成员不合格;课题评价为B级以下的评为优秀或良好者以个人得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列。课程管理者根据上级部门规定的等级比例评定学习等在由完成课题评价走向学生学分认定和等级评定的过程中,凡发现不能认定学分和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学生,必须交由学校进行重新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记录表姓名班级课题名称课题研究时间本人担任工作学习活动成绩学分成绩等第认定教师姓名(签名)年月日注:学习活动成绩=课题组成绩X个人评议等级系数四、学生学籍档案的处理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有关材料要进入学生学籍档案,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学校规定,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的管理者负责学生纸质档案的填写和电子学籍档案数据的输入工作。在填写材料和处理数据的过程中,各位教师务必认真细致,坚决不出现差错。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的有关资料,各位教师要认真收集,细心保管。学校在教学资源网上“教育科研/学生园地/”栏目下开辟“研究性学习”专题,对有关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下面附有关研究性学习情况的记载表格。研究性学习登记学籍主号姓名课题名称课题成员承担任务成果形式完成时间评价注:关于表格中“评价”栏目内容的写作,课程管理者可以参考本方案中“学生参加研究性学习活动个人评价表”和“研究性学习活动课题评价表”的有关栏目内容,结合学生个体情况如实进行评价。有关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的未尽事宜,请与学校教务处教科室联系。学校将立足实践,不断总结经验,以进一步完善研究性学习活动课程学分认定办法,推动学校新课程改革。文星中学教务处2011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