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回顾与展望陆世敏内容提要:第一部分以金融改革主导思想的变化为标准,把新中国50年金融改革划分为三个时期,并对各个时期金融改革的主要内容进行简要的回顾。第二部分阐述了我国50年金融改革的主要经验。最后对我国21世纪金融改革进行了展望,并就改革的方向、目标,改革的动力和改革的主要内容等一系列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关键词:金融改革的主导思想金融机构改革金融市场改革外汇改革作者简介:1941年生,男,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新中国的金融体制由诞生至今已走过了50年的历程。本文试图对我国50年来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成就进行介绍和总体评析,并在此基础上通过对金融体制改革中的几个主要问题的探索,以展望21世纪中国金融业的光辉前景,因为继往总是为了开来。一、50年金融体制改革的简要回顾以金融改革主导思想的变化作为时期划分的标准,我国50年的金融改革大体可划分为三个时期:(一)1949一1979年以计划金融为目标的金融体制改革新中国的金融体制是在建国前革命根据地和解放区金融机构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1948年12月1日,在合并解放区的华北银行、北海银行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并发行人民币,标志了新中国金融体制的诞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以30年代形成的前苏联金融模式为改革方向,以强大的人民民主专政为后盾,采取了一系列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有效改革措施:1.接管官僚资本银行。新中国采取没收一切官僚资本财产为国家所有的政策,并逐步形成了社会主义金融体系的基本框架。2.改造民族资本金融业。新中国建立后对私营民族资本采取赎买政策,并逐步通过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1952年12月全国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成立,并随即全一部纳人中国人民银行体系。3.取缔外国在华银行的特权。新中国成立后坚决取缔外国在华银行的一切特权,使其无法依靠特权而生存。只能逐渐退出中国金融阵地.从个根本上剥除了旧中国金融体制的半殖民地性质,4.建立农村集体金融组织。新中国成立后,为支持农业生产和解决农民生活困难,在打击高利贷的同时,通过信用互助组、供销社信用部的形式进而大力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信用合作社是农村的集体金融组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领导并进行具体监督管理。从1953一1979年,我国基本实行的是由中国人民银行统揽一切金融业务的“大一统”金融体制。在这一体制下,中国人民银行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又办理所有具体银行业务;既是金融行政管理机关,又是经营金融业务的经济实体。它按行政区划在全国普设分支机构,并统一按总行的指令性计划办事,实行存贷分离、统存统贷。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处于信贷、现金、结算三大中心的地位,对我国当时经济的恢复和快速增长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当社会生产力增长达到一定水平后,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调节作用的计划经济体制已越来越不能适应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要求。(二)1979—1992年“开放、搞活”思想指导下的金融体制改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了中国经济和金融改革的新的历史时期。金融改革则以邓小平同志一要把银行办成真正的银行”为指导思想。这一时期主要针对“大一统’体制统得过死的弊病,围绕着构建新的金融体系,逐步开放搞活金融市场,建立宏观金融调控体系等三个方面的内容展开改革。1.构建新的金融体系。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基础上先后设立了具有经济实体性质的独立经营的四大国有专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此外,1986年经国务院批准重新组建了综合性、股份制的交通银行,以后相继成立了中信实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行、华夏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一批全国性或区域性的商业银行。与此同时,1979年10月由国务院组建的综合经营金融贸易技术服务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成立,以后相继成立了中国光大国际信托投资公司、中国民族国际投资信托公司等。同期、经国务院批准建立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后又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等。同期,1987年新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特区证券公司成立,以后陆续成立了上海申银证券公司、万国证券公司、海通证券公司、华夏证券公司等多家证券公司。1990年1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成立;1991年7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开业。此外,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租赁公司、金融典当业等也纷纷涌现。这一时期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领导、四大国有专业银行为主体,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和分工协作的多形式、多功能、多层次而又颇具中国特色的金融机构体系。2.逐步开放搞活金融市场。1979年后以开放搞活为目标的金融改革,必然意味着金融市场的孕育和发展。①货币市场。同业拆借市场是我国货币市场中产生最早、发展最快、最具代表性的市场,它伴随着众多银行和金融机构体系的形成而发展。自1986—1988年我国各地相继成立同业拆借的有形资金市场,拆借业务在全国发展迅猛。同时,自1979年开始随着商业信用的放开和扩大,以商业票据代替挂帐信用,大力推行商业票据信用,并强调发展银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以把商业信用纳人银行信用的轨道,我国的票据贴现市场也就随之而形成。此外,自1983年后企业全部流动资金改由银行贷款供给,由于信贷规模控制难以满足企业短期资金的需求,进而导致企业短期融资券市场的产生。②证券市场。建国初期和“一五”时期,我国曾发行过折实公债和国家经济建设公债。198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面铺开,我国又恢复国债发行,发行量逐年增长。1988年4月国家允许1985、1986年发行的国库券正式上市、交易十分活跃,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债市场“有行无市”的局面。同期,自1981年起,我国一部分企业开始采用以发行股票的方式筹集资金;1984年末和1985年初我国企业的股份制改革开始起步;1987年后企业股份制试点范围逐步扩大、股票市场也逐步得到发展和完善;至上海、深圳两家证券交易所成立以及证券登记公司等中介服务公司的建立,较规范的二级市场在90年代初最终形成。此外,自1987年上海石化总厂发行3年期债券开始,我国企业中长期债券市场也开始逐步形成。③外汇市场。1980年10月我国开始办理外汇调剂业务,标志着外汇市场的雏形而始显现。1986年外汇调剂业务由中国银行移交给国家外汇管理局,开办了外商投资企业间的外汇调剂业务和国内企业!司留成外汇的额度调剂业务。1988年后各省市都设立了外汇调剂中心,进一步扩大了外汇调剂范围。3.建立宏观金融调控体系。1979年后伴随着金融机构体系的改革,在金融领域中如何协调、疏导、管理等问题日益突出,国务院于1983年9月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86年1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例》,确定人民银行是国务院领导和管理全国金融事业的国家机关,是国家中央银行,并积极探索运用多种手段,健全金融宏观调控体系。(三)1992—1999年以建立市场机制为目标的金融体制改革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同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定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1993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拉开了新一轮金融改革的帷幕。这一轮改革的主要内容有:1.中央银行职能的转变。1993年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确定我国货币政策的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对我国人民银行多年来实行的“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双重政策目标是一重大的战略性突破。同时,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中介目标由控制信贷规模转向控制货币供应量和社会信用总量。1995年通过的《中国人民银行法》,用法律形式确定的货币政策工具主要是存款准备金、中央银行基准利率、再贴现、中央银行贷款、公开市场业务5种,其余的则列人其他货币政策一类。1996—1999年连续7次利率下调;1998年存款准备金制度的重大改革,1998年取消信贷规模控制等,显示中央银行的宏观金融调控已进人以间接调控为主的历史时期。自1998年底开始,人民银行按经济区划在全国设置9大跨省市的分行、彻底改变了我国几十年来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框架,这对减少行政干预、推进区域经济和金融发展、加强中央银行的金融监管,显然有着深远的意义。2.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以现代商业银行作为国有独资银行的改革方向,是新一轮银行革的主要内容。1994年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先后建立,它既是国家政策合理配置资金和资源的强有力的工具,更为国有独资银行剥离政策性业务、专门从事商业性经营以有效配置资金和资源所必须的,政策性银行的建立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创造了必要的条件。现代商业银行的主要特征是依法经营,1995年《商业银行法》的颁布,在此前后《担保法》、《票据法》、《贷款通则》、《支付结算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提供了日趋完善的法律环境,1991年开始逐步改革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实行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1996年风险进而实行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为基础的贷款规模管理,1998年取消信贷规模,国有商业银行全面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使国有银行向。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求资金平衡的商业银行迈出了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1998年财政部增一。发2700亿特别国债。充实国有银行的资本金,。大银行建。专门处。不良资产的资产管理公司以剥离不良资产等。3.外汇体制改革。从1994年4月1日起,我国外汇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①取消外汇留成制、外汇上缴制和用汇计划审批,施行外汇指定银行对国内企业的强制结售汇制,实现8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有条件可兑换;②取消各省市外汇调剂中心,建立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同时人民币官方汇率和调剂市场汇率并轨,实现以银行间外汇交易市场供求关系”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③1996年1月实行新的国际收支申报制度;6月对外商投资企业实行意愿结售汇,外资银行同时成为外汇指定银行;同年12月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的可兑换。④对外资银行的引进和开放采取税收优惠和业务限制的双重政策,坚持谨慎开放的原则,1997年先后在上海浦东新区、深圳特区批准少数外资银行试营人民币业务。1998年增加试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数量,业务规模也由原来的3千万元扩大到l亿元;1999年取消外资银行在国内增设分支机构的地域限制。沪、深两地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继续增多,业务规模也进一步扩大。4.其他重要改革措施。①在1993年对全国范围内违章拆借现象治理整顿的基础上,1996年1月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交易系统在上海正式联网,并按‘咱主自愿、平等互利、俗守信用、短期融通”的原则运行;拆借会员不断增多,除各商业银行总行,城市商业银行总行,还包括四大国有银行的分行,试行人民币业务的外资银行等,1999年还允许证券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进人全国一级拆借网络进行头寸拆借。(2)1999年《证券法》的施行,为所有市场参与者创造了一个可靠的法律基础,并使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有效保护,有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规范发展。③为适应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在整个国民经济中比重迅速上升的趋势,1995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组建城市合作银行的通知》,1998年城市合作银行更名为地方性的商业银行。二、50年金融体制改革的主要经验新中国50年金融改革的实践,方方面面积累的经验相当丰富,本文限于篇幅,仅对其中个人认为的几条主要经验谈点看法。(一)坚持稳定通货的单一政策目标1979—1992年的金融改革时期,自人民银行单独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开始,我国实行的是“稳定货币、发展经济”的双重货币政策目标。双重目标的实践使经济波动加剧、出现“一放就乱、一收就死”、“大上之后必有大下”的经济不稳定现象。究其原因,主要在于多重的货币政策目标本身就是不稳定的,因为它没有一个长期稳定的核心,只能视经济情况的变化而相机抉择。以通货膨胀来刺激经济增长,这种“经济增长”必然是短暂的和低质量的,世界各国的经济历史证明,只有在通货稳定的环境中才能使整个社会经济正常运行并保持经济的长期持续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