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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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商业票据业务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分析关键词:票据业务票据市场票据贴现百姓金融网导读:商业票据作为一种便利的结算和融资工具,在国外发达国家的信用制度乃至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起到很大的支撑作用。我国票据市场在经过1998年至2000年的快速发展和2001年的规范整顿之后,逐渐进入良性、健康的发展轨道,有力地促进了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2002年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较上年有大幅增长,特别是转贴现业务量增长迅猛。截至2002年11月末,贴现和转贴现余额高达5400亿元,比年初的3000亿元增长了80%。同时,票据业务覆盖面进一步扩大,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再贴现业务已成为央行调控宏观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手段。但是票据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主要问题。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一)票据的信用基础薄弱。票据的基础是信用。信用环境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票据业务的发展。可以说,中国信用制度不健全和信用状况不佳是票据市场发展的最大障碍。而由于部分企业、个人和金融机构信用差,影响了部分票据的使用和流通,从而使市场对所有票据的信用产生怀疑,即使是信用好的企业签发的票据也难以被接受。“劣质信用驱逐优质信用”动摇了市场的信用基础。更有甚者,一些企业利用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套、骗银行信用,迫使银行在承兑、贴现等业务活动中采取保守原则,极大地阻碍了票据业务的发展。(二)交易品种单一,交易主体少,信用风险集中在银行。从商业票据交易品种上看,目前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在票据市场交易中所占的比重较小,在票据市场中不容易被接受,企业仍主要是利用银行信用进行融资。这种单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格局,不仅加大了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也不利于引导企业扩大票据融资,不利于票据市场的进一步拓展。从商业票据交易主体上看,我国商业票据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而众多的中小企业、中小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该市场的程度十分有限,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由于票据业务的发展完全依赖于银行信用,使商业银行成为票据风险的最终承担者,既不利于金融体系分散和降低风险,也不利于推动商业信用的票据化和扩大票据融资。(三)我国票据业务经营模式相对落后,缺乏市场中介机构票据业务具有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风险集中、资金周转快等特点。因此,票据业务特别适合进行专业化经营。票据业务已较其他业务明显表现出了集中化的特点和趋势,但整体来看仍属于分散基础上的集中,即在涉及票源的承兑和贴现业务上,目前还是分散在商业银行的各级经营网点;从国外票据市场发展多年的经验看,中介机构的存在便于市场交易和管理,更重要的是有利于活跃市场、提高效率、保证价格的相对稳定。而中国票据市场至今,中介机构非常缺乏,专业化票据中介机构更是一片空白。汇票的鉴别、查询、审查、放款和到期收款等操作也多由经营网点的营销、计划、风险控制和会计等多个部门分别经办。(四)缺乏全国统一、完善的商业票据市场。首先,我国的票据市场仍然处于分割状态,仅在部分中心城市形成了区域性的票据中心,缺乏一个全国统一、完善的市场。其次,票据在各行各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较差。由于各商业银行办理票据业务的出发点是盈利,出于竞争的需要,各行在出现流动性、资产结构等方面问题时,往往是将已贴现的票据转贴现到异地,或是再贴现。此外,由于目前中央银行的再贴现采用的是大区行分配指标的管理方法,造成一些地区分配到的再贴现规模较小,而相应的票据承兑和贴现业务量却较大,两者之间出现了不协调状况。在再贴现指标较紧的情况下,各地人民银行一般优先办理本地的票据贴现,而对外地转贴现票据进行了限制办理,人为地制约了票据流通,阻碍了全国性统一商业票据市场的形成和进一步发展。(五)商业票据的真实性查询困难。票据的真实性问题包括二个方面,一是真假汇票问题,二是票据背后是否有真实的商品交易问题。目前由于各行之间缺乏必要的信息沟通,各金融机构之间没有跨系统的票据信息查询网络,同时也缺乏对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是否具有真实商品交易背景的信息查询系统,使银行具体操作人员难以核实票据的真实性,特别是社会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克隆”汇票的出现,更加大了对票据真伪辨别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经营票据市场业务的风险(六)发行融资性票据面临法律障碍。票据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为企业提供短期资金融通,因此市场的工具应既包括以真实性贸易为基础的交易性票据,也应包括单纯以融通短期资金为目的的融资性票据。从世界其他国家票据市场发展进程看,融资性票据所占比重不断上升,甚至达到70%~80%。而《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对票据必须以真实商品交易为基础的规定,使中国融资性票据的发行难以实现,从而限制了中国票据市场的规模,导致市场缺乏广度和深度,票据市场为企业提供直接短期资金融通的功能难以充分发挥。二、大力拓展商业票据业务的思路从当前经济金融发展形势以及票据市场现状看,大力发展商业票据业务,尤其是商业承兑汇票,能对商业信用的规范起到助推作用。而且签发商业承兑汇票的成本较低,银行能够通过商业承兑汇票业务操作盈利,通过授予企业商业承兑汇票签发资格形成一种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逐步改善社会信用环境。虽然商业票据业务能带来多赢的效果,但我国商业票据存在众多制约障碍,发展尚不成熟,为进一步发挥商业票据业务对经济的推动作用,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提高金融机构和企业对发展票据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将是今后我国票据市场建设的基本原则。因此,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对票据业务重要性的认识,在防范票据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转变经营观念,增强市场意识,使票据业务成为一个长期、稳定的利润增长点,广泛普及和宣传票据知识,使企业和银行认识到商业汇票不仅是结算工具,更是现代经济活动中不可缺少的支付工具、使用工具和汇兑工具,企业要充分发挥通过票据的签发、背书和转让来衔接企业的产销关系,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水平,银行有关部门则要切实改变对企业资金供应方式的认识,提高票据承兑、贴现业务在业务经营中的比重。(二)、金融机构联手培植商业信用,强化信用约束,为票据业务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要改变目前商业承兑汇票使用少的状况,必须在企业中树立起信用观念。以人行牵头,金融机构和信誉良好的企业参加,建立金融机构之间的定期通报制度,并将其纳入企业信贷登记系统,定期公布相关企业的信用评级制度,加大信用环境治理的力度和公开性,确保信用信息的公开、公正和透明。通过人行和各金融机构成立信用评定小组,采取荐、评价、公示和考核制度,并授予“金融机构重点支持签发商业承兑汇票资格企业”并定期考核、记录资信,以此激励企业信誉感的增强。在培植信誉过程中,一定要注重依托现代化手段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使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有不良票据行为的企业,受到金融机构合力制裁。一旦信用有不良的纪录,便要给其生活及经营活动带来极大困难,没有信用他们寸步难行。同时对随意延压、无理拒付行为的承兑银行,要进行公开曝光,并依法给予处罚,直至暂停或取消其承兑资格。(三)大胆创新,积极开发商业票据业务新品种。自2002年来,我国票据业务创新初见端倪,先后出现了民生银行的票据贴现买方付息,招商银行的企业贴现回购、商业汇票保证、贷款协议回购等。另外,还有些商业银行正积极试办大额票据抵押分拆和融资租赁协议回购等各种金融资产票据化业务。可能预见一旦我国商业本票立法,票据创新必将成为金融业务中最活跃的金融工具。这也符合了票据业务历来是西方经济发达国家最具创新功能的金融工具一说。走创新之路提高竞争力,已成为各家商业银行开拓票据市场业务的“杀手锏”。(四)、金融机构要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机制。要根据各种票据业务的特点制定严密、科学的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建立严格、明确的岗位责任制,使每一道环节的业务操作都有章可循,有据可查;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杜绝操作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稽核检查,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全面提高票据人员的业务素质,减少风险隐患;要将票据业务纳入资产负债管理和统一授信管理,立足自身实力安排承兑业务总量规模,尽可能降低来自于承兑人的信用风险。(五)、放开贴现利率,实现票据利率市场化,让商业银行真正地把商业票据业务作为调整资产结构和改善服务质量的手段。中央银行应当宣传再贴现的货币政策,并适当下放再贴现的权利,通过对再贴现票据的选择,体现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和国家的产业政策,以货币政策的传导刺激引导票据贴现业务的开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利率调节市场的杠杆作用。中央银行要赋予再贴现率更完整和更有效的内容,从而实现对社会资金供求的调节。首先,放宽再贴现率的浮动范围,确定合理的再贴现率下浮空间,这既可增强再贴现的吸引力,又可提高商业银行收益,调动其办理票据贴现和再贴现的积极性。其次,推行差别利率,对不同行业的票据和不同信用度企业执行不同档次利率,利用再贴现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和促进企业改进良好的商业信用形象。商业银行要主动加大票据贴现业务的力度,以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单一信用放款制度,改变对企业资金的供应方式。(六)、加强风险弥补意识和风险转移组织的建设,成立风险共担组织1.成立票据风险基金。信用较好的企业经有关管理部门的资格认定,交纳一定比例或数额的资金组成票据风险基金。票据风险基金用于基金参与者发行票据的违约支付,即一旦参加基金的企业不能履行票据义务,即由基金对票据权利人进行补偿。基金可以信托方式委托其他机构管理,也可以由企业自己参加、自己管理。票据风险基金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通过资格认定,确定只有参加票据基金的企业签发的商业汇票具有安全性,从源头上保证票据的信用。二是采取一些惩罚措施保证票据的信用。如签发票据的企业到期违约,不支付资金,基金可在其交纳份额中扣除,严重者取消其参加基金的资格。各企业为维护自己在基金中的资格,必然会谨守信用。2、培育票据市场中介机构,使市场参与者降低寻找成本,提高市场效率。其次,中介机构的存在,有利于形成公平的市场价格。再次,市场中介专业化提供市场所需多种服务,如代理发行、包销、承销各种票券,为企业和金融机构各种短期债权提供各种组合便利,承担流通、兑付、咨询等各项与票据市场相关的业务,为市场充分发挥各项功能提供基础。完善票据市场多元化参与主体。建议由人行牵头由各金融机构出资(按金融机构票据业务量的大小出资)成立票据中介机构或资信服务中心,对票据业务的各个环节进行有偿服务。(七)加大商业票据业务投资,提高票据鉴别能力。商业票据具有时空跨度大、资金额度大等特点,容易成为窃取、骗取资金犯罪分子涉猎的目标。商业票据防伪反假除了认真贯彻规章制度外,银行必须加强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技术措施:用图形扫描仪或数码相机采集和积累商业票据信息,建立业务信息库;积极使用宽带信息网络传递商业票据业务信息;设计与开发鉴别票面真伪的软件程序,我们可以参照公安部门采用过的“图形重合技术”软件程序,设计与开发应高质量、高速度地跟上票据业务发展需要的软件,使之成为鉴别票面真伪的技术保障。最后对信息采集、使用、输出、输入要有技术上和制度上的管理措施。不同部门的信息交流和使用应由人民银行作出具体规定,破除行业壁垒,疏通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渠道,让商业票据业务信息充分合理地发挥使用效应。通过加强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技术措施,形成社会有关行业商业票据防伪反假的信息网络,堵住假票,防止诈骗,震慑罪犯,共同防范票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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