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基于一种理论的某方面研究型文章文献综述写作内容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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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毕业设计(论文)文献综述院(系):管理学院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姓名:学号:完成日期:年月日1公共选择理论文献综述摘要:公共选择文献综述从政治学的经济学思路为主线,由公共选择的先驱者、现代公共选择研究、第一代学者的有关规范的研究、第二代学者有关模式和假设的经验实证等各个层面的论述构成。文献将证明的是:唯独经济学家推动了政治学研究,从而把政治学引向一个更广阔的研究天地。关键词:公共选择、规范、经验、模式一、公共选择的先驱公共选择理论把经济学的方法论运用于政治学科领域的研究,它产生于200年以前2位法国数学家勃劳德(Jean-CharlesdeBorda1781)和孔多塞(MarquisdeCondorcet1785)的杰作。两位数学家对投票规则特性的研究作为开端,一门新的学科——公共选择开始形成。公共选择对于投票规则的分析研究,一般都由数学家来承担。在这些研究公共选择的数学家中间,有一位作为数学家的英国童话作家、剑桥(Cambridge)大学讲师道格森(ReverendCharlesL.Dodgson),他以笔名LewisCarroll撰写的童话作品享有盛名。有关投票程序的论说,从1873年开始经过了12年才得以发表(Black1958chap.20)。而道格森的同乡米尔(JohnStuartMill)在1861发表的《代议政府论》中,几乎看不到道格森论说中所能看到的数学证明,然而,这本专著是对政治学的一大贡献。可以说,这是经济学家对政治制度的最初研究。1896年瑞典经济学家维克赛尔(KnutWicksell)在的重要贡献令人注目。那一年他发表了《公平赋税的新原理》这篇论文,这一“财政学的古典”对公共选择理论的发展给予了重要的、并且是直接的影响。维克赛尔在这篇论文中提出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三个构成要素:“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经济人、以及看作交易的政治”[1]。在1948年,当布坎南偶然读到维克赛尔的论文时,这对年轻的布坎南来说,“似乎产生了一种巨大的冲击力”。无可置疑,维克赛尔的思想通过布坎南的发展,在其充满着公共选择色彩的契约论框架中起到不容忽视的作用。布坎南承认,“我的许多著作,尤其是政治经济学和财政理论方面的著作,可以看作是维克赛尔论题的复述、推敲和扩展-----”[2]。维克赛尔的论文对公共选择的发展给予了重大影响,然而,这一影响从他论文发表以来的半个世纪一直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其他欧洲大陆的学者也在20世纪初对公共选择理论作出了相关贡献。但是,在公共选择这一研究领域尚未成熟之前,他们的业绩也不被人们所知悉。例如,道格森和米尔所研究的比例代表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2制这一选举方法。19世纪围绕代表制度理论的争论比较激烈,可是,除了英国以外,几乎所有的欧洲国家都采用了比例代表制,可以说,这是道格森和米尔的比例代表制所给予的影响。孔多塞和道格森以及他们同时代的学者都用数学的方法来研究投票程序,20世纪前半期,这一方法还没有运用于研究政治的学者。然而,这些理论价值的大部分被现代专家布坎南所注意,但是,这一注意并不是在布坎南对公共选择理论研究的开始,而是在布坎南进行独自研究以后才注意到的。以上经济学家对公共选择理论的研究,他们对公共选择理论的三大贡献是不容忽视的。其一,霍特林(HaroldHotelling)在对两个竞选者选举时的空间竞争特征作了明确论述。霍特林模式在1957年被唐斯(AnthorlyDowns)所引用。其二,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的发表开创了公共选择理论。[3]唐斯1957年说,“自己的主张,以及所有与自己主张有关的设想和基础,与熊比特1942年出版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主义》相比,差距甚大”,唐斯承认自己不如熊彼特。[4]不可否认的是,熊彼特和唐斯两人的研究,从广义的角度,他们的研究与公共选择的关联主要集中于强调政治家利己心的追求以及政治领域竞争的作用。唐斯认为,“政党是为了赢得选举而制定政策,而不是为了制定政策而赢得选举”。一般认为,熊彼特的《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以及民主主义》对政治学的影响远远超过经济学。其三,勃文(HowardBowen)1943年对于投票以及与公共资源配置关系的研究,也可以看作是一大贡献。二、现代公共选择研究:推进政治学研究的经济学思路勃文的论文,涵盖了公共选择一系列特征,然而,这还不是公共选择领域的出发点。作为独特的学科领域——公共选择的登场,是由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3位经济学家所创建,即布莱克(DuncanBlack)《论集体决策原理》(1948),布坎南(JamesBuchanan)《政府财政的纯理论》(1949),阿罗(KennethArrow)《社会选择的个人价值》(1951)。阿罗的论文以及以后相继出版的系列著作,很少有出自数学家的研究,基本上是来自经济学家的成果。1957年孔多塞、道格森的《民主主义的经济理论》(AnEconomicTheoryofDemocracy)、1962年的布坎南与塔洛克(GorbonTullock)合著的《合意的计算》(theCalculusofConsent)、1965年奥尔森(MancurOlson)的《集合行动的理论》(TheLogicofCollectiveAction)等一系列专著的出版,都是用经济学的思路进行政治学的研究,即用经济学方法来论证政治制度运作过程。作为公共选择理论的方法论,公共选择理论认为,经济学是一门交易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3科学,经济学研究的特定主题就是人们在市场关系中的行为。把经济学的这一方法运用于政治学研究,它所展现的政治是个人、集团之间出于自利动机而进行的一系列交易过程。得出的结论是:政治市场上的基本活动也是交易。方法论上的个人主义在公共选择的运用,可以说,经济学家把政治学研究向前推进了一大步。熊彼特认为,“一切行为都是人的行为,当个体成员的行为被排除以后,就不会有社会团体的存在和现实性”[5]。所以,经济学所使用的“经济人”、生产者、消费者,实际上是把个人的偏好、个人的目的性作为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公共选择把方法论的个人主义运用于自身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表明,“人是一个自利的、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人”[6],而政府只是在个人相互作用基础上的一种制度安排,所以,政府并不是我们所想象的一个抽象实体,政府也不是我们所想象的那样,一心一意给予社会全体以最大的福利这一理想为目标,政府的行动反映了追求自身利益的各种经济主体的利益关系,政府为这些利益关系去作出决策,这一决策过程是被官员所操纵的。所以,在公共选择理论体系中,所谓的“公益”、“社会正义”等这些暧昧的概念是不存在的。“人是自利的,效用的最大化,在市场中是如此,在公共领域中也是如此。当个人由市场中的买者或卖者转变为政治过程中的投票者、政治家、纳税人或官员时,他们的品性不会发生变化”[7]。可以说,公共选择把个人的目的性放在首位,用个人的行为目的来解释政治过程,它展现的是政治过程的个人主义理论。因为所有的古典经济学著作都是由经济学家撰写,所以,在20世纪60年代末期,公共选择进入政治领域的研究,这不仅仅是经济学的方法,而是作为一种方法论,唯独经济学家推进了政治学研究。布坎南在“公共选择与财政理论”一文中阐述了经济学家对政治学研究的推进作用:“毫不奇怪,现代公共选择理论的主要创始人都是一些受过欧洲财政理论传统训练的经济学家”。[8]经济学对政治学的推动,这一经济学家的功效至今还是深信不疑。。可是,有一种不同的观点指出,赖克(Riker)在1961年就阿罗的定理所作的文献综述在AmericanPoliticalScienceReview(美国政治科学评论)发表。他的“政治联合理论”(TheTheoryofPoliticalCoalitions)在1年后出版。显然,这是对政治学的贡献。实际上应该说,研究者们对公共选择领域里的研究都是紧密联系的。1966年,社会学家科里曼(JamesColeman)对有关政治的2篇论文,1篇在AmericanJournalofSociology(美国社会学评论员)发表,另一篇论文发表在AmericanEconomicReview(美国经济学评论),在这篇论文里,他使用了公共选择的方法论。科里曼担任过公共选择学会会长。从公共选择的发展历史来看,他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4的初期贡献奠定了公共选择学科领域,并预示着公共选择学科向更深层次的展开。三、研究的主要课题(一)第一代学者:有关规范的研究经济学的方法论、是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假定为基础,每个主体成为一切经济分析的基本构成要素。主体设定具有某种目的和偏好,在特定的制度环境(如市场)下相互影响。作为公共选择整体的结果,它研究每个主体设定的行动以及在其行动中制度的制约结果,这就是公共选择的特征所在。在经济学中,作为整体的结果,最有名的莫过于“看不见的手”定理,那就是说,在一定条件下,竞争市场的制度可以使整体的资源配置达到帕累特最优。在经济分析方面,以方法论的个人主义以及“看不见的手”为前提的话,当经济学家把自己的关心锁定在研究政治制度的时候,他们自然会采用同样的方法论的构成要素,去构筑同样统计的结果。进一步来看,这些方法论与经济学的结合,显示出公共选择从一开始就具有其严格的规范。初期的公共选择研究,强调规范的层面,这表明了公共选择自体的特征和主题,即规范的公共选择理论。公共选择设定的是一个民主的政府,并且是设定接近理想模式的民主主义。所以,布坎南与塔洛克合著的《合意的计算》(theCalculusofConsent),详细研究了为了促进共同利益而由市民设计的政治制度。布坎南的契约论,把经济学的帕累特最优的规范运用于政治领域,从而构筑一个民主选择的帕累特最优。阿罗(Arrow)在1951年出版的《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一书中提出,如何满足某种规范的理想制度?作为一种公理,它包含着帕累特最优。阿罗的著作,在初期的古典著作中最明确地论述了满足某种规范标准的社会选择函数。他在多数票规则的研究中指出,如果我们排除效用人际比较的可能性,那么把个人偏好总合成为表达社会偏好的所谓最理想的方法必然是强加的,或者是独裁的。[9]也就是说,由于获取信息的差异和利益的多元,每个人的偏好是不同的,因此,从个人偏好次序推导出社会偏好次序是不可能的。在这一基础上,产生了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基本上阐述的是规范问题。布莱克1948年发表的《论集体决策原理》中对规范进行了探究,并提出“多数票规则”。作为研究多数票规则的先驱,他明确提出,多数票规则通过对偏好的统计导入均衡的结果。所以,偏好是均衡结果的条件。以后,作为众多实证分析出发点的唐斯的代议民主主义的研究认为,政党之间的竞争,能否出现像市场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士学位论文文献综述5企业间的竞争那样,在相同的规范下出现有魅力的政治结果呢?赖克的《政治联合的理论》与奥尔森的《集合的行动理论》对联合与利益集团的形成作了研究,研究认为,“有理性的、寻求自身利益的个人不会采取行动来实现他们共同的或集团的利益[10]。在初期的古典理论中,这一研究被称作政治行动的实证研究。总得来说,初期的古典理论,作为前期研究流派的出发点,其作用是无可置疑的。在经济学家中间,阿罗定理所给予的直接影响是最大的。一个定理的延续,企图来证明所有统计手续的非整合性,从而又产生出其他定理。可能性定理出现的时候,该定理是以相当奇特的条件为基础的,它是站在否定阿罗“不可能性定理”这一层面。在这领域,研究的最初动向是以独裁性和稳定性的对立作为焦点。不稳定性及其循环,都具有所有的偏好统计手续的普遍特点。以后的研究表明,相同类型的公理,不管是非独裁的手续,对每个人来说,都包含着受到一种偏好,或者是一种战略的、表明虚伪的影响。只要是被限定的自由主义概念,那么它必然表现出在统计方面的弱公理和非整合性。帕特奈克(PrasantaPattanaik)对这一公理进行了详细的研究。杨(PeytonYoung)对各种各样统计规则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