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钢板房施工合同合同编号:KLMD-8-临-10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凯里至敏洞高铁KL-8标项目部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姜再成私人承包收货方:凯里至敏洞高铁KL-8标项目部为完成彩钢板房的建设,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名称、内容及承包范围1.1工程名称:凯里至敏洞高铁KL-8标段1.2工程承包范围及内容在甲方施工完成基础后(彩钢板房在基础中的预埋成品件的埋设,乙方进行技术指导),乙方施工彩钢板房,其施工内容为涉及彩钢板房施工的全部过程,包含使用过程中的维护工作。彩钢板房的工程数量按实际收方且不超过甲方技术交底的数量进行结算。第二条承包方式2.1按照本合同承包范围的工程项目,乙方负责从施工准备到工程正式验收并交付使用的全过程总承包,并只允许乙方自属的专业队伍承担施工,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转包或分包。2.2工程承包价款:本工程采用单价承包,包工包料,任何情况下不作调整。单价如下:彩钢板房(不吊顶)400元/平方米【门窗、门锁、窗扣、焊接活动板房钢架结构、材料运输费、安装人工费】,房顶采用人字坡,该单价不包括吊顶、不包括税票。2.3彩钢板房的结构、规格及性能指标:2.3.1金属面材:彩色涂层钢板,厚度不小于0.3mm。2.3.2芯材:阻燃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体积密度不小于11千克/立方米。2.3.3单层:暂定3.6米(宽度)×5.4米(进深),前墙高2.8米,后墙高2.8米。房顶采用人字坡,有两间中间隔开。因场地限制,具体组装房屋以甲方工程部出具的图纸为准。2.3.4门窗:一室一窗一门,窗户规格1.2m×1.2m,材料为塑钢;门规格0.93m×2.0m,聚苯夹心平门。餐厅带售饭口。所有门窗包边及阴角使用蓝色彩钢板,并包括五金、门锁、玻璃(5mm厚)等全部相关配件。2.3.5屋面为750mm聚苯夹心瓦楞板(外0.3mm蓝,内0.3mm白);墙板为750mm聚苯夹心平板(双白,外0.3mm,内0.3mm);隔板为750mm聚苯夹心平板(双白,厚度均为0.3mm),同时包括所有包边、包角及密封。2.3.6房屋骨架采用钢架焊接结构,立柱750mm×750mm,檩条40mm×80mm,间距为40cm一根,确保抗风能力达到8级;屋面能承受50Kg/m2覆雪压力。2.3.7彩钢平房屋前挑1.5米,后挑0.3米,平房前挑檐长度超过1m需要增加立柱。2.3.8、所有房屋从交付使用到工程结束,不能出现漏、滴、渗水现象,如出现上述情况,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2.3.9、彩钢板房要求白墙、蓝顶,房屋采用双层玻璃窗。2.3.10产品执行的质量等级和验收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DBJ01-98-2005.82.3.11所有板房不能印制广告。2.4工程数量计算方法:以房屋投影面积平方米为单位计量支付。第三条工期3.1本工程在合同成立后,乙方即可根据本合同的现场施工情况进场作施工准备,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开工,施工工期必须满足甲方的要求。3.2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编报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计划。3.3乙方承诺在甲方第一栋彩钢板房基础施工完成后五天内安装好该栋彩钢板房并达到交验条件。其他栋数在甲方基础施工完成后一个星期内安装好该栋彩钢板房并达到交验条件。第四条安全、质量4.1在施工中,乙方应遵循国家、业主关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高度重视施工现场作业安全,制定详细的安全组织措施,确保行车、施工、人身安全。4.2乙方应按照工期的要求组织强有力的劳动力队伍,建立完善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组织足够的技术、管理人员和劳力,配足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按照有关规程、规范、验标精心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和行车安全,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在施工质量方面对甲方负责,乙方对工程(施工)质量应负全过程责任。4.3一旦发生任何施工、行车安全事故,乙方应按规定立即向上级安全、建设主管部门及甲方报告。并及时组织抢救,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4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技术安全措施进行监督、检查。4.5工程施工时应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应负责对已完工的工程和安装的设备进行保管,保护好既有电缆及设备。在施工中若发生纠纷,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4.6凡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返工后仍不能达标,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由甲方另行指派施工队伍返工重作,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第五条物资和设备供应本工程所有的物资均由乙方自行购买,如施工中乙方有困难,需甲方物资部代为采购,则采购的物资按甲方物资部的相关规定办理。甲方供应的物资款在验工计价时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第六条工程价款的结算和验工计价办法6.1工程款的结算:彩钢板房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的50%;在三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再支付全部货款的45%。6.2本工程完工后进行验工,验工计价办法按建设单位的有关规定及甲方“验工计价管理办法”执行。6.3为保证乙方修建的彩钢板房质量满足甲方施工生产要求,本工程在完工后按工程总价的5%预留质量保证金,该项质保金在房屋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给乙方。如乙方施工的工程有质量问题,均由乙方进行维护,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维护,甲方自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将从乙方的质保金中进行抵扣。6.4工程价款的支付一律通过银行转帐支付,不付现金。乙方应出具税务发票给甲方财务列入成本,税金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工程施工及竣工交验8.1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尊重当地群众的利益和习俗,按照建设单位以及甲方的要求搞好环境和文物保护。8.2竣工交验,竣工验收交接工作按花石峡至久治公路项目业主有关文件规定办理。第八条甲乙双方的其它工作9.1甲方的职责和工作:9.1.1审查乙方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9.1.2按时向乙方办理验工计价,拨付工程进度款。9.1.3负责办理本工程有关的前期土地征用及结构物拆迁补偿工作。9.2乙方的责任和工作:9.2.1听从甲方的统一指挥,执行甲方指挥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及时编制符合甲方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工期、安全、质量目标要求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按期向甲方报送工程质量情况报表、工程及安全事故报告、工程形象进度等甲方要求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基本情况。9.2.2加强质量管理,建立机构,配备足够的质量检查人员,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全过程质量有效控制,搞好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创全优、出精品计划和保证措施。9.2.3搞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发生一切安全事故,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确保施工设备安全。9.2.4保修期按有关规定办理。在保修期内,确因施工质量原因,乙方应无偿返工重作,并承担全部经济损失。9.2.5乙方必须完成单项工程的所有内容,若只完成部分按全部未施工考虑,不计任何费用,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9.2.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工期要求,否则每滞后一天罚款壹仟元整(1000)元人民币,如因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期延误,经甲乙双方协商,可适当延长工期。9.2.7乙方必须根据本工程项目进度安排合适的劳动力数量,所使用的农民工必须是合格能胜任的队伍或人员,若发生农民工纠纷事件,乙方负责全部责任及费用,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第九条质量保证金的退还10.1甲方所扣质量保证金的退还:在房屋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无息退还给乙方。第十条合同的补充增减11.1本合同在实施过程中若有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另有协议或补充合同,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问题和分歧,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精神协商解决;必要时可提请双方上级主管部门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由长沙仲裁委员会按照国家规定的仲裁规则进行裁决。争议发生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1、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所接受;3、仲裁机构要求停止施工。第十一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证金额退还后失效。第十二条附则本合同正本2份,双方各执1份;副本4份,甲方4份,乙方0份。甲方:凯里至敏洞高铁KL-8标乙方:(盖章)(盖章)法人代表: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开户行:开户行:账号:账号:签订日期: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