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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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下中央变电所各项规章制度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为保证井下供电系统的安全正常运行,防止人身触电和设备损坏,根据《煤矿三大规程》以及各种安全要求,特制定电气试验及定期检修制度。一、井下动力变压器性能试验每年春季左右进行。二、井下各配出高低压电缆安全检查,缺陷处理以及接地装置的测试,每季进行一次,每年春季左右对全部项目进行一次测定检查。三、井下供电三大保护整定及试验每季一次。四、按规定定期进行试验:井下杂散电流管理按《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五、下列电气设备和电缆必须按规定进行: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2井下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每年一次。3高压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每年一次。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5固定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胶电缆绝缘阻值检查每月一次。7接地网电阻测定每季一次。中央变电所交接班制度一、电气人员、值班人员按现场规定值班顺序表值班,在特殊情况下应经变电所组长批准方可替班连班。二、值班人员应在接班前十五分钟到达现场,做好接班前的检查,查阅有关记录薄,工作日记(停送电牌)各种警示牌,模拟图,信号保护装置及其它等问题。交班做到“完全彻底”,接班做到“心中有数”。三、在交接班前接班人员未能按时交接,交班岗位人员应将此事汇报有关领导听候处理,并坚守岗位,值班人员未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四、交接班只允许在无重大操作和无事故情况下进行,交接班负责人可以要求接班人员在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处理。特殊情况下须经有关领导批准。五、在交接班过程中,若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在交接班令发出前,由交接班者处理,在接班令发出后由接班者负责处理,非负责处理事故者可由负责此项工作的维修工进行处理,当班值班人员负责协助处理。六、交接人员在交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七交”和“七不交”1、交清当班运行情况,交不清不接。2、交清设备故障和隐患及其处理情况,交不清不接。3、交清应处理而未处理问题的原因,交不清不接。4、交清工具、材料和配件的使用情况,数量不符不接。5、交设备清洁卫生,不清洁不接。6、各种记录填写情况,填写不完整或与实际不符不接。7、交班不交给无操作合格证者或已喝酒者,非当班操作者交待情况,接班者不接。七、准备交班前应将各种记录填写清楚,将工具物品等整理排放整齐。八、双方交接班后无问题,双方主值班签字后方算交接班完成。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制度一、队领导每周应不少于两次上岗检查工作,发现存在的隐患及时处理。二、队领导每月不少于两次夜班查岗,对值班人员的脱岗、漏记、乱记运行日记的不规范行为视情节轻重处罚。三、如发生事故或运行方式发生重大变更等问题,队、部、矿主管机电领导应亲临现场,提出意见,定出方案,及时安排处理解决。四、队、部领导及技术员每季应不定期检查值班人员,对规程和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认真执行规程和制度者,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规程和制度者,应加强教育,分情况严肃处理。五、凡领导干部上岗检查,应在《干部上岗登记簿》上进行签字。要害场所管理制度一、凡进入机房人员,都要履行要害部门登记手续。二、凡外单位来我矿参观、学习、检查等进入机房,应由保卫部批准许可后或由机电部及其他有关人员陪同下方可进入。三、公司内部非机电人员以及外委施工人员因工作需进入机房时,也应由保卫部签发许可证后方可进入。四、机电部及其机修厂维修人员需持工作证,方可进行日常检查维修。五、机房岗位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验证、登记手续,对无证者一律拒绝入内,违者给予严肃处理。六、凡一切来所的非操作人员,严禁乱动一切所内设备,(检修人员经办理完工作票后,在该检查区域者例外),违者按矿有关规定处罚。消防管理制度一、变电所为重点防火单位,消防工作尤为重要,必须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组织健全,设备齐全实现安全生产。二、机房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严禁吸烟。三、机房各过道口、出入口,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或堵塞过道口、出入口。四、各岗位工必须爱护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齐全可靠,数量充足,妥善存放,认真保管保养,无消防险情时不准任意动用,违者按消防条例处罚。五、各岗位工必须认真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处理。六、各维修工必须经常检查机房内设备的操作机构、仪表、线路等是不是完好,灵敏可靠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岗位责任制度一、变电运行人员必须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电业安全规程》和《煤矿三大规程》;经医师鉴定无妨碍本工作的疾病,并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二、所有值班人员,每班设一个变电运行值班长,负责本班设备和人身安全工作以及日常工作。三、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对系统做到详细了解,做到“三懂四会”。四、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遇复杂的倒闸操作必须由分管组长进行监护。五、所有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六、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学会触电抢救法,如人工呼吸等,掌握安全消防知识和正确使用灭火器。七、认真执行捡漏试验制度,定时对所有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如实填报各种记录。八、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对所管辖设备定时清扫,保持室内卫生。九、做好要害场所和干部上岗记录,交接班要交接清所内各种仪器、仪表、工具和防护用具的好坏和数量以及设备运行情况。中央变电所安全操作规程一、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有一定的电工基础知识,熟知中央变电所运行有关规定及标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持证上岗,无证不得上岗工作。二、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变电所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了解系统电源情况和各配出开关的负荷性质、容量和运行方式;熟知变电所变配电设备的特性、一般结构及工作原理,并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操作。三、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工作票和操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及工作终结制度等有关规定。四、中央变电所操作人员接到倒闸操作命令后,必须执行监护制,一人操作,一人监护;重要的或复杂的倒闸操作,由值班长监护,由熟练的值班员操作。五、操作前先检查供电系统运行情况和主接线方式无误后,操作时要严肃认真,严禁做与操作无关的任何工作。六、操作时必须执行监护复诵制,按操作顺序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做一个“√”记号,全部操作完后进行复查,无误后向调度室或有关上级汇报。七、进行送电操作时要确认该线路上所有的工作人员已全部撤离,方可按规定程序送电。八、为避免误操作,改变运行方式的倒闸操作,不得在交接班时间进行,特殊情况例外,如事故处理等。九、一切倒闸操作任务,必须事先通知变电所值班人员,以便变电所值班人员事先做好倒闸操作准备。十、为了倒闸操作安全,倒闸操作时,值班人员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台上;操作中如有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记录和操作票,必须向当班调度或值班长报告,弄清楚后再进行操作。十一、停电检修设备时,必须和有关人员及调度室取得联系,值班人员应用完好的符合电压等级要求的验电笔进行验电,无误后方可挂接地线,装设防护栏,挂警示标志牌。十二、接地线挂接和拆除顺序相反,挂接地线时应先接接地极,后接导线侧。十三、停电操作按照按下负荷开关停止、将控制开关旋至停止位置、然后再操作进线柜的顺序进行,送电顺序与此相反。十四、倒闸操作:1、倒闸操作必须根据调度和值班负责人的命令进行操作,受令人复诵无误后执行操作任务。2、倒闸操作时操作人要填写操作票,每张操作票只准填写一个操作任务。3、操作人和监护人按操作票顺序先在模拟图板上进行模拟操作,确认无误经值班长审核填字后再进行实际操作。十五、特殊操作;1、发生人身触电及设备事故时,可不经许可立即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但事后应立即向调度室及有关领导汇报。2、在供电系统正常供电时,若开关突然跳闸,不准送电,必须向调度室和有关人员汇报,查找原因进行处理,只有当故障排除后,才能送电。十五、严禁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非专职值班人员不得私自操作电气设备。中央变电所停送电制度一、机电维修工检修需设备停电时,要办理工作票并履行工作许可手续。二、工作票应在工作前提交给值班人员。三、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矿停送电联系人签发;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以书面形式公布。四、一般应严格按照工作票上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随意延长工作时间。五、事故抢修工作可不用工作票,但应记入操作记录簿,在工作前必须做好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停电、验电、放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防护栏,并应指派专人负责监护。六、停电维修工作完毕后,用电单位停送电联系人(工作负责人)应检查现场技术安全措施是否全部撤销,经运行人员验收合格,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恢复送电。七、停送电前后都得提前向矿调度和有关部门负责人汇报。设备运行保养制度一、配电装置清洁无杂物,瓷瓶套管无裂纹及损伤痕迹。二、母线、倒闸及引线等各部位接触紧促,无松动及发热现象,仪表显示正确。三、变压器声音温度正常,套管无破损和放电现象。四、电压、电流互感器正常,二次接线牢固可靠。五、避雷器无异常声响无炸裂。工作接地线及配电装置外壳接地牢固。六、电容器应运行在额定电压的1.1倍以内。不应有放电等现象。七、电缆外接地层正确完整,无渗油、漏油、发热现象。八、合闸接触器无卡住现象,消弧装置完整,保险装置合格,各种仪表指示正常。九、倒闸、信号、闭锁、联锁及传动装置动作灵活正确,接触良好,各部销子齐全。设备点巡检制度一、各队(组)对所属的巡检设备实行“三级”“五定”巡检制度,“三级”即操作工、维修工、管理人员,“五定”即定点、定人、定方案、定标准、定巡检周期。二、各队(组)应根据设备、人员状况制定本队(组)所属设备的点巡检标准。三、各级巡检人员应根据所制定的点巡检标准对各巡检点进行认真仔细的检查。四、在设备巡检过程中,发现事故和缺陷隐患,应逐级汇报处理,并做好记录。五、值班人员应每两小时对配电设备进行一次巡回检查,检查项目如下。(1)各种指示仪表是否正确无误。(2)各种开关柜的指示电压电流是否稳定正常。(3)操作机构是否和设备状态一致。(4)电缆接头是否完好,有无发热现象。(5)继电保护装置有无动作等。(6)接地保护是否完整齐全,接触良好。(7)漏电保护是否完好,动作灵敏可靠。六、设备巡检纪录应妥善保管,每月底将各种巡检记录交设备队长检查后,由设备管理员汇总核查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阅;七、各队(组)应根据内部情况制定对班组及巡检人员检查、管理、考核办法,队长、设备队长及管理人员应加强对所管辖范围巡检工作的管理,随时检查所管辖范围人员的巡检情况;八、本队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所管辖设备进行周检和月检,并做好记录;九、点巡检要求每班进行四次巡检,维修工每班进行一次巡检,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巡检,同时要做好记录并本人签字。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一、及时发现和消除设备缺陷,提高设备健康水平,是确保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措施,特制定本制度。二、变电所值班人员应全部了解设备正常状况,加强对设备缺陷的处理和管理,保证设备安全运行。三、设备缺陷记录填入缺陷卡片,即时汇报负责部门。设备缺陷应有专人管理,要有当班主值班人员核实。四、运行中发现缺陷,主值班(班长)应组织当班人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记入运行记录。五、一切设备缺陷在未消除前,值班人员要加强巡视检查。六、设备缺陷分类:1、运行缺陷是指在运行中异常现象对人身和设备影响不大,在短时间内仍然运行,不会发生事故,可以安排设备缺陷检修计划。2、事故缺陷是指在运行的情况下,随时可能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须将缺陷设备立即停止运行。3、一般缺陷是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况的缺陷。七、变电所负责人员每月要检查一次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并将消除其缺陷级遗留的缺陷填写缺陷月报。八、运行班中处理的缺陷在班组长组织下予以消除,如不能处理又影响安全生产,应迅速报告组长及队长,请示处理。九、对已消除的缺陷项目,应由消除缺陷班组在《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填明处理情况并签字。十、发现变电所外的用户设备缺陷将影响所内电气设备缺陷运行,应立即报告组长及队长,请示处理。中央变电所包机制一、包机人员应知所包设备的规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