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主银行制的演化动力、区间及约束条件涂菲2012-12-2514:20:57来源:《金融评论》(京)2012年2期【内容提要】作为日本金融制度和治理结构核心内容的主银行制正在发生演化,演化的动力来自于企业、银行和政府等三个主体的行动。但三者的目标并不相同,企业和银行权衡风险、收益和信念等目标,政府权衡总体政策、利益集团要求和信念等目标。各主体受权力结构和行动能力的制约,前者由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构成,后者由谈判能力和游说能力构成。主体互动使主银行制演化产生了三个区间:存续、改变形态和瓦解。在不同条件下,主银行制可能处于某个区间之内,但并非处于完全衰落之中,而是表现出一定的演化特征。【关键词】主银行制/演化动力/短边权力/行动能力一、基本概念与问题的提出主银行制(mainbanksystem)是日本一种特殊的公司治理形式,既是日本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内容,也是日本金融制度的主要环节,不仅反映了银行与企业之间的紧密关系,还折射出政府与利益集团之间的深入纠葛。但究竟什么是主银行,至今尚没有一个统一或法定的定义。一般而言,主银行制是指日本企业与银行之间拥有长期稳定交易关系的一种特殊的制度安排。日本的企业往往有一个或几个主力交易银行,这些银行是企业的最大贷款银行和主要结算银行,同时还持有企业的股票,是企业的主要股东之一,为了保证企业的经营稳定性,主银行通常会向企业派驻领导,并在企业陷入经营困境时进行救助。鹿野嘉昭总结成为企业的主银行需要具备五个方面的条件:(1)在多家银行中,占据了最大融资份额;(2)在持有交易企业的股份方面,是银行当中持股最多的;(3)往交易企业派遣领导层;(4)具有长期、固定的综合交易关系;(5)在交易企业陷入经营危机时,积极采取救护措施①。AkoiMassahiko(青木昌彦,1994)等认为主银行制指的就是一个公司融资和治理的系统,这套系统包含一系列在工商企业、各种类型的银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监管者之间实施的非正式的惯例、制度安排和行为,主银行制的核心是主银行及相应企业的关系②。在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人们既肯定了主银行制的积极作用,也对其缺陷提出了深入质疑。始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日本主银行制度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诸多学者形成了共同的语境,认为该制度逐渐弱化,甚至走向衰落的道路。但事实果真如此吗?主银行制已经没落了吗?如果没有,那么主银行制究竟发生什么变化?什么动力促使了这种变化?如果出现了不同的环境,主银行制是否重新回到经济舞台?因此,本文将辨析事实——即探究主银行制发生的变化为视角,分析这种变化的动力所在,讨论左右主银行制将来走向的约束条件,总结其制度演化过程中一般意义上的结论,这是本文探讨的核心和目的。二、文献综述与分析框架(一)文献综述关于主银行制度演化,刘昌黎坚持只要企业对银行的借款依存度下降,主银行和企业的关系就要疏远,主银行的进一步削弱是难免的③。李扬认为企业对银行的离心力逐渐增大,主银行制度由于适用基础大大弱化而走向衰落④。李博分析不同阶段、不同行为主体对主银行制治理功能的选择不同,主银行制的演变表明了这种不同的选择⑤。青木昌彦提出制度共时关联的动态过程导致日本主银行制的产生,是一种整体性的制度安排。因此,只有出现普遍的认知危机时,才能打破官僚多元主义的框架,主银行制作为一种共有信念系统才会走进历史⑥。总的来说,现存的一些文献主要从规范的角度理解主银行制,认为主银行制既是一种金融制度,也是日本公司治理的核心内容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但大都从较为宏观的层面上讨论主银行制的演变过程,至于行为主体如何互动导致制度演化没有详尽阐释,需要对主银行制演化的微观行为做进一步分析。在新制度经济学关于制度本身的变迁或演化⑦的研究中,许多学者分析了经济主体的偏好、权力和能力在制度变迁或演化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埃塞姆格鲁等分析制度变迁的分配后果及实际政治权力、合法政治权力之间的动态关系⑧。戴维斯和诺斯等讨论各个行动集团为获取潜在收益而改变制度的努力⑨。张宇燕和高程探讨制度变迁的非中性特点时,突出经济主体利益集团博弈对制度变迁的偏向性作用⑩。诺思将认知科学引入到制度演化的分析之中,认为需要从人的认知和行为上认识制度(11)。萨缪•鲍尔斯在一个统一的框架里将行为经济学和制度演化结合起来(12)。制度演化是博弈的多重均衡和动态结果,肖特为此建立了制度演化的博弈模型(13)。青木昌彦进而将其扩展成为一个更为复杂和全面的博弈论分析框架(14)。如前所述,主银行制作为一种金融制度安排和一种治理结构,不论存在怎样的缺陷,并不存在“超自然的第三方”将其“无摩擦”地修正为“应该的状态”。现实的制度演化中,“没有裁判,只有选手”,主银行制是利益集团相互博弈的结果,并表现出制度非中性的特征。本文借鉴制度演化理论,基于“制度塑造人、人塑造制度”的观点,以各主体的行为作为分析的基点,引入各主体的行为偏好、权力、能力及外部环境等因素,探讨其演化区间及约束条件。(二)主银行制的组织租金及本文的分析框架主银行制并非日本政府或市场主体刻意设计的结果,这种制度起源是“意外耦合”。即政府政策、环境因素、自发因素和历史偶然事件均对主银行制的起源发生过影响,不存在任何单一的因素足以促成其产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期,日本企业必须在指定银行开设存款和贷款账户——这是主银行收支结算账户的原型。青木昌彦认为水平层级制和关系型相机治理机制的互补性导致了主银行制作为内在一致的制度安排的起源。20世纪50~60年代,主银行制兴盛起来。“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20年间,主银行制以关系型和长期贷款的形式将居民存款转化为产业资本积累,效果显著”,支持了日本经济高速发展(15)。主银行制这种制度安排能为参与的各市场主体带来一定的组织租金。对于企业来说,主银行能为企业提供稳定的资金、在企业处于困境时提供救助、消除被收购的风险、提供隐形的信誉担保、协助稳定企业的经营权等(16)。总体来看,这些收益可以归结为两类,一是银行保障企业的日常稳定经营带来的收益,二是银行为企业降低经营困难、破产倒闭的风险。银行从这种关系中得到租金包括:企业将各种银行交易集中于主银行有利于保障主银行的规模优势,企业为了交换主银行给予企业的保障功能而让渡的一部分关系专用性租金,以及银行因为掌握客户企业的信息而获得的信息租金等(17)。这种制度不是一种临时、短期的契约,而是历史发展的“耦合”;不是刻意设计而是制度演化的结果,主银行制的发展具有惯性。大量研究结果表明,主银行制度的组织租金在银行和企业之间的分配是不均衡的,银行从这种关系中获得了更多的组织租金,即便环境发生改变,也倾向于维持主银行制度,企业综合考虑了主银行制带来的经营收益和风险的降低,选择是否继续合作的行为。同时,社会关于银行制度和合作的信念也会对双方行为的成本和收益产生影响。主银行制作为日本金融制度安排的一个典型特征,政府政策也发挥了重要影响力。因此,本文在分析主银行制度演化时的框架考虑了三个主体:银行、企业以及政府。前两者是市场主体,是直接交易者,后者是政治主体。影响主体行为的因素主要包括选择集合、行为动机、权力结构、行动能力以及外部环境。在主银行制的演化过程中,企业、银行和政府在权力和行动能力的约束条件下,做出尽可能符合预期目标的选择。可用表1来描述。表1中各因素的含义如下:(1)处于主银行制中的企业、银行和政府,其行为选择集合是相同的,继续保持或者分解主银行制,抑或保持主银行制但改变其利益分配。(2)企业和银行的行为动机包括收益占优、风险占优和实现信念价值,其行为动机可能是谋求收益、避免风险,或实现某种信念价值。(3)主银行制的权力结构包括市场权力和政治权力。政治权力是政府对企业和银行实施的强制性权力。市场权力(19)反映了企业和银行相互作用时地位的不对等,可用短边权力描述市场权力。(4)在企业、银行和政府的相互作用中,行动能力是实现动机的保障。强大的行动能力意味着以较低成本实现预期收益。企业和银行具有的行动能力可以用游说能力和谈判能力(bargainingpower)描述。(5)外部环境中,资金的相对价格、新自由主义思潮和国际环境变迁改变了各个主体的行为动机、权力结构和行动能力。基于此,本文在内容上安排如下:第三部分辨析主银行制演化的现实状况;第四部分分析各个主体的选择集合和行为动机;第五部分讨论权力结构以及各主体的行动能力;第六部分综合各要素探讨主银行制演化的区间及其约束条件;第七部分是结论与进一步的思考。三、主银行制的演化及外部环境的改变(一)主银行制演化的特点主银行制曾经支持了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但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后,主银行制功能虽有一些弱化但依旧广泛存在,并未完全走向衰落,仍是重要的金融制度和公司的治理结构,其演化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银行和企业之间依然保持着紧密的借贷和持股关系。从表2可以看出在一定时期,双方借贷和持股关系还得到了加强。第二,主银行制的作用由过去监督治理转变为企业提供风险对冲和金融服务(20)。广田真一通过对35年(1973-2008年)间500家大公司及其主银行的关系总结为,双方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只是在贷款、持股和人员派出方面的联系有所减少。第三,多数主银行不愿意放弃和企业的股权联系,并表现出对高风险的规避。PatrickMcGuire的经验研究发现,不论是否盈利,银行都不愿意放弃对企业的股权,即使银行减持企业股票,也是均衡地减持各个行业而非单个企业的股份。以2000-2001年为例,即使在监管部门加大审查时,银行减持股票的企业类型都是具有高市场风险系数的公司(21)。第四,对于不同的企业而言,主银行制度的演变程度不一样,中小型企业中的主银行关系变化更小。李博认为从20世纪80年代起,在日本的银企治理关系中,主银行制朝着两种治理模式并存的方向发展,即对大企业实施市场型债权人治理,对中小企业实施主银行型关系治理(22)。因此,主银行制正处于演化之中,并非完全陷入没落的通道,在特定的情况下,主银行甚至得到一定的强化。至于演化的方向,则需要进一步探讨其演化的动力及其可能的未来。(二)主银行制演化的外部环境主银行制演化是在外部环境变迁中发生的,自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主银行制外部环境的变化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日本国内的资金从相对短缺变为相对过剩。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经济从高速发展转为低速增长,加之长期的资本积累和连年顺差,日本经济运行所需资金由相对短缺转变为相对过剩,如图1所示。第二,新自由主义思潮在日本得到一定的传播和接受。新自由主义主张包括解除对商业的政府调节,公共活动及财产的私有化,对社会福利计划的限制和削减,对向公司、投资集团征税进行控制。在国际范围内,新自由主义提倡商品、服务、资本、货币(但不包括人员在内)的跨国自由流动(23)。新自由主义对日本的影响虽然相对曲折和缓慢,但依然产生了重要影响,日本新自由主义改革可以分为四个阶段:(1)20世纪80年代中曾根内阁的新自由主义改革萌芽;(2)20世纪90年代,桥本政权下新自由主义的经济路线在日本全方位展开;(3)桥本政权的崩溃到森喜朗政权期间,新自由主义改革速度放慢;(4)小泉政权期间,推进积极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几乎实现“新自由主义国家”(24)。第三,在全球化浪潮中,日本经济受国际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尤其是在美国的压力下开放市场,逐渐开始了金融国际化和金融自由化的进程。20世纪70年代后,美国改变其原有的政策,在国际上逐步推行相互主义,从1964年开始,几乎年年对日本贸易逆差,进而要求其减少市场准入限制。1983年,日美间日元美元委员会成立,确立了东京金融市场的自由化、面向外资的门户开放、利率自由化和日元国际化(25)。第四,从20世纪80年代起,日本对外经济互动更加频繁,逐渐加快了金融自由化进程,陆续废除金融机构业务领域的限制,取消利率管制,证券市场日渐成熟,企业融资渠道不断增加,不仅可以在国内证券市场进行融资,还可以在海外发行债券进行融资,金融自由化程度逐渐加深。四、行为选择集合及其动机银行和企业的动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