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凌:中国应加强军事存在谋求空天行动自由2016年07月27日11:17空天行动自由与国家军事战略徐勇凌1、关于对战略问题的认识近100年前,随着一战的结束人们开始怀疑战略的价值,与那时不同的是,今天的人们似乎特别乐意提及战略这个词,哪怕他所说的事情与战略并无直接关联。战略是关于军事博弈的艺术,它当然可以延伸到非军事领域,比如商战,但需要指出的是战略是对手间的博弈,没有对手就无所谓战略。我们现在一般意义上的战略其实是一种规划,即宏观长远的计划,但这显然与战略无关。有些人把战略看成是一种理念,或者把战略当成一种未来状态的描述,但理念与状态不是战略,战略是一种目标,和达成这种目标的行动方略。说得更准确些战略是关于行动的思想,任何不能付诸实施的理念与愿景都不是战略,从这个意义上讲行动才是战略的本质所在。战略其实是一个相对宽泛的概念,它应当包括战略判断、战略目标和行动方略,这是战略决策层面的东西,也是战略的核心内容。但从战略实施的角度看,战略的内容就更加广阔,战略的实施需要战略资源、战略同盟、战略工具、战略力量,而具体到行动层面战略又涉及到军事存在、行动自由和战略话语。2、“军事存在”、“行动自由”和“战略话语”的基本概念与相互关系“军事存在”是战略实施的基础,也是战略追求的目标所在,我们制定军事战略的目的就在于维持或者拓展军事存在的空间,在战略的实际博弈阶段,“军事存在”也是赢得博弈的必要条件,没有军事存在,战略博弈就无从谈起。“行动自由”是彰显军事存在的主要形式,和平时期“行动自由”是战略威慑的核心,而战时“行动自由”又是赢得胜利的关键所在。说道“战略话语”其实不仅仅是指舆论,行动本身有时也是一种话语,就像围棋中的“手谈”,有时无声的行动是最有效的话语,反之,没有行动支撑的恫吓与叫嚣就像一滩“淤泥”没有任何力量也起不到任何效果。3、“军事存在”与“行动自由”对于“军事战略”的价值对于历史的解读有很多种角度,也有很多方法,因此,准确的切入点就显得尤为重要。从历史的战争案例中,可以读到很多关于军事存在与行动自由的例子,比如二战期间日、美在亚太的空中博弈就是比较经典的战争案例。1941年12月7日,日本发动了偷袭珍珠港海空战,美国太平洋舰队遭受重大损失,珍珠港事件也成为美国对日宣战的诱因,从气势上看美国人必须报珍珠港被偷袭的一箭之仇,因为日本的偷袭是不宣而战,从道义上讲是一种卑劣的伎俩,这种卑劣理应受到惩罚。然而,由于美国在西太平洋没有实质性的空中力量的军事存在,而美国在印度和中国西南的空中力量,相对于远在几千里之外的日本本土又显得鞭长莫及,因此美国的空中报复行动的条件并不具备。在这样的情况下美国人能做的是两件事,其一是逐步建立条件实现在亚太的空中军事存在,其二是尽可能地创造条件实现有限范围的空中行动自由,尤其是第二件事情必须马上做,否则美国在对日作战中的士气就将大打折扣。为此美国空军中校杜利特制定了一份奇特而大胆的空袭计划——“杜利特轰炸”。美国人把陆基轰炸机B-25搬上了航母,1942年4月18日,载有16架B-25的大黄蜂号航母悄悄驶近日本海,航程中被日本战舰发现,原计划靠近日本本土才起飞的B-25只好紧急升空,一场没有归途的轰炸开始了。杜利特轰炸的意义并不在于其轰炸的直接效果,而在于行动所表达的意志与决心,那就是美国人要在太平洋西岸实现空中力量的行动自由,而杜利特轰炸的新闻效应也在中国和太平洋战场蔓延,抗日反法西斯阵营因此群情激奋、斗志昂扬。然而,从战略层面我们也要冷静分析杜利特轰炸实际效果不佳的原因,由于当时西太平洋岛屿还在日本的实际控制之下,而中国本土的东部大片地区也在日本的铁蹄之下,抗日力量想要从海上和陆地对日本进行大规模的打击条件依然不具备,其原因就是抗日反法西斯联盟在东亚的空中力量军事存在严重不足。为了弥补这种不足美国人付出了近3年的时间,随着美国在太平洋战场的节节胜利,以及B-29轰炸机在中国西部和印度的集结,美国在亚太的空中军事存在大大增强,对日本空中大规模打击的条件终于具备之时,也是日本军国主义覆灭的开始,随着东京大轰炸的实施和后来的原子弹投放,日本军国主义的疯狂之路终于走到了尽头。从二次大战中亚洲和太平洋海空战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博弈一方要实现空中力量的军事存在是需要有资源基础的,包括装备、人员和基地,军事存在不仅需要有意志与决心,更需要有资源来实现。相对于实现军事存在巨大困难。行动自由更多需要的是决心和意志,在战略上不能等到军事存在的条件完全具备才去彰显行动自由,而应当创造条件努力实现行动自由,因为对于军事战略而言,争夺的就是行动自由,扩大了自己的行动自由,遏制了对手的行动自由,战略主动权就掌握在自己手里,否则就会形成战略上的被动局面。4、中国的空中武装力量在国家战略中发挥行动自由的作用行动自由是意志与决心的体现,实现行动自由不能等待资源条件完全具备,否则就会在战略上处于被动。1950年6月,朝鲜战争打响,战火迅速蔓延到鸭绿江边,在事关中国国家安全的最高战略利益的突发事件来临之际,毛泽东以一个战略家的敏锐眼光对局势进行了深入的研判,最终做出了出兵朝鲜的重大战略决策。为了实现朝鲜半岛和平与稳定的战略目标,中国要有不惜与强敌一搏的勇气。然而,要赢得战争的胜利光有勇气是不够的,以美国为首的西方联军为了扩张其在亚洲的战略空间,不惜动用空中和海上力量,在朝鲜半岛掀开了海陆空立体战的序幕,面对西方联军强大的空中力量,如果志愿军没有空中军事存在和行动自由,要想赢得战争是不可能的。其时,共和国人民空军刚刚组建,装备和人员水平都还处于较低的水平,与经过二次大战洗礼的美国空军相比更是处于相对的弱势。然而,军事博弈不仅是资源力量的比拼,更是军队战斗力与意志的较量,人民空军面对强敌没有退缩,而是奋起抗击,年轻的飞行员用稚嫩的翅膀肩负起了保卫祖国和平的重任,1950年底,中国空军投入抗美援朝战斗,1951年1月21日即实现了空战0的突破,大队长李汉一举击伤敌机一架,并在1月29日击落敌机一架,不仅鼓舞了志愿军的士气,也在鸭绿江的两岸宣誓了中国空中力量行动自由的意志与决心,这种大无畏的英雄主义气概和宏阔的战略意志是中国空军的军魂。抗美援朝战争最终以和平的方式结束了,中国人民用自己坚强不屈的意志,为自己赢得了来之不易的国家建设的战略机遇期。但是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势力,甘愿做美国在亚洲扩张战略的一枚棋子,从上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不断利用空中力量对大陆进行窜扰,美蒋的这种空中行动其实也是他们显示空中行动自由的一种方式,面对美国先进装备武装起来的美蒋空军,人民空军用行动给予了坚决的反击。无人机、侦察机、空飘气球,各种窜入大陆领空的飞行器纷纷被我人民空军的高炮、地空导弹和战机击落,直至上世纪70年代,美蒋的这种空中窜扰不得不渐渐减少。人民空军用自己的行动自由遏制了敌对势力的侵略企图,军事上的胜利为国家赢得了巨大的战略利益,美国人渐渐认识到崛起中国的巨大力量,不得不对亚太战略作出重大调整,中美因此迎来了关系正常化的新时代。5、行动自由与制空权的关系上世纪20年代意大利人杜黑提出了制空权理论,这种理论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和以后的局部战争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制空权理论也因此深入人心,成为人们广泛认同的军事理论。其实,从某种意义上讲制空权与空中行动自由是一回事,在战争中所谓制空权就是发挥空中力量的优势赢得空间的控制权,从而使自己实现行动自由,同时限制对手的空中行动自由。但是在和平时期和战略准备期,由于各自空间是彼此划定的,通常不存在互相争夺的区域,因此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制空权的争夺,但空中行动自由的争夺却并未偃旗息鼓。在公共海域,在彼此的专属经济区上空,应当属于共有空域,各自的行动自由应对是不受限制的,但是空中行动自由毕竟要付出资源成本,由于国家实力的不同,有些国家就不可能长期在公共海域和专属经济区上空保持行动自由,而由于国家战略决策所决定的行动收敛,也会对空中行动自由上进行自我约束,因此,和平时期的空中行动自由是资源实力和战略决心所决定的。6、现阶段中国实现空中行动自由的选择中国的国家发展目标和中长期战略规划,是国家的最高战略,国家战略是一个长远的行动方略,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在这一点上我们的目标和决心是坚定的毫不动摇的,中国要实现强国梦想,发展经济增强国力是基本前提,离开了这个前提就无从谈国家战略。坚持和平发展的长远战略不动摇,与在国家权力和利益空间内,合理地运用军事力量是不矛盾的。长期以来,受装备技术水平和综合国力的限制,我们在国家利用空间范围内空中力量的军事存在一直处于相对较低的水平,这不仅是相对于欧美等军事强国而言,即使是与中东、印度、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相比,我们的空中军事存在的形式是相对内敛的。我们在领土以外海域上空的活动不算积极,我们在南海等实际控制海域的空中巡逻并没有常态化。其实在空中行动自由上的相对内敛与克制,并不是我们缺乏军事战略决心,而是从亚太地区和平和中国长远发展的大战略考虑所作出的选择。战略是不会永远一成不变的,随着中国周边局势的发展和国际战略大格局的变化,我们的这种战略选择也必然要作出相应的调整。中国和平发发展的国策不会改变,但和平并不意味着博弈的结束,由于历史的原因,亚太的地缘政治版图在过去的几百年中不断地被分割调整,这是导致今天这一地区地缘战略矛盾的历史基础。地缘问题的解决首先要遵循历史沿革,地域和海洋版图的主权归属要有法理依据。但对于那些利益攸关方彼此认同出现差异的地区,矛盾便不可避免,有些地区尽管历史上已经就归属问题达成了共识,但是相关国家从本体利益出发,提出不同角度、观点的领土要求,这又会引起新的地缘纠葛。历史证明,要解决地缘战略矛盾最终还要靠实力说话,这种实力一方面是在相对平和期,保持该地区的海上和空中的军事存在,用行动彰显主权,另一方面是当矛盾激化时,有理有节地使用武力,赢得实力的博弈确认主权。可以看出无论是用和平的方式还是以战争的方式解决地缘矛盾,行动自由都是必不可少的。因为,行动自由本身并不具有挑衅性,而是自我权利和利益的伸张,是对自我权益的维护,并不针对任何国家,因此也是无可厚非的。7、国家在空天领域宣示行动自由面临的新挑战空天其实本来就是一体的,我们现在把空的概念限制在大气层内是历史造成的,自从人类实现了太空遨游的那天起,空天从来就没有分割过。在人类的装备发展史上,无论是飞机还是太空飞行器,都是从民用开发开始的,但由于有战争需求的牵引,飞机与太空飞行器的军事化进程的速度远远大于其再民用领域的发展。由于在太空竞争中美苏等大国具有巨大的技术优势,因此在这一领域具有绝对的话语权。为了维持各自的太空优势,除了彼此的日益白热化的竞争外,他们又制定了太空竞争规则,限制其他国家的太空技术研发,这种做法的目的其实只有一个,就是限制其他国家太空的行动自由,把太空行动自由变成他们的专属,说白了就是剥夺别国参与太空竞争的入场券,把本该属于全人类的太空空间,变成少数国家参与的贵族俱乐部。这种用话语权限制竞争对手行动自由的理念和行为模式,是西方惯用的策略。在核武器领域、在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化学生物武器等领域都是如此。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强大的具有力量的国家,我们曾经在近代衰败过,其中的机缘和原因很复杂,我们不必过于纠结,我们唯一应该清楚的是我们的目标。中国要在未来实现真正的崛起,实现中华复兴的伟大抱负,就必须在战略上有远大理想和勇气,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在这一崛起的过程中,必然会遇到难以预料的困难,除了自身发展中的问题,更大的阻力可能来自博弈对手。因此,我们在空天行动自由的追求中要敢于迎难而上、实现超越。我们在实现空天行动自由上遇到的第一个瓶颈是军事存在。军事存在需要有资源条件做基础,而在资源建设上我们欠账太多,尤其是在空天装备的关键技术领域,我们还有许多空白需要填补。回顾人类空天技术发展的历史,从来没有天生的资源拥有者,美苏在空天领域的技术优势,也是他们长期追求、不断探索的结果。没有对海上霸权的渴望,就不会由奇思妙想的舰载起降技术,没有远程打击全球战略追求,就不会有空中加油技术的发展,没有对于速度的极度渴望,就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