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流感大流行防治技术方案(试行)流行性感冒(Influenza)简称流感,是一种有流感病毒引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临床表现为起病急、高热、肌痛、头痛伴有严重不适、干咳、咽喉痛或鼻炎,多数患者可在一到两周内恢复。流感潜伏期短,经呼吸道飞沫传播,传播迅速,抗原易变异,人群对变异株普遍易感,控制难度大。流感病毒分甲、乙、丙三型(也称A、B、C型),甲型和乙型流感病毒对人类威胁较大,其中甲型流感抗原变异频繁,可引起世界性大流行。对于儿童、老年人和有心肺疾病、糖尿病、癌症等慢性病患者和免疫抑制着,流感会造成严重后果,甚至死亡。流感流行期间,流感和流感相关肺炎可引起超额死亡率。甲型流感病毒的抗原性变异包括亚型内的变异(即抗原漂移)和新亚型的出现或旧亚型的重现(即抗原转变)。流感病毒的抗原性变异可导致病毒毒力的传播能力的改变,当流感病毒出现新亚型或旧亚型重现,人群普遍缺乏相应免疫力,就会造成病毒在人群中快速传播,从而引起流感在全球范围的广泛流行。流感大流行具有发病率和病死率高,传播迅速和波及范围广的特点。如:近年发生有限人传人的H5N1禽流感病毒可能成为流感大流行的病原,流感大流行的检测及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已引起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为了有效应对流感大流行,充分做好大流行前的准备工作和大流行发生之后的应急反应,根据《卫生部应对流感大流行准备计划与应急方案》(卫办疾控发〔2005〕196号)要求和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案。一、病例定义(一)季节性流感1.流感样病例发热(腋温≥37.5℃),伴咳嗽或咽痛,缺乏其它实验室诊断依据。2.临床诊断病例2.1流行病学史;在流行季节,一个单位或地区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2.2临床症状:急性起病,畏寒、高热,头痛、头晕、全身酸痛、乏力等中毒症状可伴有咽痛、流涕、流泪、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少数病例有食欲减退,伴有腹痛、腹胀、呕吐和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婴儿流感的临床症状往往不典型,可见高热惊厥;部分患儿表现我喉气管支气管炎,严重者出现气道梗阻现象;新生儿流感虽少见,但一旦发生常呈败血症表现,如嗜睡、拒奶、呼吸暂停等,常伴有肺炎,病死率高。2.3临床实验室检查;外周血象:白细胞总数不高或偏低,淋巴细胞相当增加,重症患者多有白细胞总数及淋巴细胞下降;胸部影像学检查;重症患者胸部X射线检查可显示单侧或双侧肺实质性病变,少数可伴有胸腔积液等。诊断原则:如果仅根据临床表现,很难区分流感导致的呼吸道疾病和其他呼吸道病原体导致的疾病,对流感病例的确诊往往需要实验室的诊断依据。但在流行季节,当地一个单位或局部地区出现大量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或医院门诊、急诊上呼吸道感染患者明显增加时,具备上述临床症状的可做临床诊断流感病例。3.确诊病例具备以下任何一项的流感样病例。3.1从患者呼吸道标本(如鼻咽分泌物,口腔含漱液。气管吸出物)或肺标本中分离当时人群中流行的流感病毒;3.2患者恢复期(发病后2-4周)血清中抗流感病毒抗体滴度比急性期(发病后7天内)有4倍或以上升高;3.3患者呼吸道标本或肺标本采用免疫荧光或酶联免疫法检测到流感病毒特异的核蛋白(NP)或基质蛋白(M1),或亚型特异的血凝素蛋白;或用RT-PCR法、REAL-TimePCR法检测到特异的病毒核酸;3.4采集标本经敏感细胞将病毒增殖一代后,查到流感病毒粒特异的蛋白或特异的核酸。(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人禽流感预警病例1.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同时具备以下4条不能作出明确诊断的肺炎病例;(1)发热(≥38℃)(2)具有肺炎或急性呼吸窘迫综合症(ARDS)的影像学特征;(3)发病早期白细胞总数降低或正常,或淋巴细胞分类计数减少,(4)经抗生素规范治疗3-5天,病情无明显改善。2.人禽流感预警病例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可定为人禽流感预警病例(1)接触禽类人员(饲养、贩卖、屠宰、加工禽类的人员、兽医,以及捕杀、处理病、死禽及进行疫点消毒的人员等)中发生不明原因的肺炎病例;(2)可能暴露于禽流感病毒或潜在感染性材料的人员中出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3)已排除SARS的不明原因的肺炎死亡病例。二、疫情监测全市共设立流感监测哨点医院3家、国家级流感监测实验室1家。各监测哨点医院,在内科、儿科、发热门诊和急诊科开展流感监测工作。三疫情报告1.报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流行性感冒、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分别为丙类和乙类法定传染病,其中流行性感冒报告流感临床和确诊病例,人感高致病性禽流感报告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医院组织本医院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进行不明原因肺炎报告,县级专家组作出明确诊断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仍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报请市级专家组会诊。地市级专家组无法排除人禽流感的,应做出预警病例诊断,可以排除人禽流感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2.责任报告人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执行职务的人员为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3.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法定传染病疫情责任报告人按照流感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人禽流感临床诊断和确诊病例的诊断标准进行诊断,并根据卫生部颁布的《传染病信息报告工作管理规范》中规定的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通过“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进行报告。医疗机构的临床医务人员发现符合不明原因肺炎定义的病例后,应立即报告一样相关部门,由医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会诊和排查,仍不能确诊的,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注明不明原因肺炎),并电话报告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尽快组织专家会诊。县级专家不能明确诊断的,应立即报请当地市级专家组进行会诊。做出明确诊断的,由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市级专家组无法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应做出预警病例诊断,由原报告单位在2小时内进行订正报告。可以排除SARS和人禽流感的,有报告单位订正为诊断疾病或其他不明原因疾病。三、流感暴发疫情监测(一)暴发疫情定义1.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预警指标:在某一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如村庄、学校、工厂、公司、工地、幼儿园等集体单位),一周内,出现30例及以上,或集体单位中10%以上具有流行病学关联的流感样病例;或发生5例及以上因流感样症状住院病例(不包括门诊留观);或发生1例及以上流感样病例死亡。各地可根据疫情具体情况进行判断。2.流感暴发疫情;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级分类标准进行判断。(二)暴发疫情的发现与报告1.疫情发现1.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本地区在某一相对集中的区域内(如村庄、学校、工厂、公司、工地、幼儿园等集体单位)短时间内出现较多聚集性流感或流感样病例,要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1.2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主动和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联系,建立学校、幼托机构流感或流感样病例聚集性发病的报告渠道。各级各类学校指定的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的专人或兼职老师一旦发现暴发疫情苗头,应主动向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报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1.3在当地流感流行季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开展主动监测,以早期发现暴发疫情。2.疫情报告2.1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流感或流感样斌不过来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并在接到疫情报告后尽快应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首次报告。2.2在暴发疫情调查处理的过程中,根据疫情进展情况,及时在首次报告的基础上进行进程报告,在暴发疫情结束后,尽快进行结案报告。2.3符合《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中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标准的流感暴发疫情,则按照相应的规范进行报告。3.报告内容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类别、事件名称、报告单位、事件波及人口数、首次报告时间、疫情发生地、是否发生在集体单位(学校)、首例病例发病时间、末例病例发病时间、分年龄组发病和死亡数、标本采集信息、疫情性质等。四、疫情处置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认真做好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并根据本地实验室能力,开展实验室检测工作,尽快明确疫情性质。不具备实验室检测能力的疾控机构,应按规范积极采集标本,按卫生厅统一要求,送具备资质的区域性流感实验室进行检测。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的同时,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蔓延。1.流行病学调查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接到流感或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后,要及时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具体要求可参照卫生部下发的《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开展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的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与处置工作。2.标本采集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暴发疫情病例标本的采集。2.1标本采集采集发病3天内病例的咽拭子、鼻拭子、鼻咽抽取物、咽漱液和鼻洗液标本,且没有服用过抗病毒药物。2.2标本的运送采集人员填写“流感样病例调查一览表”并将标本送至区域性流感实验室。快速检测的标本,可在现场进行检测,或送至具有流感快速诊断试剂盒的疾控机构实验室进行检测。用于病毒分离和RT-PCR检测的标本采集后应在4℃条件下,24小时内运送至全国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未能24小时内送至实验室的,应置-70℃或以下保存。2.3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的工作人员接到标本后,24小时内将流感监测病例标本原始登记送检信息录入到“中国流感/人禽流感监测信息系统”中。3.疫情控制3.1隔离病人发现疫情后,应早期对病人采取居家休息、单独呼吸道病房治疗等方式进行隔离、因地制宜,就地适当隔离。3.2对症治疗和防并发症对病人治疗一般采用对症疗法,发病早期(48小时内)可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严重患者如严重肺炎,呼吸极度困难,高热不退等需要住院治疗。防治并发症主要应防止流感病毒性肺炎和细菌性肺炎、尤其对年迈体衰或伴有心血管、糖尿病、慢性呼吸道疾病者或婴幼儿等流感高危人群,因他们由于流感或其他合并症可造成死亡,故应特别主要加强治疗护理。3.3其他控制措施一般采用综合性措施,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易感人群进行健康宣传教育,讲究卫生,注意体格锻炼和营养,避免接触病人,尽量不去公共场所等。对尚未暴露的年迈和健康状态差,尤其慢性病的病人,必要时可采用流感疫苗接种,但疫苗接种在2周后才能产生保护性抗体,而且存在暴发毒株与疫苗株是否匹配的问题。因此在暴发初期,对这部分高危人群,尤其是对疫苗过敏者或可能已被感染者,应及时服用抗流感病毒药物。3.4停课、停业根据疫情规模,必要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停工、停业、停课等紧急措施,控制疫情的进一步扩散蔓延。3.5疫情性质的判断原则3.5.1暴发疫情的性质应结合病例的临床表现、病例间的流行病学联系和实验室检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判断。3.5.2单个病例按照流感诊断标准进行诊断。3.5.3仅有单个或少数病例的实验室检查结果均阳性,且病毒型和亚型结果一致,可明确暴发疫情的性质。五、实验室检测1.流感实验室建设实验室基础配置要求如下:1.1实验室负压系统;1.2生物安全II级实验室和II级生物安全柜;1.3PCR仪和/或Real-timePCR仪。1.4其他:倒置显微镜、冷冻高速离心机、CO2培养箱、鸡胚孵化箱、液氮罐、-70℃低温冰箱已经常规冰箱等配套设备。2.标本采集各哨点医院负责采集发病3天以内流感样病例的鼻咽拭子、含漱液或下呼吸道抽取液等标本,同时填写采样登记表,妥善保存,及时向负责检测的疾控中心送检。各监测哨点医院全年开展监测采样工作。3.实验监测流感监测标本原则上均由所在的省辖市疾控中心进行检测,如尚不具备流感病毒核酸监测能力,采集的标本则按照省卫生厅统一要求,送相关的区域性监测网络实验室进行检测。3.1实验室检测流程为了缩短实验监测时间,实验室可灵活掌握监测程序,必要时可同时开展乙型流感病毒、季节性流感H1/H3亚型、禽流感H5N1病毒等项目的检测。3.2病毒分离与鉴定对季节性流感病毒,按照生物安全相关规定,各监测点疾控中心在生物安全2级实验室开展流感病毒分离。对以下几种情况,各网络实验室不得进行病毒分离,应将原始标本送省疾控中心,在生物安全3级实验室开展病毒分离,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