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保险金的案例-----判刑老人能否享受养老金小组成员•组长:陈晓云•主讲:孙飞•PPT制作:王琦、赵庆•资料整理:范晓骏、杨海凤•资料收集:李欢龙、李兵学判刑老人能否享受养老金?几年前,老罗到了退休年龄,单位给他办理了退休手续,从此赋闲在家。但是好景不长,2001年8月的一天,老罗因涉嫌写匿名信诽谤他人,被逮捕了。后来法院认定老罗构成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老罗不服,提起上诉,在上诉期间,老罗家属以他的身体为由向韶关市中院提出申请,将老罗保了出来。2001年12月12日,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案例:老罗每月的养老金分为两块,一块是社保局发的470元,另一块是单位发的615元。还在关押期间,老罗就发现社保局停发了自己的养老金,单位这边不仅不发养老金,甚至连其他一些待遇都没有了。老罗找到社保局,社保局说,“你被判刑了,按照规定,应当停发养老金,将来释放才可以继续发。”老罗又去找单位交涉,但次次空手而返。案例:社保局和单位是否应当发给老罗养老金?想一想:后续:老罗向社保局提交了自己被宣告缓刑的材料后,社保局一次性补回了7个月(2001年12月-2002年6月)的养老金给单位,由单位补发给了老罗。案例评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001年3月8日发布的《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规定: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案例评析:根据这个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关押期间的停发基本养老金,仅仅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是否予以补发,完全取决于当事人本身是否构成犯罪。所以说,社保局在老罗关押期间暂停发养老金,后来又补发,是有法律依据的。缓刑不是一种刑罚,而是对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所规定的一个考验期。而且,国家推行养老保险制度,其目的是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的基本生活。为了不致影响被宣告有期徒刑缓刑的退休职工的生活,我们国家法律规定,退休职工在被宣告缓刑考验期内,没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可以继续享受原退休待遇。也就是说,老罗是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因此单位应当正常发放老罗的养老金。谢谢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