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沉降菌检查标准操作程序一、目的:为规定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沉降菌测试方法和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沉降菌测试。三、责任者:质量监督员、质量检验人员。四、正文:1沉降菌测定的标准:洁净度级别法定标准个/(φ90mm·0.5h)100≤110000≤3100000≤102仪器和设备:a、高压消毒锅b、恒温培养箱c、培养皿(φ90mm×15mm)d、培养基(营养琼脂培养基)3测试方法:3.1将已制备好的培养皿按要求放置,打开培养皿盖,使培养基表面暴露0.5h,再将培养皿盖盖上后倒置。3.2全部采样结束后,将培养皿倒置于恒温培养箱中30~35℃培养48h。3.3每批培养基可选定3只培养皿作对照试验,检验培养基本身是否污染。3.4用肉眼直接计数,标记或在菌落计数器上点计,然后用5~10放大镜检查,有否遗漏,若培养皿上有2个或2个以上的菌落重叠,可分辨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3.5注意事项:3.5.1测试用具要作灭菌处理,以确保测试的可靠性、正确性。3.5.2采取一切措施防止人为对样品的污染。3.5.3对培养基培养条件及其他参数作详细的记录。3.5.4采样前应仔细检查每个培养皿的质量,如发现变质、破损或污染的应剔除。4测试规则:4.1测试状态:4.1.1沉降菌测试前,微生物限度检查室的温湿度须达到规定的要求;换气次数,空气流速必须控制在规定值内。4.1.2测试前,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应已经消毒过。4.1.3测试状态为静态测试,并在报告中注明测试状态。4.2测试人员:4.2.1测试人员必须穿戴符合洁净室级别的工作服。4.2.2静态测试时,室内测试人员不得多于二人。4.3测试时间:对单向流,如100级净化工作台,测试应在净化空调系统正常运行不少于10min后开始。4.4采样点数目及其布置,最少培养皿数如下表:区域面积(m2)洁净度级别最少采样点数目最少培养皿数净化工作台0.81002-34微生物限度检查室4.810,00022缓冲室2.4100,00022采样点布置见“质检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悬浮粒子测试操作规程”。4.4.1采样点的布置:采样点的位置可以同悬浮粒子测试点。4.4.1.1工作区采样点的位置离地0.8m~1.5m左右(略高于工作面)。4.4.1.2可在关键设备或关键工作活动范围处增加采样点。4.5记录:测试报告中应记录房间温度、相对湿度及测试状态。4.6结果计算:4.6.1用计算方法得出各个培养皿的菌落数。4.6.2平均菌落数的计算平均菌落数M=M1+M2++MnN式中:M:平均菌落数;M1:1号培养皿菌落数;M2:2号培养皿菌落数;Mn:n号培养皿菌落数;N:培养皿总数5结果评定:用平均菌落数判断微生物限度检查空气中的微生物。5.1微生物限度检查室内的菌落数必须低于所选定的评定标准。5.2若某区域的平均菌落数超过评定标准,则必须对此区域进行消毒,然后采样两次,测试结果均须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