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研发项目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规定的通知》,有效进行技术创新工作,实施科技兴企重要决策,根据国家、部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以下简称“公司科研计划”)是公司企业发展计划的组成部分,是公司技术政策和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的实施计划。主要针对工程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试验、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国产化、管理科学研究等方面的项目课题。第三条公司科研计划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创新,引进与消化吸收并重的原则。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公司科研计划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科技设计部归口管理,具体负责课题的审查、立项,组织课题的招标、评估、评审和验收,并对课题进行中间管理。第三章课题的立项第五条课题的立项程序:1、公司科技设计部根据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市场需要,结合专家咨询意见每年发布下年度《总公司科技研究重点》,提出研究方向和重点任务。2、各部门可根据《总公司科技研究重点》,同时结合本单位生产经营需要,利用相关软件填写《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表》(见附件1)和《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汇总表》(见附件2)向公司申报。3、公司机关各部门及无独立财会管理机构的单位不得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申请课题。其工作人员根据需要,经本单位(部门)批准,可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相关课题研究工作,但不得作为课题负责人(特殊情况,须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4、公司科技设计部根据当年具体情况制定年度立项课题评议标准并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评议和筛选。筛选出的课题,根据其重要性和创新性分为A、B、C三类。A类课题主要是公司全局性、超前性的战略研究及原始性创新的研究和开发。B类课题主要是对公司整体科技进步带动作用大、潜在社会或经济效益好的关键技术的研究和开发。C类课题主要是对企业科技创新具有一定促进作用的技术研究和开发。对符合招投标条件的重大课题,由公司科技设计部组织招标,确定课题的承担单位。5、申报课题经专家评议和筛选后,公司科技设计部编制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后下发。6、公司科研计划课题实行课题合同,公司为课题委托方(甲方),课题承担单位为课题研究开发方(乙方)。公司科技设计部作为总公司科研计划课题合同委托方的代理人与课题承担单位签定《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见附件3)。合同一经签定,课题即告开题。第六条为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公司将聘请专家参与计划编制、立项评议、课题招标、课题管理等有关咨询工作。所聘专家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在公司或行业内具有一定的技术知名度;2、从事相关领域或专业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以上专业职称;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4、熟悉相关领域和专业的最新发展动态。第七条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课题实施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课题组在批准的计划任务和预算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第八条课题承担单位必须在课题合同中明确指定承担课题的课题负责人,中途不得随意变更。课题承担单位应组成一个结构精干的课题组。第四章编制与实施第九条科研计划编制程序与方法:(一)上报各省市的科研开发计划项目,按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二)集团公司、设计院申请列入总公司研发计划的项目,应填写《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表》(附件1)及《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申请汇总表》(附件2)于上年9月1日前上报,由公司科技设计部组织专家审查,编制公司年度科研开发计划,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正式下达。对符合国家及有关部委申报标准的申请项目,科技设计部将按照有关要求统一汇总上报。(三)集团公司、设计院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科研开发计划与要求,结合本单位的施工、生产任务,编制本单位年度计划,并报总公司备案。第十条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的实施与检查(一)公司科研开发计划的项目主持单位应与公司主管部门签订纵向科技合同。合作开发和委托开发的项目,应签订横向科技合同,列入本单位的科研计划。(二)科研开发计划下达后,项目负责单位应制定研究试验大纲和工作计划,落实经费和科研组织机构及人员,组织研究任务的实施、协调与检查,并对项目的完成负组织责任。当一个项目有两个以上的负责单位时,第一承担单位应负主要责任。项目参加单位应根据协作分工,承担具体任务。(三)公司科技设计部将根据科研开发计划项目的具体情况,必要时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研究方案审查和技术设计审查。(四)公司科技设计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级科技主管部门要经常检查落实科研开发计划实施情况,年终要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写出书面报告上报。项目年度完成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4)应于当年12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第十一条合同变更与解除(一)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制定的科研开发计划,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要调整、变更,必须报经计划审批单位重新审批,中途停止或实践证明失败的项目要写出分析报告,以总结经验教训和作为项目中止的依据。因人为原因造成项目终止或失败的,项目资助单位有权追回计划项目的资助款。(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合同一方必须向另一方提出《总公司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变更(解除)合同建议表》(见附件5),经双方同意签章后生效。遇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通知乙方中止合同:1.课题所需自筹资金等需要乙方落实的条件长期不落实的;2.经论证,课题所选技术路线、方案已无实用价值,或依托的工程项目发生较大变化致课题无法进行的;3.参加研究开发的合作单位或课题人员发生较大变化,致使课题无法进展的。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十二条根据公司《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中铁建科[2006]175号),总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经费实行专项、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资助公司科技研发项目。各单位科技研发经费用于本单位的科技研发的资助。第十三条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经费支出预算包括计划管理费和课题研究费。计划管理费:是指为管理科研计划而支出的费用,主要包括课题的筛选、国家及部委项目的整理上报、课题的审查评估、招标议标、监督检查等工作。该项费用在总公司年度科技研发总经费3%范围内据实列支,由公司科技设计部会同财务部统一管理使用。课题研究费:是指课题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支出。第十四条公司科研开发计划课题实行成本补偿和定额资助两种方式。成本补偿式:对A类项目采取按课题成本费用进行补偿的资助方式,最高为全额。定额补助式:对B、C类项目采取按课题提供固定数额经费的资助方式。资助额度根据课题规模、难度、技术水平并参考评议专家的意见确定。第十五条课题申请人编制的经费预算应包括经费来源预算与支出预算。经费来源预算是指用于该课题的不同渠道的经费来源,一般包括总公司资助、单位自筹、银行贷款等等。经费支出预算是指用于课题研究的所有费用支出,一般包括:人员费、设备费、相关业务费、课题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人工费:是指课题组人员工资补助性费用,按下列标准核定:结合工程类项目最高为2万元/人年,非结合工程类项目最高为3万元/人年。设备费:是指直接用于课题研究的专用设备的购置费、试制费和课题结题后该设备变卖价值的差额,不包括施工设备的使用及通用设备的租赁费。相关业务费:是指与该课题科研活动相关的材料费、燃料及动力费、测试及试验费、资料费、咨询费、会议及差旅费、文整费等。课题管理费:是指承担单位用于课题管理的费用开支。合同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7%;100万元以上部分不超过5%。其他费用:是指与课题研究相关的以上4类费用之外的其他费用。第十六条各级科技管理部门根据年度科研计划编制经费预算,经分管领导批准后下达。第十七条经总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科技设计部下发课题研究经费计划及年度拨款计划文件。经批准的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课题研究经费确需调整时,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总公司批准后实施。第十八条总公司课题研究经费按以下原则分次拨付:A类课题:合同签订后拨付40%,中间拨付40%,结题后拨付20%;B、C类课题:合同签订后拨付70%,结题后拨付30%。课题研究经费拨付程序:合同签订一个月内,财务部门根据课题经费计划及课题合同进行首次拨款;中间拨款根据课题研究进展情况由合同双方约定,中间拨款及结题后拨款需合同乙方提出申请(中间拨款申请表、结题申请表——见附表6、7),经合同甲方审核同意后,由财务部门拨付。计划内的计划管理费由科技设计部提出使用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由财务部门拨付。第十九条课题承担单位要严格课题财务管理,对课题经费开支行使检查权,做到审批手续完备、帐目清楚、内容真实、核算准确、监督得力,做到科研经费按项目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总公司对课题经费的执行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课题经费的将视情况采取通报、停止拨款、中止课题等措施。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条科研开发经费开支要实行预决算制和课题核算制,经费支出要建立台帐。各级财务部门按计划审批,办理清款手续。A类课题的经费决算报总公司科技设计部,科技设计部将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审核。第二十一条科研开发项目所需的物资、仪器、机具、设备,要纳入本单位的物资、器材计划,应优先予以安排,对专用器材要进行专项管理和使用,并建立档案。第六章科技成果鉴定、评审和结题第二十二条科研开发项目按计划、合同完成后,视课题的来源和技术水平,由课题负责单位提出鉴定或评审申请。符合鉴定条件的,可以向国家有关部委或地方省级科委等有鉴定资格的部门申报,由省部等级的科技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邀请总公司科技设计部参加。符合评审条件的,向总公司科技设计部提出申请,由总公司科技设计部组织评审。鉴定、评审的申报文件和鉴定、评审证书均要报总公司科技设计部备案。鉴定、评审程序和所需技术文件按国家科技设计部《科技技术成果鉴定办法》、《科技成果鉴定程序》、各部委及各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总公司《科技成果评审办法》办理。第二十三条合同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及时联系有关结题事宜,填写结题申请表(见附件6),与研究技术文件一并上报,由立项单位组织人员对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同意项目结题。第二十四条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总公司将对课题承担单位今后的课题承担能力进行再评估。第七章科技成果转化第二十五条各单位对鉴定、评审、验收合格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财务、物资和机械设备部门应优先安排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第二十六条根据科技成果有偿使用的原则,总公司系统的科技成果可以实行有偿转让。具体办法按国家有关技术市场政策规定,由双方协商解决。第二十七条对于总公司科研开发计划项目完成后形成的研究技术文件,总公司有权采集有关科研成果内容在系统内发布推广。第八章附则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1995年11月印发的总公司《科技开发工作管理办法》、《科技项目合同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第二十九条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设计部负责解释。合同编号密级总公司年度科技研究开发计划课题合同课题名称:承担单位:课题负责人:起止年限:年月至年月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科技设计部制填写说明1、本合同由总公司科技设计部与课题承担单位签定,甲方为总公司科技设计部,乙方为课题承担单位。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三份,乙方两份,课题负责人一份;3、合同采用A4纸打印上报,填写内容采用小4号宋体。4、合同编号以“总公司年度科技发展计划”中合同号为准。5、合同密级由课题承担单位提出建议,总公司科技设计部审定。一、国内外现状及简要说明二、主要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及研究方法(课题研究的创新点和内容,要解决的主要技术难点及采用的研究试验方法等)三、课题预期目标、经济技术指标和成果形式四、课题的年度计划及年度目标年度计划及目标五、课题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单位研究任务及分工课题负责人性别年龄职务职称研究任务及分工全时率所在单位主要研究人员(全时率取100%、75%、50%、20%)六、经费预算单位:万元经费来源预算经费支出预算科目预算数科目预算数来源预算合计支出预算合计一、总公司计划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