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焦煤班前会事故案例教育学习片(之一——之十)均为责任事故1、矸石山跑车伤人事故;2012年10月27号8点班,某公司运输队在矸石山发生一起滑沟跑车伤人事故。事故直接原因: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安全意识差。事故间接原因:1、矸石山运输挡车设施不完善,2、职工自保、互保意识差,3、日常对挡车器试验性检查不到位。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该公司防护设施和安全设施不完善,矿车运输时员工对危险源认识不到位,自保互保意识差,对矿车挂钩的盲目操作以及对防护设施没有执行定检制度。2、水泥背板伤人事故;3、更换支架立柱伤人事故;4、剁斧伤人事故;5、长治市襄(xiang)垣(yuan)县善福煤矿“4.13”重大透水事故;2012年4月13日凌晨一点发生透水事故,11名被困矿工全部遇难。6、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7.26”较大瓦斯事故;2012年7月26日15时25分,山西阳泉盂县玉泉煤业有限公司井下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燃事故,造成9人死亡、2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92万元。直接原因:矿井停电,地面主扇停风导致硐底复采区对拉工作面瓦斯积聚,工人违章放炮引起瓦斯爆燃,造成人员伤亡。间接原因:1、煤矿企业法制观念不强、法律意识淡薄,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不执行监管部门下达的“停产整顿”等监管指令,建设项目未按批准的设计组织施工,擅自在规划区外布置采掘工作面,违法违规组织生产。2、矿井“一通三防”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合理,通风设施不完善,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不合理的串联通风,工作面放炮前未检查瓦斯,主要通风机停风后未按规定撤人,恢复通风后未按规定检测和排放瓦斯。煤矿企业对职工安全培训教育不够,从业人员素质低下,安全防范意识淡薄、防范能力差,部分瓦检员、放炮员无证上岗。3、当地政府及有关监管部门对煤矿安全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对该矿违法组织生产行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安全监管不到位,执法不严格,部分监管人员失职渎职。防范措施:1、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强化煤矿管理;2、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安全监管力度;3、煤矿企业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4、煤矿企业要进一步加强“一通三防”管理和安全培训教育。7、山西汾西正升煤业“9.28”重大水害事故;2013年9月28日3时许,山西汾西正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正升煤业公司)东翼回风大巷掘进面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756万。直接原因:该矿东翼回风大巷掘进过程中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在超过允许掘进距离的情况下继续掘进,导致煤壁不能承受小煤窑采空区积水压力,造成煤壁坍塌发生透水。间接原因:1、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水害辨识、防治能力差。事发前支护工在打锚杆时钻孔已出现较大水流,且水发臭、发红,现场作业人员在出现透水征兆的情况下未引起足够重视,及时采取停止施工、撤出人员等有效措施,而是在水流变小后启动综掘机继续掘进。2、未严格执行《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防治水机构不健全,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足;在事发巷道地质构造发生变化后,未及时调整探放水设计;3.矿井建设项目管理混乱。建设单位项目管理机构不健全,“六长”配备不全,无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矿井建设未按重新批准的开工报告实施,违规使用措施井提升出煤;建设、施工、监理各方职责不明,相互扯皮;监理合同未明确对东翼回风大巷的监理,东翼回风大巷形成监理盲区;施工单位出借资质,施工队伍变更频繁;事发巷道工程建设未经招标,未与施工方签订合同。4.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五人小组”、“挂牌责任制”、“包保责任制”流于形式,未真正发挥监管作用;防范措施及建议:1、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2、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严格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综合治理措施.8、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1.7”较大瓦斯爆炸事故;2013年1月7日13时57分33秒山西阳煤寺家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15112工作面内错尾巷6横贯至12横贯封闭区域内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7人直接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809万元。直接原因:切眼锚索支护钻孔穿透尾巷,钻杆接头断裂处摩擦冲击产生火花,引起封闭区内积聚瓦斯爆炸。间接原因:重生产轻安全,精细化管理存在在差距,管控能力不强,安全技术措施有缺陷、现场作业管理不严格,组织协调衔接不到位,管理不到位。9、华晋焦煤王家岭矿“3.28”透水事故;2010年3月28日,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矿在基建施工中发生透水事故,造成38人死亡、11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4937.29万元。直接原因:该矿201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附近小煤窑老空区积水情况未探明,且在发现透水征兆后未及时采取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等果断措施,掘进作业导致老空区积水透出,造成+583.168米标高以下的巷道被淹和人员伤亡。间接原因:地质勘探程度不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未查明老窑采空区位置和范围、积水情况;水患排查治理不力,发现透水征兆后未采取有效措施;施工组织不合理,赶工期、抢进度;未对职工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对部分新到矿的职工未进行培训就安排上岗作业,部分特殊工种人员无证上岗。10、阳泉煤业五矿赵家分区“5.13”较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直接原因:措施巷将揭露的15号煤为突出煤层,巷道施工后煤岩体结构失衡引发突出事故。间接原因:1、阳煤五矿赵家分区改扩建项目措施巷施工过程中,防突措施制定执行不严,揭煤巷道采取的防突措施中区域钻孔设计不合理、钻孔施工不到位,揭煤段巷道的安全控制范围不足,掘进巷道施工中探测地质构造和分析岩性变化的工作不细致,没有及时发现施工巷道临近的断层和采取相应的局部防突措施。2、宏厦一建防突管理工作不到位,施工的措施巷道布置在向斜构造轴部和矸石装车线巷道保护岩柱的应力集中区,区域防突预抽钻孔验收和区域效果检验工作不认真,区域验证和局部防突措施效果检验钻孔覆盖面积小,措施巷揭煤防突技术措施审批不严。3、1、阳煤五矿赵家分区改扩建项目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设项目审批手续不完善,违反建设程序开工建设,阳煤地产集团对宏厦一建的防突管理工作监管不到位,阳煤集团通风、基建、安监等管理部门对改扩建项目业务指导不力。事故教训:1、煤矿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建设审批项目手续不完善违反建设程序开工建设,2、对在埋藏深度超过800米的煤层中进行作业的复杂性、危险性认识不足,在未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地质构造未完全探明的情况下进行施工作业。3、对防突工作重视不够,防突规定执行不严,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