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如何办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12-16答:1、首次申领单位办理的,持《单位领证登记表》、单位介绍信或《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请表》,至杭州市医保局或市民之家领取。个人办理的,持本人身份证原件、1寸免冠照一张至杭州市医保局、各区医保办或杭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民之家)领取。2、补(换)领证历本使用完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和旧证历本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民之家换领。证历本遗失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和1寸免冠照一张至市、区医保经办机构或市民之家补领。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认其待遇领取地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0-04-30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问:王先生刚领取了杭州市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招用了几名外地户籍的雇工,询问如何为自己及雇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12-02答: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以单位名义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新成立的个体工商户应到营业执照登记地的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及参保手续。办理时,应填写《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表》,并提供下列材料: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②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④参保当年度内任一月份的营业税或增值税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⑤雇主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⑥《杭州市社会保险新增参保职工申报表》。问:2010年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6-28答:根据杭州市统计部门统计测算,2010年度杭州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4330元(包括国有、集体、股份制、三资和私营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问: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是多少?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5-05答: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0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142号),确认2010年含私营经济单位的我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650元。问:2011年度杭州市区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4-26答:2011年度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999.3元。2011年度办理退休、符合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999.3元的,由市社保经办机构予以补足。问:参保人员如何办理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5-25答: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是指异地参保人员在其他统筹地区停止参保后在本市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或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停保后在其他统筹地区继续参加职工医保的,其医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实际结余资金可按规定转移。参保人员退休后,其医保关系不能转移。参保人员办理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的流程如下:(1)个人账户转入:①持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领取《职工跨统筹地区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情况表》(以下简称《转移表》)。②持《转移表》至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资金转移手续。③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持加盖转出地医保经办机构公章的《转移表》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经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录入转出地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2)个人账户转出:持转入地医保经办机构出具的转移单及本人身份证(或市民卡),至市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个人账户转出和本地医保缴费年限证明手续。问:外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杭州市区的手续怎样办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4-26答:一、持本人身份证、《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市或区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异地转移联系函》。二、持《社会保险(个人帐户)异地转移联系函》及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要求的相关材料,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转出手续。三、个人帐户转移额到帐后,持下述材料办理转入登记:1、个人账户转移情况表;2、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3、历年《个人账户对账单》或历年个人账户情况表。问:个体劳动者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标准是什么?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4-18答: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确定,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在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到300%之间自行确定,缴费比例为18%。问:参保人员在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如何就医、购药?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4-11答: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是基本医疗保险主要的就医和结算凭证。参保人员应持相关的市民卡(社会保障卡)、《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证历本》至市区定点医疗机构及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在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发生的医疗(购药)费,属于个人承担的部分(包括自理、自费、自负),由参保人员持市民卡与定点医疗机构(药店)直接办理结算手续。参保人员尚未领取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可暂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历本》就医、购药。首次使用市民卡(社会保障卡)的,可拨打市民卡服务热线96225,确认已开通医保功能,如未开通,应持本人市民卡至就近的市民卡服务网点开通问:杭州市2011年企业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是多少?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4-07答: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11]42号)的通知精神,从2011年4月1日起,杭州市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31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为10.7元。问:几年之内的劳动违法行为,监察机构可以受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3-21答: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问:劳动者在什么样情形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01-1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的;(二)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三)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的;(四)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五)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六)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七)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八)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九)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十)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十一)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十二)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十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问:加班工资计发规定?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0-09-30答: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即凡是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或安排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补休的,均应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150%、200%的工资;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照150%的比例按时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其中,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按照300%的比例按时支付工资报酬。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问: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后果?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0-05-24答:用人单位自用工后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问:如何查询社保缴费?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11-24答:杭州市区(除萧山区、余杭区)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查询:1、电话查询拨打杭州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专线0571-12333选择人工服务或自动语音信息查询。注:人工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遇坐席忙的,可通过留言咨询,工作人员会及时与您联系。自动语音信息只能查当年度的信息。2、网上办事查询开通网上办事,凭用户名和密码登陆杭州市劳动保障网,通过网上办事进行查询参保人员已申请了市民邮箱的,直接凭市民邮箱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即可(如何申请市民邮箱的用户名请拨打96171进行咨询);参保人员未申请市民邮箱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市、区劳动保障系统各业务经办窗口进行有效身份确认和相应权限的授予,领取用户名和密码。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单位需在几日内结清工资?杭州市劳动保障网2011-11-11答: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申领资格确认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10-05-27一、办事依据1、《关于印发杭州市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杭政办[2004]10号)2、关于印发《杭州市人才居住证办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才[2004]277号)二、申办对象(条件)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工作或创业的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符合我市当年紧缺职业(工种)的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员。三、办理程序1、企业或申请人携相关材料到市劳动保障局行政服务中心办理资格确认;2、经市劳动保障局审核确认符合资格的,持资格确认书到市公安局办理居住证。四、申办材料1、《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白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照3张;3、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5、有效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及复印件;6、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7、在本市市区的住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近期健康状况证明(体检表或健康证)原件及复印件;五、办理时限材料齐全有效的,即时办理;特殊情况,15个工作日内办理。六、办理部门杭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