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嵊州市民政局文件嵊民字[2008]20号嵊州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08年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事业单位:为扎实推进“作风建设”活动,深化拓展“树新形象、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学风端正、讲究实效、充满活力的学习型机关,作风优良、执政为民、勤政高效的服务型机关;恪守职责、艰苦奋斗、严守法纪的廉洁型机关。现将2008年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附:嵊州市民政局2008年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二○○八年三月二十六日主题词:行风效能意见通知嵊州市民政局办公室2008年3月26日印发2嵊州市民政局2008年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为切实抓好今年民政系统行风建设,推动民政事业不断发展,现根据省民政厅、绍兴市民政局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整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提出行风效能建设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纪委的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加强社会建设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新举措、新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面实施“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战略目标,进一步强化“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职责,以务实的作风保障改善民生,以优质的服务提升窗口形象,以开拓的精神争创一流业绩,努力打造“服务民政,高效民政、阳光民政”。二、工作重点一是保障民生服务群众。要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切入点,开展“听民声、解民难、促和谐”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基层农村,竭尽全力办好事,千方百计解难事,让改革开放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二是监督效能评议行风。以开展“群众满意窗口”、“群众满意机关科室”活动为抓手,以服务窗口和机关岗位为重点,开展民主监督评议,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提高民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满意度。3三、工作目标一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围绕改善民生为重点,强化服务理念,砺练务实作风,努力在履行职责能力上有新提升;二是全面提升科学管理水平,以创新为动力,努力在推进科学管理上有新突破;三是认真总结行风效能建设好的做法,针对本部门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措施,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努力在深化行风效能建设上有新亮点。四、工作措施(一)立足本级,重抓窗口,树立“服务民政”新形象1.以“高举旗帜、科学发展、创业创新”为主题的党的十七大精神宣传教育活动为主线,紧贴民政工作实际,开展“建设和谐机关,创科学发展业绩,树清廉为民形象”主题实践活动。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弘扬“八个方面”优良作风,努力做到“五个在”即:“领导现场办公在一线;解决问题在一线;能力锤炼在一线;创造实绩在一线;为民服务在一线”。深入开展学习曹道云、金正一等民政战线先进人物活动,大力弘扬“孺子牛”精神,注重品行修养,不断提高广大民政党员干部思想素质。市本级局机关和服务窗口要在行风效能建设上充分发挥好带领作用,从严要求,作好表率。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不断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氛围。2.以创建省、市“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行风4建设示范窗口”为目标,以殡葬服务、婚姻登记等公共服务窗口和基层服务平台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创建活动取得新成效;组织开展创建“群众满意机关科室”活动;开展“民政系统行风效能建设十大亮点”评选;巩固和完善已取得的成果,迎接绍兴市局对2006年度绍兴市民政系统“群众满意窗口”单位的复查,不断提升民政办事窗口(单位)和乡镇、社区救助平台的服务水平。3.不断畅通行风建设诉求渠道。坚持群众满意为标准,拓展诉求渠道,倾听群众呼声。针对2007年“企业评部门”、“群众评行风”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组织好“机关开放日”等活动,真心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开展领导干部、科室(单位)结村联户活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充分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运用座谈讨论、发放问卷调查、深入企业和群众走访了解、开展明查暗访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全年组织行风效能督查不得少于2次,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抓好落实,使行风效能建设成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二)强化制度,重抓管理,树立“高效民政”新形象1.创新方法,完善制度。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理念,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创新改革为动力,借鉴先进管理方法,以服务窗口和下属事业单位为重点,建立和完善服务标准、工作流程、质量控制、效益评估、责任追究等各项配套制度,加强教育培训,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2.突出重点,组织评议。深入开展局机关重点岗位民主评议5活动。要认真制定计划,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并在新闻媒体中进行公示,接受群众评议;要结合工作实际,完善评议方法,做到年终评议与平时检查相结合,专项评议与整体评价相结合,评议结果与奖罚措施相结合,提高民主评议的实效性。3.提升效能,规范管理。认真落实行政审批“三集中”工作,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实施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维持和保障群众基本权益;坚持市县联动评议和考评办法,完善行风效能建设综合评价机制;认真执行上级有关会议安排、公务接待、旅差费用、办公用品、车辆使用、外出考察等有关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之风;认真查处违反“三在要求”、“四大禁令”等行风效能建设规定的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大的事件,要予以严肃处理和通报批评,并追究领导责任。(三)加强监督,重抓规范,树立“阳光民政”新形象1.加强效能监督。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七精神,重点针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完善社会救助、福利体系、加强基层民主建设、规范社会组织管理等民政工作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策到位,政令畅通;开展对救灾救济款、低保资金、救助资金、福利彩票公益金等专项民政资金和物品使用情况的监督,组织对市委、市政有关惠民利民政落实情况的检查,严肃纠正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2.深化“阳光工程”。不断完善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6政务公开、阳光操作制度,对民政事业费、公务招待费、办公经费等实行定期公布;对工程建设、国有资产租赁、物品采购等必须按规定公开招标,不得暗箱操作。3.完善政务公开。认真执行“六公开”制度。即:“公开办事职责;公开办事内容;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结果”。大力倡导“九办”工作机制,把涉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政务、事务,通过公示栏、嵊州民政网、“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建立社会救助服务信息平台,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社会监督。(四)明确职责,重抓落实,推进行风效能建设取得新成效1.加强领导。各级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行风效能建设工作,“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从切实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服务能力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深化认识;要从切实履行“保障民生,维护民权,落实民利”职责中把握重点,提高思想认识,明确重点措施,加强组织协调,确保行风效能建设工作顺利开展。2.落实责任。要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原则,健全行风效能建设责任制,分解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措施落实,实行“一票否决”;加强教育管理,进一步提高干部行风效能建设的责任意识;以落实制度、规范管理为抓手,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激励措施,对行风效能建设成效突出,群众满意度高的单位和部门,要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整改不力、管理不7严、群众满意度列最后位的,要实行告诫,不得评先进;严格效能责任追究,严肃处理影响机关效能的人和事,促进行风效能建设各项措施落到实处。3.纠建并举。要以行风评议为抓手,坚持以评促纠,以评促建。针对行风效能中存在的问题,抓好自查自纠;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问题,既治标,更要治本;要积极探索通过改革和创新解决问题的办法;要把行风效能建设贯穿到民政各项工作之中,以行风效能建设的成效推动民政事业的发展,为全面实施市委、市政“创业实干、创新发展”战略目标提供保障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