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安民警夫妻异地分居调动申请书尊敬的县领导、县编办、县公安局各位领导:感谢各位领导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望经研究后批准我的请求,请领导将我由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调入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工作。我叫张振明,男,1990年10月7日生,河南兰考人,身份证号码410225199010071036,汉族,大学文化,户籍所在地和现住址在河南省兰考县城关镇老韩陵村4组,现在郯城县公安局工作。我自幼上学,大学毕业后到兰考县总工会工作,当时被聘用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2013年9月到山东省郯城县公安局工作。我家中有五口人,父亲,张会议,52岁,务农;母亲,耿杏枝,52岁,务农;妻子,马悦,27岁,现在兰考县总工会工作;妹妹,张香玲,26岁,现在兰考县人民医院工作,家中连我共计五口人。2007年9月至2010年7月,在开封黎明高中就读,学生;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在河南检察官学院刑事侦查技术专业就读,任学生会干部,同时攻读自学本科,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专业。毕业实习时,2012年9月到兰考县总工会工作,当时被聘用为工会社会化工作者。2013年4月报名参加山东省临沂市参公事业干部招考,考入郯城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岗位。2013年9月来郯参加公安工作,历任郯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实习民警、新村派出所户籍员及外勤民警、现在归昌派出所外勤民警岗位工作,编制属于参公事业,三级警司警衔。我长期在打击违法犯罪的第一线,为守护郯城人民的一方平安奉献自己的青春年华。我自参加公安工作五年以来,始终保持对派出所工作的高度热情,以所为家,沉在村居,融入群众,把真爱、真情献给了辖区的每一个需要帮助的群众,成为群众最为信赖的人;伙同战友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426名,接处警1800余起,刑事拘留195人,取保候审43人,行政拘留185人,强制戒毒2人,抓获寻衅滋事罪上网逃犯1人,参与破获大要案36余起,办理过大量的行政、刑事案件,尤其在电信诈骗案件方面,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据不完全统计,经其调解的纠纷有记录的就有987多起,调解成功率达到98%,没有一起因处置不当引发投诉,没有一起案件引起复议、上访等事件的发生。其中,因个人表现突出,后被郯城县公安局通报表扬2次,个人嘉奖1次,优秀民警1次,各方面业务能力得到了极大的提升,受到了全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战友们的一致好评。现就电信诈骗案件工作成绩向领导汇报如下:在生活中你有没有遇到,眼睁睁被骗走的钱还能被骗子给如2数退回来?这个问题,估计十有八九的人都会说“不可能”,但是,郯城县新村乡的邹某坤被电信诈骗报警后,就将“不可能”变成了“可能”。2017年10月21日10时许,接到辖区新五村邹某坤报警称其被诈骗走2万元。在做好紧急止付工作的同时,在报警期间,嫌疑人继续对受害人邹某坤实施诈骗,多次要求继续汇款。经我联系继续实施诈骗的嫌疑人,多次周旋,在我有理有据依法、于情于理于心的劝说、警告下,利用政策攻心、亲情感化,做其思想工作,迫其返还2万元赃款至银行卡。邹某坤被骗走2万元钱款被如数追回,这也系山东警方成功止骗的范例。当事人对民警执法为民,及时挽回其损失及时追赃止损表示万分感谢。关于我的先进事迹有标题为“没想到被骗走的钱还能被骗子如数退回来”、“热闹集市孩子走失,郯城好心民警细致查询”、“警民联手救援休克儿童,村民送锦旗致谢”等报道,后被山东卫视多家媒体追踪报道。自2018年青岛上合峰会安保工作启动以来,我主动融入安保工作大局,日夜值守在查控第一线,认真执行检查职能,伙同战友共盘查过往车辆7000余辆,人员1.2万余名,发现重点稳控信访人员2名,查获上网逃犯1名,刑事拘留1名,强制戒毒1名,行政拘留12名。在县局召开青岛上合峰会表彰大会时,被县局个人嘉奖1次,全局表扬1次。我自校园恋爱到现在结婚,八年以来聚少离多。现因与马悦结婚,长期三四个月不能回家与其团聚,至今未能要上孩子。另父母身体多病,而身为人民警察的我却远在千里之外工作,回趟家特别不方便。当家中有急事的时候,无法尽到为子女、为人夫的责任。古语有云:“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作为人子、人夫的我却无力朝夕陪伴马悦身边,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心里十分愧疚。望组织能为我解决家庭的实际困难,免除我的后顾之忧。当我选择刑事侦查技术专业时,是我对人民警察的崇拜,是我对人民公安事业的热爱。既然我选择了人民公安事业,我愿意奉献我的青春和才华,为公安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力,以后我能更好的投入到公安事业工作之中。本人迫切希望领导能将我调入河南省兰考县公安局工作,就近解决工作问题。调回兰考县公安局工作以后,我将不遗余力,发挥自身特长,尤其在办理电信诈骗案件方面为兰考的经济发展尽绵薄之力。恳请组织批准,如果因工作调动带来诸多不便,望领导予以谅解,特此深表感谢!此致敬礼申请人:张振明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