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污染源的现场监督检查二○○六年九月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五、工业污染物六、部分工业行业水污染源的检查七、部分大气污染行业的环境检查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一)污染源监察:是环境监察部门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辖区内污染源污染物的排放、污染治理和污染事故以及有关环境保护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取证并参与处理的具体行为。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1、污染源污染源是指向环境排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污染源分为两大类:天然污染源和人为污染源人为污染源按污染类型可分为:大气污染源、水污染源、固体废物污染源、环境噪声污染源、辐射污染源等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按人类活动功能分为:工业污染源(钢铁、电力、建材、造纸等)、农业污染源(畜禽养殖、农药、化肥、农膜等)、交通污染源(飞机、轮船、火车等)和生活污染源(小灶、音响、生活污水排污口等)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按分布特性分为:点源(污水口、烟囱等)、线污染源(交通干线上机动车排放废气和噪声等)、和面污染源(点多面广的生活污染源、工业的无组织排放源等)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按空间位置可分为:固定污染源(多位点源和面源)和移动污染源(如交通面源)按时间特点可分为:恒定源、间歇变动源、瞬时污染源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2、工业企业生产中的污染源工业企业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如原料粉碎、筛分、加工过程、化学反应过程、燃烧过程、洗选过程、热交换过程、产品的包装与库存等生产设备和场所都可能成为污染源。一、污染源监察的概念(三)污染源监察的作用1、促进环境保护制度的贯彻落实;2、促进污染源单位加强环境管理;3、促进排污收费制度的落实;4、促进污染治理、企业升级、结构调整和清洁生产;5、促进企业实施污染预防战略;6、有助于总量控制的实施,促进环境质量的改善。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依据1、法律依据污染源监察的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专项法律、法规、实施细则等,对污染源监察做了明确的规定,归纳起来有5个方面:(1)污染源监察是是法律赋予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力。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2)、环保法规明确了污染源排污单位应无条件接受环境监察的义务,排污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将受到相应处罚。(3)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排污单位必须如实提供资料的义务。(4)环保法律、法规明确了排污单位应遵守的环境行为准则和环境规范。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5)环保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排污单位违规行为,应受到处罚的方式。(警告、罚款、吊销有关执照或许可证、停产关闭、恢复治理设施并正常运转、对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2、制度依据环境管理制度对污染源的有关规定也是污染源监察的重要依据。环境管理制度除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外,其他制度与排污单位都有直接的关系,而且规定的非常具体。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3、环境监察的条例依据《环境监理工作暂行办法》第二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十条对环境监察的任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和权利做出规定。规定明确指出:对辖区内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情况实施现场监督检查是环境监察的核心工作内容。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委托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为环境监察机构对污染源的监察提供了执法保证。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二)环境标准依据1、环境质量标准2、污染物排放标准3、国家环境标准还有国家环境监测方法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标准与国家环境基础标准,它们主要涉及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要求4、其它有关的环境标准(许可证限量标准、产品生产与使用环境标准)二、污染源监察的依据(三)事实依据事实依据主要包括:环境监测数据、强制检定的连续监控设施测得的数据、物料衡算数据、核定的排污申报数据,还有在处理污染事件、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及污染纠纷中得到的人证、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材料、技术鉴定结论等。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一)排污单位落实内部环境管理制度的检查1、环境管理机构设置检查2、企业环境管理人员设置检查3、企业环境管理制度建设检查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二)进行工况调查,检查污染隐患1、检查生产使用的原材料2、对生产工艺、设备及运行的调查3、检查产品的贮存与输移过程4、检查生产变动情况5、调查工艺、设备及生产状况,了解污染产生的原因、产污规模、排污去向,发现非正常产污和排污行为及污染隐患,有助于督促企业采取技术及管理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止发生污染事故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三)排污单位的污染源守法检查1、环境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2、污染物排放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污染物排放口(源)的类型、数量、位置,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方式和排放去向,环境危害等。特别要注意异常情况的检查,如各种参数的变动情况,偷排行为,事故隐患情况等;三、污染源监察的一般内容3、污染治理情况检查主要内容:了解各排污单位拥有污染治理设施的类型、数量、性能;检查污染治理设施管理维护情况、运行情况、运行记录,是否存在不正常停运情况,是否按规程操作;核查污染物处理量、处理率及处理达标率等,检查有无违法、违章或直接排污行为。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一)制定现场监察计划污染源现场监察要先制定周密的计划,要保证规定的监察频率,具体就是:1、重点污染源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2、一般污染源监察每季不少于一次;3、建设项目、限期治理项目监察每月不少于一次;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4、对海洋生态、自然保护区、生态示范区、综合治理工程、烟尘控制区、噪声达标区监察每季不少于一次;5、机动车尾气、禁鸣路段等按规定监察;6、对扰民严重的餐饮、娱乐服务企业的污染、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污染源及时进行随机监察。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对污染源要采取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抽查、暗查,在保证重点污染源每月一次、一般污染源每季一次检查的同时,还应保证必要的抽查、暗查频次,并逐年递增,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和稳定达标排放,并逐步实施总量环境检查。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二)环境监察工作程序《环境监理工作程序》([1996]环保888号)共有12项:1、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2、污染防治设施监察工作程序3、建设项目及“三同时”监察工作程序4、限期治理项目监察工作程序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5、排污许可证监察工作程序6、排污收费工作程序7、环境保护补助资金管理和使用程序8、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9、环境监察行政处罚基本程序10、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调查和处理程序11、环境污染纠纷调查处理程序12、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程序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污染源监察工作程序1.计划管理(1)分列辖区内重点、一般污染源名录:(2)按《污染源监理制度》制定现场监理计划2.现场监理(1)正常;(2)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通知监测站采样分析。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3.工况调查(1)查环保设施运行及管理情况;(2)查生产及工艺状况;(3)查现场技术资料与运行记录;(4)访现场操作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5)现场取证;(6)记录现场查访情况。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4.视情处理(1)正常;(2)异常,征收排污费,并依法做出相应处理:对违章的,填发《现场处理决定通知书》,对违法的,属现场处罚范围执行《现场处罚工作程序》,属环境监理机构处罚范围执行《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基本程序》,超过上述处罚范围填写《环境监理行政处罚建议书》上报。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5.定期复查对异常情况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查。6.总结归档(1)按月总结监理情况,注明发现问题和处理意见;(2)所有记录、材料分类归档。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三)污染源监察的形式1、定期检查2、定期巡查3、定点观察4、不定期检查5、特殊形式检查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1、定期检查定期检查是针对辖区重点污染源所采取的有计划的监察措施。2、定期巡查定期巡查是根据辖区污染源分布情况,按一定的路线对各种污染源分片、定人、定职、定范围进行巡视检查。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定期巡查的重点是污染物排放与处理情况和有关环境敏感区的环境保护情况,有以下几种形式:(1)重点污染源巡查(2)一般污染源巡视(3)废物倾倒巡查(4)重点保护区巡视四、现场监督检查程序和方法3、定点观察4、不定期检查有以下几种类型:突击检查和临时性检查5、特殊形式检查(1)污染源执法检查(2)联片检察(3)节假日、夜间检查(4)污染源监视(5)组织部门进行联合执法检查五、工业污染物(一)工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质工业废水所含有的污染物主要有:1、固体物质,包括不溶性、难溶性和可溶性固体,表现为SS浓度较高。排放高浓度无机固体物质废水的工厂主要有洗选矿工厂、冶金钢铁厂等,排放含有高浓度有机物固体物质污水的工厂主要有造纸厂、制糖厂、肉类加工厂等。五、工业污染物2、耗氧物质,包括有机物和无机物。前者主要是能为微生物降解的有机物(排放者多是以动植物为原料生产的工厂)和有机合成物质(包括合成洗涤剂、多氯联苯等一些高稳定性的合成物质,难于为微生物降解,排出含有这类物质污水的工厂,主要是有机化学工厂);后者主要是还原性物质,如硫化物、氨等。这类污染物质来源广泛,如制浆造纸、纤维等工业。五、工业污染物3、有毒物质,其中主要有:氰、铬、汞、镉、砷及它们的化合物,还有有机磷、酚、醛等,含有这一类物质的污水多来源于电镀加工、化工、炼焦、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4、油类物质。石油类主要来源于石油加工、机械加工等工业。食用油主要来自于油脂化工和餐饮业。五、工业污染物5、无机化合物,包括各种水溶性氯化物、盐类及其它各种酸、碱性物质。主要来源于化工厂、医药工业、农药工业等6、放射性物质,也就是各种可裂变物质。主要来自核工业部门、医疗部门和相关的试验研究部门等。7、高色度和高臭味物质。含有这类物质的废水多来自制革、造纸、染料以及某些石化工厂等。五、工业污染物工业废水中污染物质的主要环境指标有:1、COD,称化学需氧量。COD是指在规定的条件下,水样中的物质氧化所需耗用氧化剂的量,是衡量废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的综合指标,单位是mg/L。目前我国统一规定以重铬酸钾法作为COD测定的标准方法。五、工业污染物2、BOD,称生化需氧量。BOD是指微生物分解水体中有机物质的生物化学过程中所耗用溶解氧的量,也是衡量废水中有机污染物浓度的综合指标之一,单位是mg/L。BOD测定的方法主要采用稀释接种法。五、工业污染物3、总有机碳TOC。总有机碳是以碳的含量反映废水中有机物总量的综合指标,通过燃烧使有机物全部转化为H2O和CO2,再以生成的CO2的量测算废水中有机物的总含碳量。TOC的测定多采用TOC分析仪。五、工业污染物4、石油类。石油类是指各类水污染源排放的石油及石油制品,单位是mg/L。石油类的测定方法为红外光度法。5、氰化物。指氰化钾、氰化钠和氰氢酸等一些剧毒化合物,单位是mg/L。常见于化学工业、电镀、煤气和炼焦等生产过程排放的废水中。氰化物的测定方法为硝酸银滴定法五、工业污染物6、重金属。重金属主要指汞、镉、铅、铬及非金属砷等生物毒性显著的重元素,单位是mg/L。重金属以汞毒性最大,镉次之,铅、铬、砷也相当毒害,这类污染物毒性大,具有较强的生物累积性,在环境中还可能转化为毒性更大的二次污染物。采矿和冶炼是向环境释放重金属的主要污染源。五、工业污染物7、挥发酚。水体中酚的主要来源是煤气、炼焦、石油化工厂、塑料等工业排放的含酚废水,单位是mg/L。8、PH值。PH值是表示废水中在化学酸碱程度上是酸性、中性、碱性的程度指标。它用废水中H+离子浓度的负对数来确定PH值。测定PH值的取值范围在0—14。6—9为中性,0—6为酸性,9—14为碱性。PH值的测定方法为玻璃电极法。五、工业污染物9、色度。色度是指当废水中存在某些物质时,呈现出一定颜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