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征信业的研究与思考张远军(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沈阳110001)摘要:《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经济金融发展和信息科技进步为我国征信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我国征信业有其现实的基础和特点,综合比较国外征信业的发展模式,我国征信业应采取适度监管下的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并存,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关键词:征信业发展机遇;基础;特点;经验模式;发展方向;基本框架中图分类号:F832.479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674-747X(2013)08-0008-04信用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征信业的发展改善了社会与经济的发展环境,为市场经济的高效运行建立了新规则,为经济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征信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深化我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一、我国征信业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一)《征信业管理条例》开启征信业的新时代《征信业管理条例》于2013年3月15日正式实施,为我国征信业确立了有限监管下的市场化发展方向,标志着我国征信业步入有法可依的轨道。《征信业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征信市场中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有助于服务中小企业融资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促进形成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可以满足社会多层次、全方位和专业化的征信需求。可见,我国征信业的发展将掀开崭新的一页,步入持续健康发展的快车道。(二)经济金融发展催生新的征信需求在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互联网金融加速发展的新形势下,个人消费信贷市场需求巨大。商业银行对征信产品的要求已经不再局限于原始的信用报告,而是希望在提升风险管理水平、精细化营销等方面寻求更高级的征信服务。同时,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金融、互联网、零售等行业近年发展迅猛,促使征信服务的需求已经不再局限于传统的银行类金融机构,而是扩展到保险、租赁、零售、电子商务、公用事业、企业雇主和消费者个人等,这些都是巨大的征信市场。因此,许多大型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都跃跃欲试,准备占领征信市场开放之先机,一些私营征信机构已经进入申请与审批的筹建阶段。(三)信息科技进步为征信业发展提供新助力当前社会信息科技水平不断提高,呈现出大数据、大集中、大联网和大众化的发展趋势。以大数据为基础的数据挖掘技术,将促进从数据到知识的转化和从知识到行动的跨越,各种决策将越来越依赖数据的收集、存储、加工和分析。同时,在云计算、物联网时代,各类主体的信息可以简捷地跨越时空的限制,依托互联网实现高效的互联互通。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一方面使得征信机构收集信息范围显著扩大,收集信用信息的难度和成本逐步降低;另一方面可以有效提升数据处理能力,开发高层次的征信产品,提供个性化的征信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征信需求,推动我国征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8·【行长论坛】张远军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征信业的研究与思考二、我国征信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特点我国征信业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从无到有、逐步壮大,初步形成了以市场为导向,以信贷征信为核心,各类征信机构互为补充,信用信息基础服务与增值服务相辅相成的多层次、全方位的征信市场格局。目前,我国征信业呈现出规模小、影响大和前景好的特点。(一)我国征信业尚处于起步阶段1.征信机构的实力逐步提升。征信机构作为征信业的主体,经过多年的发展,在数量、种类、经营能力、服务水平等方面均有显著提升。目前,全国征信机构业务范围涵盖信用登记、信用调查、信用评估等多项内容①,形成了业务种类齐全、服务范围广泛的良性发展态势。随着征信市场的逐步发展,征信机构经营状况逐步改善,盈利能力和水平均有所提高。同时,征信业规模效应初步显现,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比如在信用登记领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负责运营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为全国8.27亿自然人和1880万户企业建立了信用档案,成为我国重要的金融基础设施,收入将近占整个征信业的一半。2.征信产品日益丰富。征信机构提供的以信用报告、调查报告为基础的各类信用服务产品达到几十种。从服务的范围看,目前己经涵盖了信贷市场、债券市场、个人消费信用市场和商业信用市场等,涉及的市场主体包括个人、企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专业服务机构和政府部门等。部分征信机构已经走出国门,向海外市场提供征信服务。3.征信需求得到初步引导。信用报告已经成为商业银行贷款审查、信用卡审批和贷后管理的必备工具。个人信用报告还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判定人大代表、政府公务员任职资格的要件;企业信用报告已经作为地方性中小企业担保中心要求被担保企业提供的材料之一。在此基础上,信用信息在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和资质认定等方面得到广泛应用。而且,各征信机构不断加大创新力度,持续推出信用风险评估、评分评级模型开发等新型增值服务。4.征信业基础建设不断完善。目前,我国基本形成了以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为核心的全国性征信系统,以地方政府和各部委为主要发起人的事业单位形式运作的行政管理信用信息系统以及行业协会组织及其会员为主导建设的商业征信系统。一些实力较强、规模较大的社会征信机构,也加大硬件升级和基础数据库的投入,提升竞争实力和公信力。多层次征信平台的建设使用,对于推进征信业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奠定了基础。(二)征信业的发展特点1.行业小。从发达国家看,征信业相对其他行业属于小行业。首先,表现在机构数量不多,全世界共有各类征信机构200余家,而且在近年来还呈现出合并重组的趋势。其次,征信机构的收入水平和从业人员与其他主要行业相差甚远。2012年,占据北美、欧洲、日本和韩国征信市场主要份额的益佰利、邓白氏、环联、艾克飞等11家主要征信机构员工4万多人,总收入不足100亿美元。从我国看,各类征信机构共有70多家②,从业人员2000多人,年收入才有10亿元。除几家大的征信机构外,我国征信机构规模普遍较小,大部分征信机构注册资本在100万元以下,员工人数几十人,无论在征信机构数量、种类、规模还是服务能力方面都与发达国家有很大的差距,远远不能满足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2.影响大。从微观上看,征信业关系到社会上的每个自然人和企事业单位,信用状况好的企业和个人会在融资、求职、评先评优以及争取政策支持等各个方面受益,信用状况差则可能处处受制,寸步难行。而且,征信机构掌握大多数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一旦发生信息泄露或者滥用事件,可能侵犯个人隐私和企业的商业机密,损害信息主体权益,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从宏观上看,征信机构掌握各行业、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对这些大数据进行加工分析,可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金融稳定、支持产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和理论基础。征信业的发展和进步还将有效缓解中小企业的“融资难”,并将有效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提高整个社会的信用水平。3.前景好。国家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运行平稳,数据征集量和查询量逐年上升,覆盖的机构种·9·①②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的征信概念,征信业务包括信用登记、信用调查、信用评估、信用咨询和信用管理业务,不包括信用评级。此处仅指信用登记和信用调查类机构,不含信用评级机构。【行长论坛】张远军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征信业的研究与思考类和区域不断扩大,正在由为传统的信贷业务提供信息支持向保险、证券领域拓展,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核心作用日益明显。同时,金融业务创新催生新的征信需求,并将涌现出新型的征信机构。一方面,网络贷款平台在快速发展时,迫切需要获得有效的征信服务,以降低运营成本和控制坏账风险。另一方面,像阿里巴巴这样掌握庞大信用数据的网络公司,已经依托自身的信用信息系统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获利颇丰。据统计,截至2012年,阿里小贷共向15万家企业发放贷款260亿元,只有0.72%的不良率。可见,征信业有着良好的发展前景,包括中国平安在内的多家金融机构、阿里巴巴等互联网企业都有意申请建立征信机构。三、国外征信业发展的主要模式和经验征信业在国外已有一百多年的发展历史,征信业发达国家的经验可以为我国征信业发展提供有益借鉴。(一)发展模式按照发展轨迹的不同,国外征信业发展主要分为市场型模式、公共型模式和混合模式[1]。1.市场型征信模式。该模式是指私营征信机构以盈利为目的,按市场化方式运作,依法自由地开展业务,以美国为代表,包括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北欧部分国家。该模式的特点是信息来源广泛,征信机构可以从银行和相关的金融机构、信贷协会和其他各类协会、财务公司、租赁公司、信用卡发行公司以及商业零售机构收集信息,可以同时征集正面和负面的信用信息。各征信机构在国家信用法律法规的制约下开展业务较为规范,向外提供有偿服务。近年来,私营征信机构数量增长较快,据国际金融公司统计,目前全世界183个国家中有89个国家中存在私营征信机构。2.公共型征信模式。该模式是指由政府出资,各国中央银行开设公共征信机构提供公益性信用信息服务,并由其实施监管,以法国为代表,包括比利时、中东的部分国家。该模式的特点为信用数据获取的强制性,是通过法律或决议的形式,强制性要求所监管的所有金融机构必须参加公共信用登记系统。因此,公共信用机构的信用信息来源相对较窄,在信用数据的使用方面也有较严格的限制。公共征信机构在本国的信贷市场和金融监管中发挥基础性作用,据国际金融公司统计,全球183个国家中,有85个国家建立了公共征信系统。3.混合模式。是指非营利性的公共征信机构和私营征信机构并存,在共同的信用法律法规制约下,遵照不同的经营原则开展征信业务,以日本为代表,包括意大利、韩国等国家。日本征信业产值在亚洲排行最高,目前已形成银行业征信系统、非银行业金融征信系统以及为商家、大卖场服务的征信系统并存的多样化、多层次、专业化的格局。其中,日本银行业协会采用会员制模式建立的信用信息中心比较特殊。该信息中心虽向会员收费,但不以盈利为目的,通过内部平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并仅限于向协会会员提供信用信息服务。(二)主要经验根据国外征信业的发展经验,市场型征信模式的优点是收集的数据源较多,而且能够顺应市场规律,通过有效竞争提高整个征信业的经营水平和服务能力,但是征信业的发展容易造成重复投资和资源浪费,并且对立法和执法的要求也比较高,发展的时间比较长。公共型征信模式的优点是在起步较晚、数据比较分散或缺乏的条件下,可以由政府协调各方强制性地要求所监管的所有金融机构向公共征信系统报送数据并获取征信服务,能够在短时间内建成覆盖全国范围的数据库,但是政府建设数据库是出于公益目的,市场导向性差,缺乏升级征信产品和提升征信服务水平的动力和压力,发展活力不足,竞争能力较差。因此,公共型模式与市场型模式不能简单地互相取代,而是在各自范围内发挥作用,是相互补充的关系。四、我国征信业的发展方向及基本框架借鉴国外征信业的发展经验,结合我国实际,我国征信业应采用政府监管下的公共征信机构和社会征信机构并存,以市场化为导向的发展模式。在征信业发展初期,采用中央政府主导的方式,建立以信贷领域为核心、覆盖金融领域并向其他领域辐射的全国公共征信平台,以低成本、高效率地实现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在此基础上,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和征信市场的发展,扶植和规范社会征信机构,最终形成符合我国经济发展要求,监管适度、竞争有序、体系健全、功能完善的征信业格局。(一)加快完善征信法规体系征信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由完备的征信法规体系作保障,既要推动信用信息的公开、征集和应用,给征信业发展预留合理的空间,又要严格规范征信业务,防止信息被滥用,保护信息主体权益。因此,·10·【行长论坛】张远军新形势下发展我国征信业的研究与思考应以《征信业管理条例》出台为契机,加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一是推动出台《社会信用促进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更高层次的法律,为征信业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二是加快制定《征信机构管理办法》《企业和个人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和《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细化对征信机构和征信业务的管理手段和要求。三是加大征信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和贯彻的力度,促使征信业内各主体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