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中集团公司安全科全永世工伤事故的认定欢迎您参加此次培训!我们的约定:1、请保持教室宁静;2、请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3、请勿在上课时随意走动,交谈;4、请将最佳的状态投入到学习中。谢谢您的合作!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有关内容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的概念1991午2月1日国务院75号令发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定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而导致企业发生的人身伤害(即轻伤、重伤、死亡)和急性中毒事故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况:(1)职工在本职生产和工作岗位上,或与生产和工作有关的劳动场所发生的伤亡事故;(2)由于企业管理不善或他人在生产和工作中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职工伤亡事故;(3)企业生产和工作中发生突发事件,职工在抢救过程中所发生的伤亡事故。2、工伤事故的概念工伤事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与生产有关的伤亡事故劳动者(职工)工伤的三要素:生产时间与生产有关工伤事故仅是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中的一大部分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与工伤事故的异同点相同点(1)都是发生于职工在劳动过程中;(2)结果都造成了职工身体的损害;(3)都要及时向当地有关政府部门报告。企业职工伤亡事故与工伤事故区别(1)两者的概念不同;(2)两者的内容不完全相同;(3)具体向当地有关部门报告的途径不同,伤亡事故是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工伤事故是向劳动部门的社会保险部门报告;(4)报告后要解决的问题不同,伤亡事故是从安全的角度出发,报告后要及时调查了解事故的原因和给企业带来的各种经济损失,工伤是从保护职工健康的角度出发,报告后要及时给予认定,并按规定支付工伤待遇;(5)两者的分类不同,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和死亡三类,工伤分为单纯的伤、残、死亡和职业病四类。4、伤亡事故的特性•因果性:事故是由相互联系的多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偶然性: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是偶然的;•潜伏性:表面上,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但是事故发生之前有一段潜伏期;•可预防性:任何事故,只要采取正确的预防措施,事故是可以防止的。5、造成事故产生的四个方面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为主;•物的不安全状态——设备、设施、工具等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要求;•不安全的环境——场地、物理、化学环境因素,危及人身安全;•管理的缺陷——安全管理的不到位。6、伤亡事故的种类(1)按事故性质划分:责任事故:是指因有关人员的过失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技术改造、发明创造、科学试验活动中,因科学技术条件限制无法预测而发生的事故。(2)按伤害程度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3)按事故严重程度分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1~2人/宗)重大死亡事故(3~9人/宗)特大死亡事故(≥10人/宗)(4)按事故类型分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事故、淹溺事故、火灾事故、高空坠落等19类。7、伤亡事故的报告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1)轻伤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在60分钟内报告;并在当天下班前报集团负责人和安管部门,或第二天在内网上报;(2)重伤事故:30分钟内报告,1小时内报集团负责人和安全料,并逐级报至浦東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主管部门;(3)死亡事故:30分钟内报至市(区)安监局、市(区)公安局、市(区)总工会和主管部门;(4)重大死亡事故:20分钟内报至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5)特大死亡事故:立即、马上向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报告。报告中注意事项(1)只要在企业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所有伤亡事故,企业应先行报告;(2)在企业内发生的伤亡事故,不管属何种类型(因工与非因工等),也都应向集团公司报告。报告的内容(1)事发单位名称、地点(部位)、时间以及联系人、联系电话;(2)事故的简要经过;(3)伤亡及损失情况;(4)初步原因;(5)为防止事态扩大拟采取的措施;(6)请援要求。8、工伤事故统计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安监总统计[2006]26号,2006年2月开始施行)的规定,对事故统计有关情况,作如下说明:(1)轻、重伤的界定30天内,医疗报告证实由轻变重的,按重伤统计处理;发生事故后算起30天后,医疗报告才证实由轻变重的,则按轻伤统计处理;(2)重伤、死亡的界定发生事故在30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处理;从事故发生日算起,超过30天才死亡的,则按重伤事故统计处理。(3)甲企业职工参加乙企业生产并由乙企业负责指挥,发生伤亡事故,由乙企业统计报告,并通知甲企业。(4)两个以上企业交叉作业时发生伤亡事故,由重要责任企业负责统计。(5)违反劳动纪律,在劳动过程中或在企业范围内发生伤亡事故,无论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或制度,都应统计报告。(工伤赔偿也与是否违反劳动纪律或制度无关)(6)企业职工在企业外执行领导指派的任务时,因擅自做与任务无关的事情,如游泳、射猎、钓鱼、抓鸟等,而发生的伤亡事故,不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7)企业职工乘坐本企业车辆参加企业安排的集体活动,如旅游、文体活动等,发生职工伤亡的,均应按照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8)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因病导致伤亡,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调查,确认系职工本人疾病造成的,不按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告二、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第一条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共七类情形,见下页(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仼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有关理解说明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l条例规定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仼的交通事故或轨交、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既可以是职工驾驶或乘坐的机动车发生事故造成的,也可以是职工因其非机动车事故造成的,首要条件非本人主要责仼。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三、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有关条款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工会组织”包括职工所在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以及符合《工会法》规定的各级工会组织。第二十九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第十九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有关理解说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有关理解说明用人单位未按照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里的“期间”是指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止。四、工伤认定案例分析1、骑摩托车在下班路上发生负全责的交通事故能定为工伤吗?案例:某单位新聘临时工王某在下班途中,驾驶两轮摩托车因违规抢道行驶,与对面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发生交通事故,本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过市级交通部门进行事故鉴定,结论是:王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问题:王某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亡?2、在上班路上违反“交通规则”就算违反《治安管理条例》吗?案例:某单位一名员工骑自行车上班,在上班的途中被迎面来的大货车刮伤,经交通部门认定,双方各为50%的责任。问题:该员工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3、上下班无证驾驶摩托车在正常行驶时被机动车撞倒是否算工伤?案例:某信用社职工王某,无证驾驶无牌照摩托车下班回家,途经一转弯交叉路口时,被农用车刮倒,公安交警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对方负此事故的全部责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属于工伤的规定。问题:对王静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对吗?4、单位有班车,职工骑摩托车上班受伤能定为工伤吗?案例:某单位一职工在下班途中驾驶摩托车,因下雨路滑,避让车辆,造成左腿严重骨折,经交通部门认定,该职工非主要责任。但该单位在此事故发生之前,为了避免上下班途中发生机动车辆伤害事故,已制定了本单位机动车管理规定,在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情况下不允许私自驾驶机动车,如果违反规定,一切后果自负,并且与每个摩托车拥有者都签定了《告知协议》,与这位职工也签定了协议。问题:在这种违反企业规定的情况下私自驾驶摩托车发生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