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WarningSignsforOccupationalHazardsintheWorkplaceGBZ158-2003主讲:席宴杰一、关键点本标准2003年6月3日由国家标准局首次发布,自2003-12-1起执行。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可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设备及产品。一、关键点规范性引用文件GB2893安全色GB16179安全标志使用导则ISO3864-1工作场所和公共场所安全标识的设计原则二、图形标识图形标识分为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和提示标识二、图形标识禁止标识——禁止不安全行为的图形,如“禁止入内”标识。背景:白色圆圈带和斜杠:红色标识图:黑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35%二、图形标识警告标识——提醒对周围环境需要注意,以避免可能发生危险的图形,如“当心中毒”标识。二、图形标识指令标识——强制做出某种动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图形,如“戴防毒面具”标识。背景:蓝色标识图:白色外圈:白色安全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二、图形标识提示标识——提供相关安全信息的图形,如“救援电话”标识。图形标识可与相应的警示语句配合使用。背景:绿色标识图:白色外圈:白色安全色(绿色)至少应覆盖总面积的50%三、警示线警示线是界定和分隔危险区域的标识线,分为红包、黄色和绿色三种。按照需要,警示线可喷涂在地面或制成色带设置。四、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是一组表示禁止、警告、指令、提示或描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的词语。警示语句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图形标识组合使用。根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险的实际状况进行选用。除标准中规定的警示语句外,在特殊情况下,可自行编制适当的警示语句。警示语句既可单独使用,又可组合使用,也可构成完整的句子。标准规定使用的警示句五、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根据实际需要,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合成《有毒物品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告知卡》(以下简称告知卡)。《告知卡》是针对某—职业病危害因素,告知劳动者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卡。《告知卡》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告知卡》是设置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上的一种警示,它以简洁的图形和文字,将作业岗位上所接触到的有毒物品的危害性告知劳动者,并提醒劳动者采取相应的预防和处理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栏、有毒物品名称、健康危害、警告标识、指令标识、应急处理和理化特性等内容。《告知卡》内容与说明通用提示栏:在《告知卡》的最上边一栏用红底白字标明“有毒物品,对人体有害,请注意防护”等作为通用提示。有毒物品名称:用中文标明有毒物品的名称。名称要醒目清晰,位于《告知卡》的左上方,可能时应提供英文名称。健康危害:简要表述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危害后果,包括急、慢性危害和特殊危害。此项目位于《告知卡》的中上部位。警告标识:在名称的正下方,设置相应的警示语句或警告标识,有多种危害时,可设置多重警告标识或警示语句。应急处理:简要表述发生急性中毒时的应急救治与预防措施。指令标识:用警示语句或指令标识表示要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理化特性:简要表述有毒物品理化、燃烧和爆炸危险等特性。救援电话:设立用于在发生意外泄漏或者其他可能引起职业病危险情况下的紧急求助电话,便于组织相应力量进行救援工作。职业卫生咨询电话:为劳动者设立的提供职业病危害防范知识和建议的咨询电话。《告知卡》示例六、警示标识设置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入口或作业场所的显著位置,根据需要,设置“当心中毒”或者“当心有毒气体”警告标识,“戴防毒面具”、“穿防护服”,“注意通风”等指令标识和“紧急出口”、“救援电话”等提示标识。依据《高毒物品目录》,在使用高毒物品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告知卡》。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红色警示线。在一般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设置黄色警示线。警示线设在使用有毒作业场所外缘不少于30cm处。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急撤离通道设置紧急出口提示标识。在泄险区启用时,设置“禁止入内”、“禁止停留”警示标识,并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或者维修、检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置“禁止启动”或“禁止入内”警示标识,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语句。六、警示标识设置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六、《告知卡》设置其他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在产生粉尘的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防尘”警告标识和“戴防尘口罩”指令标识。在可能产生职业性灼伤和腐蚀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腐蚀”警告标识和“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穿防护鞋”等指令标识。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场所,设置“噪声有害”警告标识和“戴护耳器”指令标识。在高温作业场所,设置“注意高温”警告标识。在可引起电光性眼炎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弧光”警告标识和“戴防护镜”指令标识。存在生物性职业病危害因索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感染”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存在放射性同位素和使用放射性装置的作业场所,设置“当心电离辐射”警告标识和相应的指令标识。六、警示标识设置设备警示标识的设置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上或其前方醒目位置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产品包装警示标识的设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产品包装要设置醒目的相应的警示标识和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载明产品特性、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以及应急救治措施内容。六、警示标识设置贮存场所警示标识的设置贮存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材料的场所,在入口处和存放处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以及简明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警示线的设置在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临时警示线,划分出不同功能区。红色警示线设在紧邻事故危害源周边。将危害源与其他的区域分隔开来,限佩戴相应防护用具的专业人员可以进入此区域。黄色警示线设在危害区域的周边,其内外分别是危害区和洁净区,此区域内的人员要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具,出入此区域的人员必须进行洗消处理。绿色警示线设在救援区域的周边,将救援人员与公众隔离开来。患者的抢救治疗、指挥机构设在此区内。七、警示标识的设置、使用要求(GB16179)除警示线外,警示标识设置的高度,尽量与人眼的视线高度相一致,悬挂式和柱式的环境信息警示标识的下缘距地面的高度不宜小于2m;局部信息警示标识的设置高度以视具体情况确定。警示标识设在与职业病危险工作场所有关的醒目位置,并有足够的时间来注意它所表示的内容。警示标识不设在门、窗等可移动的物体上。警示标识前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应接近90°角,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角,如图所示。七、警示标识的设置、使用要求(GB16179)图示:七、警示标识的设置、使用要求(GB16179)警示标识平面与视线夹角α不低于75°角警示标识设置的位置应具有良好的照明条件。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要稳固不倾斜,柱式的警示标识和支架应牢固地连接在一起。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要有衬边。除警告标识边框用黄色勾边外,其余全部用白色将边框勾一窄边,即为警示标识的衬边。衬边宽度为标识边长或直径的0.025倍。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一般不宜使用易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使用绝缘材料。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放射性物质的材料产品包装上,可直接粘贴、印刷或者喷涂警示标识。警示标识(不包括警示线)表面质量除上述要求外,标识牌图形要清楚,光滑、无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缺陷。警示标识牌(不包括警示线)的尺寸(略)。七、警示标识的设置、使用要求(GB16179)设在固定场所的警示线宽度为10cm,警示线可用涂料制作。临时警示线宽度为10cm,可用纤维等材料制作。警示标识所用的颜色要符合GB2893规定的颜色。警示标识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如发现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整或更换,见GB16179。八、图形标识的分类及使用范围根据图形标识的设置位置:环境信息标识(H):所提供的信息涉及较大区域的图形标识。局部信息标识(J):所提供的信息只涉及某地点,甚至某个设备或邮件的图形标识。根据图形标识所表达的意思:禁止标识、警告标识、指令标识、提示标识警示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