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70-5725兆赫兹频段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相关事宜一、无线电通信设备主要技术指标:(一)工作频率范围:5470-5725MHz;(二)最大等效全向辐射功率(EIRP):1W;(三)最大等效全向功率谱密度:50mW/MHz;(四)载频容限:20×10-6;(五)在规定的使用频率范围的上下限处的辐射功率不大于-80dBm/Hz(EIRP);(六)杂散辐射限值(对应载波2.5倍信道带宽以外):-36dBm/100kHz(30-1000MHz);-54dBm/100kHz(48.5-72.5MHz,76-118MHz,167-223MHz,470-798MHz);-40dBm/1MHz(2400-2483.5MHz);-33dBm/100kHz(5470-5850MHz);-30dBm/1MHz(其它1-40GHz)。二、为与无线电测定等其他业务共存,使用该频段的无线接入设备应采用发射功率控制(TPC)及动态频率选择(DFS)干扰抑制技术。TPC范围不小于6dB。如无TPC,则最大等效全向辐射功率和最大等效全向功率谱密度限值应降低3dB。无线接入设备不可设置关闭DFS的功能选项,有关DFS性能要求和测试信号参数分别见附件1和附件2。三、使用上述频段的无线接入系统的电台时,不需办理无线电电台执照手续。四、生产、进口、销售和设置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均须取得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附件1动态频率选择(DFS)性能要求一、DFS检测门限:≤-64dBm(EIRP大于200mW)≤-62dBm(EIRP小于等于200mW)。上述检测门限对应为天线为0dBi的设备。如果无线接入系统采用更高增益的天线(单位为dBi),上述门限电平中应加上天线增益(该要求亦适用于5250-5350MHz频段的无线接入系统的相关要求)。二、检测概率:≥60%三、信道可用度检查时间:≥60秒四、信道转移时间:≤10秒五、信道关闭期间发射时间:≤1秒六、禁止占用期:≥30分钟附件2动态频率选择(DFS)测试信号参数表1参考测试信号的参数脉冲宽度(µs)脉冲重复频率(Hz)每突发的脉冲数1100020表1参数用于信道可用度检查时间、信道转移时间、信道关闭期间发射时间、禁止占用期测试,测试电平值为:检测门限+10dB;表2测试信号参数测试信号脉冲宽度(µs)脉冲重复频率(Hz)脉冲重复频率样本数每个脉冲重复频率样本的脉冲数量最小最大最小最大10.55200100011220.515200160011630.530230040001244(注)0.5302000400012050.523004002或31260.5240012002或3167注:脉冲4为线性调频雷达,带宽±2.5MHz。表2用于DFS检测概率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