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房地产业务基础知识100问答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作者介绍余源鹏,中国房地产实操型理论研究大师,近百本房地产图书主编,房地产综合服务门户网站总裁,广州市智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78年出生于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黄冈镇,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结业于中山大学企业管理(营销管理方向)研究生进修班。房地产基础知识课程主要包括以下四个部分的内容:(1)房地产及其产权基础知识该部分主要包括房地产概论、地产基础知识、房产基础知识、产权及登记基础知识、商业地产基础知识和其他地产基础知识等内容。(2)房地产开发全过程基础知识该部分的内容主要讲述房地产开发经营概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施工招标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获取、商品房预售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办理、竣工验收与交付使用、房地产证的办理、物业管理与房屋修缮等内容。(3)房地产交易与营销基础知识该部分的内容主要讲述房地产销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转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让、房地产抵押、房地产抵押贷款、房地产交易的相关税费、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价格、房地产市场营销等内容。(4)房地产规划与建筑工程基础知识该部分的内容主要讲述房地产规划、房屋建筑学、房屋面积计算、建筑材料与设备等内容。26、共有建筑面积的组成?答:共有建筑面积分为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共有建筑面积的一般内容:幢内的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配电室、设备房、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公共设施用房、值班警卫室等,以及在其它功能上为整幢、某一层或某几个单元服务的为基本生产或生活必需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2、共有建筑面积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不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1)、独立使用的地下室或为多幢服务的地下室(地下车位、车库、仓库、自行车或摩托车集中停放部位等)、地上杂物间、车棚、车库、为他幢和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公共设施用房等。2)、作为人防工程(含平战两用)的地下室、避难层(室)以及分期建筑工程中的跨期服务的公共设备用房和管理用房等。3)、按规划批建层高建设的层高大于2.20米的技术(结构)转换层、避难层、室内空中花园以及底层架空用作绿化、公共开放空间的部分等,其中扣除核心筒和公共设备用房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积。4)、独立建造的变配电房、水泵房、值班警卫房、管理用房等附属配套设施用房。5)、扣除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和本条前4款内没有罗列的建筑部位。27、什么是地籍调查?答:地籍调查就是依照法律程序和技术规程,对申请登记的宗地现场核实其权属、位置、界线、数量、用途等基本情况的行政行为。28、为什么要进行地籍调查?答:因为地籍调查的情况记录于地籍调查表上,作为土地登记、核发证书的重要基础资料,所以它是对土地登记申请的实质审查,是土地登记的法定程序,也是建立地籍和保障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其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的土地制度。29、地籍调查为什么要权利人签字?答:地籍调查是对土地使用权人权利范围、位置、大小等进行的法定调查,每宗土地的各条界线都需要与相邻的权利人相互以签章方式共同确认。履行指界签字手续,明晰产权范围,是避免日后发生土地纠纷的一项重要手段,并且可以更好地保障权利人对自己的合法土地房屋的处分、占有、使用、收益权。因此,按法定程序履行指界签字手续,是每个房地产权利人应尽的义务。30、农村房屋可以抵押吗?答:农村房屋是否可以抵押、如何抵押,国家尚无具体的法律规定。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建设部《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土地管理局([1997]国土〈籍〉字2号)《关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于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即集体土地上土地房屋的抵押,应局限于集体荒地土地使用权、乡村企业集体土地使用权,以及乡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及其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至于农村村民的住房因其宅基地不得抵押而受到限制。31、农村居民申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提交什么材料?答:A、农村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B、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C、批准建造的有效文件或证明。下列材料均为批准建造的有效文件或证明:(1)土改时期县(区)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2)1982年2月13日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实施之前(具体范围和时间:岛内铁路以西农村地区为1982年2月13日;铁路以东地区为1984年5月16日),县(区)、镇(公社)人民政府的批建文件;(3)历届县(区)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厦门市乡村建房宅基地许可证》、《厦门市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临时)》、《厦门市村镇个人建房用地临时凭据》、《厦门市村镇个人建房许可证》。申请人持有的文件或证照已遗失的,应提交相关证明(需由档案馆查档核实的,应提供档案馆证实材料),经登报公告遗失满一个月无异议的,可确认其提交的相关证明有效。32、乡镇企业申请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答:土地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批准使用土地和房屋建设的有效文件或证照;建筑物质量检测报告或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房屋安全鉴定报告。下列材料均为批准使用土地和房屋建设的有效文件或证照:原土地管理局核发的《厦门市乡村企事业用地许可证》;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乡镇企业用地批文、红线图及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许可证。经规划管理部门及用地审批部门签署处理意见并盖章的《厦门市乡镇企业建筑物补办手续工作表》或相关证明材料。33、乡镇企业补办审批手续的具体范围和要求是什么?凡已具备用地审批部门批准用地的有效文件及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建设的有效文件,或已由各区财政局颁发《乡村房产契证》的乡镇企业。杏林区、集美区可直接向市国土房产局下属杏林、集美分局,岛内向各土地管理所提出登记申请。已建成投产但不具备上述有关手续的乡镇企业,持《厦门市乡镇企业建筑物补办手续工作表》到相关部门签署处理意见并盖章,但1999年1月1日以后在新增农用地和原闲置土地上建设的乡镇企业不在此次补办之列。34、买房前应对开发商和项目有哪些方面的了解?答:(1)通过营业执照和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了解开发商的资信。(2)通过土地使用权证书,了解土地的性质及权属状况。(3)通过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了解项目的用地规划和建设手续。(4)买期房的通过查看预售许可证,买已竣工的房屋通过现售备案,了解项目销售的合法性,及该房屋是否在许可销售的范围内。(5)通过市国土房产局三楼综合服务大厅的电脑自助查询服务,了解该房屋是否被抵押或查封。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35、开发商将在建楼盘做担保申请贷款,这种抵押房能否购买?答:根据《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19条规定,预售商品房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应先办理该套商品房的抵押权注销登记手续,方可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因此买方在购买该种抵押房时应先要求开发商注销抵押。36、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后,买方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既得利益?答:根据《厦门市商品房预售管理规定》第18条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实行备案制度,未经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因此买方应在签订合同后要求开发商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若开发商不来办理,买方也可前来办理,以防止所购房产出现一房多卖、先卖后抵等现象,切实保障自身权益。37、开发商有权出售露台吗?答:根据有关规定,露台属于共用部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露台的所有权、使用权单独转让。38、买方在支付定金后对所购商品房不满意,可否要求退回定金?答:如果签定了认购协议,不是买方单方面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签定的,买方有权要求退回定金;属于买方违约的,开发商有权不退还定金。39、高档住宅与普通住宅如何界定?答:依照厦门市国土房产局、厦门市地税局、厦门市财政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高档住宅和普通住宅界定的通知》的规定,高档住宅是指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住宅:(1)别墅、度假村;(2)住宅每单位建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筑面积售价岛内超过5000元/平方米,杏林区(含海沧区)、集美区超过3600元/平方米,同安区超过3000元/平方米。高档住宅除外的住宅界定为普通住宅。该通知自2002年9月1日起执行,2002年9月1日以前已经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仍按原政策执行。40、如何知道欲购买的二手房能否办理产权证?答:如果二手房现在的使用人没有产权证,则不能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如果已具备产权证,通过向市国土房产局综合服务大厅查询,确认该套房屋不存在抵押、查封或者其他权利限制情况,一般情况下可以办理过户、产权登记手续。41、婚前单方按揭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款,房产权属如何确定?答:婚前购买并办理按揭的商品房,从所有权归属上应认定为婚前财产,但对其中婚后按揭款共同缴纳部分,应视为共同财产。42、购房合同上签夫妻两人名字,办理产权证时,能否只登记其中一人名字?答: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签定的购房人来认定的。但在商品房竣工之前,合同签定双方可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合同增、减名手续(限于直系亲属);若商品房竣工后,产权证只能按购房合同签定的购房人登记产权人。43、两人以上合购一处房产,能否按比例登记产权?答:两人以上合购同一套商品房,购房者为房屋共有人,房屋为共有房屋。房产证的登记内容中,包括房屋共有人和共有份额,可以体现共有情况。此外,共有权人可以申请颁发房屋共有权证。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44、已办理产权证的两人共有房产,如何过户给一个人?答:可以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进行。由两人签定买卖合同或办理赠与公证、房产评估后,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45、监护人能否将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用于投资?答: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如果监护人欲将未成年子女的房屋用于投资,要视投资的目的是否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若投资是为了其他目的,监护人不能做出该行为。房地产专业知识篇46、居住面积:指住宅中供日常生活起居用的卧室,起居室等净面积的总和。47、使用面积:指住宅中分户内全部可供使用的净面积的总和。包括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卫生间、壁橱、阳台和室内走道,室内楼梯等。48、建筑面积:对一栋楼来讲,是指房屋各层面积的总和,而每层建筑面积则是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的水平截面积。对一单套单元讲,每套建筑面积包括室内的建筑面积与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49、套内面积:包括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内面积和阳台建筑面积。50、公摊:包括公共门厅、走道、电梯井、楼梯、设备间。更多内容请到【余源鹏房地产大讲堂】免费下载51、内阳台: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52、外阳台:不封闭的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53、房屋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能否办理产权登记?答、2001年4月30日之前竣工,但未办理房屋竣工验收手续的非商品房住宅项目,经市土地房屋权属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开发单位向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办房屋安全鉴定,经鉴定为可安全使用的房屋,可办理权属登记手续。建设项目未通过竣工验收或经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存在安全隐患的,由市建设主管部门牵头处理。测绘管理篇54、基础测绘是什么?基础测绘是指建立全国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进行基础航空摄影,获取基础地理信息的遥感资料,测制和更新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建立、更新基础地理信息系统。55、什么是国家基本地形图?国家基本地形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