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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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保险安徽分公司培训部二○○七年十一月三日二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公司简介3一目录四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的四大原则3三六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介绍3五机动车辆保险理赔3七中国平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寿险产险信托养老险健康险资产管理证券信托深圳平安银行(原深圳市商业银行)海外控股公司99%99%99.88%95%95%90%89.36%100%86.21%73%100%资产管理香港公司平安香港公司75%是中国第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的,融证券、信托、银行、资产管理、企业年金等多元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紧密、高效、多元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平安保险概况平安保险公司成立于1988年,总部位于深圳。2003年经国务院同意、保监会批准,正式成立“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福布斯》2007年4月公布中国平安进入全球企业500强。列非国有企业第一名。2004年6月24日、2007年3月1日平安成功在H股和A股上市,2007年8月9日,集团市值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2007年上半年,集团实现总收入为690亿元,净利润近百亿。按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三大产险公司。•2007年8月,在由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和中国证券报共同举办的“2007年IPO最佳IR奖”评选中,中国平安以回归A股的上佳表现居于四家获奖企业榜首,领先中国人寿、交通银行、兴业银行。•2007年7月,中国平安获得“2007年度全球及亚太地区教育成就奖”,这也是中国平安第八次获此荣誉。•2007年6月,中国平安获得“亚洲企业治理2007年度杰出表现奖”,成为首次入围的中国大陆金融及保险企业。•2007年5月,中国平连续第四年荣登“最具生命力企业”百强榜冠军宝座。公司荣誉•2007年4月,中国平安获得“最佳治理公司”第一名大奖•2007年4月,《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排行榜公布,中国平安进入500强,总排名第440。位居非国有企业第一名。•2007年4月,中国平安连续六年获得“2006年度中国最受尊敬企业”•2007年4月,中国平安摘得“2006年度客户管理大奖”。•2007年2月,中国平安荣获“2006年度最具发展潜力保险公司”。二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公司简介3一目录四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的四大原则3三六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介绍3五机动车辆保险理赔3七(一)汽车诞生所带来的危害第三篇交通拥堵、能源紧缺、环境污染和事故频发(二)汽车保险的产生第四篇19世纪末20世纪初,汽车工业处于萌芽阶段,由于其内部设施简陋、驾驶者经验不足、道路狭窄等原因致使驾驶汽车是一件冒险的行为,保险商抓住了这一商机,汽车保险便由此产生。(三)汽车保险的发展第五篇汽车保险的发展和完善是在20世纪完成的,汽车的大量生产并在商业和私人生活中的广泛应用,在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效率和便利的同时也产生了风险,正是这种风险的大量出现促进了汽车保险的发展和完善。(四)我国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历程第六篇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开办了汽车保险,但不少人认为汽车保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对于肇事者予以经济补偿,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增加,于是于1955年停止了汽车保险业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汽车迅速普及和发展,汽车保险也飞速发展,1983年,我国将“汽车保险”更名为“机动车辆保险”,有了更广泛的适用性。二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公司简介3一目录四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的四大原则3三六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介绍3五机动车辆保险理赔3七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四大原则:告知投保人如实告知标的重要情况标的危险增加事故发生通知重复保险情况标的转让通知保险人如实说明条款主要内容责任免除条款如实履行赔偿保证: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担保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或担保某一事项的真实性。最大诚信原则弃权:指保险人放弃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或保证条款而产生的对抗权,保险人一旦弃权,则不得重新主张该项对抗权。禁止反言:也叫失权,指的是保险人明知保险合同有瑕疵或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违反告知义务、保证条款,并因而享有对抗权,却以不正当行为使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相信保险合同无瑕疵,则禁止保险人反言,也就是说,保险人丧失对抗权。保险利益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保险利益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必须是合法利益。必须是经济利益。必须是可以确定的和能够实现的利益。财产保险因所有权或占有、使用权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因有可能产生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人身保险本人;配偶、父母、子女;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与赌博从本质上划清界限;防止道德危险的产生。保险利益原则近因原则•近因: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作用的原因,而不是指时间上或空间上最接近的原因•举例:如暴风引起电线杆倒塌,电线短路引起火花,火花引燃房屋,从而导致财产损失。分析:暴风——电线杆倒塌——火花——房屋燃烧——财产损失这一连串的事件,暴风是近因。损失补偿原则•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使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切记不能因为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经济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以保险金额为限,•以保险利益为限。例一:一辆汽车投保时按市价确定保险金额为9万元,发生保险事故时的市场价为7万元,保险人只赔偿7万元。原因:以实际损失为限例二:某一房屋投保时按市场价值确立保险金额为2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全损,全损时的市场价为25万元,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虽然为25万元,但保险人只能按保险金额20万元赔偿。原因:以保险金额为限例:某企业以价值200万元的厂房作抵押贷款150万元,发生保险事故厂房全损,保险人给银行的最高赔偿金额只能是150万元。若贷款已经收回,则以银行投保的保险合同无效,银行无权索赔。原因:以保险利益为限二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公司简介3一目录四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的四大原则3三六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介绍3五机动车辆保险理赔3七(一)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法律特征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射悻合同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保障合同3、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4、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5、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6、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7、机动车辆保险合同是不定值合同(二)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人: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1、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当事人:被保险人:其财产或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2、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关系人:3、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A、相等关系:在机动车辆保险中,投保人以自己的车辆投保,投保人同时也就是被保险人。B、不等关系:投保人以他人的车辆投保,保险合同一经成立,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分属两者。被保险人是保险事故发生而遭受损失的人,具有请求赔偿的权利,而投保人则没有。(三)机动车辆保险合同的形式投保单保险单批单保险凭证二机动车辆保险发展史公司简介3一目录四机动车辆保险合同保险的四大原则3三六机动车辆保险投保险种介绍3五机动车辆保险理赔3七商业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商业车险基本险险种结构交强险什么是交强险?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受害人不包括被保险人和本车人员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交强险责任限额保险责任第三者人身伤亡第三者财产损失保障内容责任限额人身伤亡死亡伤残50000医疗费用8000财产损失2000如果被保险车辆在交通事故中完全无过错,上述赔付限额减少到20%责任限额已定=+责任免除受害人故意造成的被保险人的财产及车上的财产受害人停驶、停电、通讯或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等造成的损失以及减值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强制保险的强制性强制对象违法情形处理措施被保险人未投保强制保险不得登记、不得检验未投保强制保险扣车、通知投保、罚款未放置保险标志扣车、提供标志、警告或20-200元罚款使用伪造、变造或他车保险标志扣车、收缴标志、200-2000罚款保险公司拒绝或拖延承保5万-30万元罚款、限制业务范围、停止新业务、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车辆损失险--保险责任下列原因造成车辆损坏,按照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二)火灾、爆炸、按合同约定为非营业企业或机关车辆的自燃;(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石流、滑坡;(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施救费。扣除强制险应赔偿部分,而不是直接扣限额,因对方车辆的强制险不一定只向本车赔偿。下列原因造成的:地震、战争、扣押、核反应、本车货物撞击、自燃、人工直接供油、违反装载规定、被保险人故意。保险车辆:未登记、未检验、已达报废标准、修理期间、被扣押、征用、没收期间。驾驶人:无驾驶资格、驾驶证被扣、饮酒、精神药品或麻醉品、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利用保险车辆从事犯罪、肇事逃逸。损失:磨损、玻璃(不包括天窗玻璃)单独破碎、倒车镜等单独损坏、涉水行驶、被盗抢期间、损失扩大、减值损失、停驶损失、污染损失、罚款、应由强制保险赔偿部分、免赔部分。车辆损失险--责任免除车辆损失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按新车购置价确定。按投保时的实际价值确定。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商业三责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对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按责任比例)。商业三责险—赔偿限额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和100万以上且不超过5000万元。全车盗抢险---保险责任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察,自立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保险车辆在全车被盗抢期间发生的车辆损坏,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修复费用。保险车辆在全车被抢劫、抢夺过程中,受到损坏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全车盗抢险---责任免除非全车被盗抢诈骗行为造成的承租人及许可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的车辆被罚没、扣押、查封及在此期间造成的损失未按约定交纳保费的盗抢期间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民事、经济纠纷导致车辆被盗抢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允许的驾驶人的故意行为或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失全车盗抢险保险金额:在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实行20%的绝对免赔率超出范围的增加10%的绝对免赔率非指定驾驶人的增加5%的绝对免赔率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车钥匙增加相应的绝对免赔率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事故,致使保险车辆车上人员遭受人身伤亡,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按照合同负责赔偿。车上人员责任险根据不同座位,分为司机座位责任、乘客座位责任附加险(1)车损险的附加险8个•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多次事故免赔特约条款•代步车费用险•玻璃单独破碎险•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险(2)商业三责险的附加险5个•车上货物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附加油污污染责任险•特种车特约条款•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附加险(3)全车盗抢险2个高尔夫球具盗窃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附加险(4)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1个不计免赔特约条款附加险(5)商业三责险及车上人员责任险的附加险1个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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