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滨水空间3.1滨水河岸开放性及绿化1)滨水河岸保持对外开放性,并且尽量增加滨河亲水空间,增加游人亲水的机会。2)滨水河岸增加活动空间,应设计林荫步行道,建议设置遮荫的树木。3)在部分地区很多建筑紧靠河岸边建设,改造难度比较大,为了进一步改善沿岸的景观状况,建议增加垂直的绿化。4)河道两岸应保留原有绿化,同时增加人的参与性,改造为休闲绿地,而不是仅仅供观赏的绿地。3.2滨水空间的景观设计1)景观设计应符合高、中、低相结合的原则,“低”为亲水,“中”为正常地面标高,“高”为可登高远望的地标,应考虑两岸的相互对景关系以及各种视角的景观效果。2)滨水空间沿岸应建设公共绿地,真正成为城市的公共空间。3)对于侵占滨水绿地的住区有条件必须加以改造。水岸空间被绿化隔离,不易亲近,不提倡水岸亲水空间与绿化结合设置,提倡公共开放空间设计指引1)滨水公共空间建议与城市主要交通性道路衔接,以便参观者可以方便的到达,减少游人步行、驾车到达所花费的时间。2)滨水公共空间不仅有宜人的环境,还应设置满足参观者停车需求的停车场,停车场建议位于主要出入口附近。滨水地区建议增加观水景的场所,并结合滨水岸线,增设餐饮、商业等娱乐休闲设施。1)人工岸线:岸线形式尽量曲线、多变化,避免直线、形式单一的滨水泊岸。2)自然岸线:岸线形式尽量保留原有岸线,根据自然形成的岸线形状进行调整改造。3.3滨水空间的可达性3.4滨水区水岸线形式3.5滨水区的设施配置岸线过于笔直单一,不提倡岸线曲折有变化,提倡3、滨水空间公共开放空间设计指引1)滨水公共空间建议与城市主要交通性道路衔接,以便参观者可以方便的到达,减少游人步行、驾车到达所花费的时间。2)滨水公共空间不仅有宜人的环境,还应设置满足参观者停车需求的停车场,停车场建议位于主要出入口附近。滨水地区建议增加观水景的场所,并结合滨水岸线,增设餐饮、商业等娱乐休闲设施。1)人工岸线:岸线形式尽量曲线、多变化,避免直线、形式单一的滨水泊岸。2)自然岸线:岸线形式尽量保留原有岸线,根据自然形成的岸线形状进行调整改造。3.3滨水空间的可达性3.4滨水区水岸线形式3.5滨水区的设施配置3、滨水空间驳岸直接与水面接触,人难以接近,不提倡驳岸护坡与亲水平台结合设计,引导人参与亲水活动,提倡驳岸护坡与条形驳岸结合设计,提倡采用自然堆石、绿化等形式结合自然驳岸设计,引导人的亲水娱乐性,提倡条形驳岸局部设计放大,作为停留区,增加亲水性,提倡公共开放空间设计指引1.1建筑群体轮廓线与城市风貌的协调沿街公共建筑底层裙楼的高度避免采用过高尺度或大面积实墙,给行人造成压抑感。1)底层裙楼的入口高度宜控制在3~5米,入口可采用雨棚或挑檐方式。2)底层裙楼采用骑楼或拱廊形式,高度宜控制在4-9米。3)底层裙楼采用面积较大的玻璃墙面,玻璃门窗的高度宜控制在5-8米。1.2沿街公建底层裙楼的高度宜符合人的行为尺度建筑群体的高度轮廓线应与其所在的城市自然环境特征相协调。2)滨水地区的建筑群体宜将低矮、小尺度的建筑临水布置,较高的大体量建筑远水布置,形成从内陆到滨水层次鲜明,高低跌落的连续景观界面。1)临山地区的建筑群轮廓线宜与山势呼应,显现山体起伏特征。1、建筑高度公共建筑形态设计指引1.3单体建筑高度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关系新建单体建筑高度与体量应与基地周边环境相协调,避免出现高度过高,体量过大,在城市环境中突兀失调,影响城市整体风貌。单体建筑过高,体量过大,突兀失调,不提倡1、建筑高度公共建筑形态设计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