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1)工程结算审计是强化经济监督的一种具体体现,也是重点搞好效益审计的一种具体方法。所谓工程结算审计,是以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在以设计文件、变更文件及签证为依据准确计算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参考国家及地方定额站颁发的预算定额、费用定额,对发包单位所做的工程结算费用进行审计。通过几年来对工程结算审计的实践,发现工程结算普遍存在的问题有高估冒算、虚假结算、重复结算、结算工程量大于实际工程量等。下面谈谈在工程结算审计时常见的主要问题、审计的难点、以及审计的有效方法。1工程结算审计常见的问题。1.1工程招标工作不严谨,趋于形式化。工程招标的主要作用除了择优选取合适的施工单位外,还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合理的工程价格,从而起到控制投资的作用。但是,有些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招标文件编制不严密、矛盾或歧义现象较多,限制性用语不准确、开口价或暂定内容过多,对合同的签订没有约束力,招标工作实际上流于形式。招标工作不严谨,标书内容不规范,使得签订合同时要重谈条件,重新定价、重新解释招标文件的某些约定,甚至改变结算方法、或者产生大量的未纳入招标范围内的增加工程等,导致结算价大大超过中标价。1.2合同签定管理不到位,合同内容不规范。审计发现,分包工程合同常见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签订滞后,有些工程管理跟不上;合同工程内容涵盖面不够,合同工程内容与结算工程内容不一致,结算工程内容超出分包合同工程内容;工程合同内容不规范、漏洞较多,工程结算的依据难以确定。1.3结算时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条款进行结算。结算时对合同内容及相关条款不熟悉,没有按照合同中约定的工作量、工作内容、计价依据及结算条件进行结算,审计经常发现,如某项目部安装工程分包合同规定使用2001年***省安装估价表,而结算采用2000年石油建设安装预算定额。又如合同约定按合同附件综合费率表取费,结算时却另计合同综合费率表之外的费用,造成结算价超高的不合理现象。1.4签证单、变更单虚假,内容含糊不清楚。主要问题有签证内容虚假、恶意篡改、只增不减、内容含糊不清楚等情况。审计时常发现签证工作量超出施工现场实际工作量或常规,对签字的人进行调查落实,签字确认的人对现场的情况竟不清楚。如有某管线安装分包工程,签证单中草袋护坡6523m3,约26万元,审计时发现没有图纸或相关的收入依据,联系现场验收人和技术员竟发现都不是该工程实际负责人,也不清楚情况,经现场查证后属虚假签证。变更或签证内容含糊,如某***厂增加φ159×7管线安装500m,没有其他相关施工的说明,是埋地还是架空,其运输方式、安装方式、防腐方式、检测方式等都没有说明,给结算留下活口。1.5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工程量计算规则,重算、多算工程量。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尺寸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混合计算,按规定应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已包括在一起的工作内容分开项目,另计工程量;预算中已计算的工程量实际未施工,结算时不扣除等;当项目组成比较复杂或由不同施工单位分别实施时,交接部位或跨工种部位最容易发生重复结算。1.6对定额的工作内容和使用说明不熟悉,看到相关的定额随意套用,重复套用。违反定额规定,高套定额,重复套定额,多计工程直接费。违反定额规定,同一类分项工程高套定额,定额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工程量分开计算,套用两个定额单价;结构相似而定额分别定价,则就高不就低,高套定额单价;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自行提高定额单价强调材料规格与定额不同;定额允许换算的分项工程,任意提高材料消耗量,造成换算定额不合规定;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砼的含钢量等。1.7材料价格结算。材料价格结算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合同约定甲供材料没有在结算中扣除,或没有全部扣除,也没有相关的协议;结算材料价格没有依据,超出了合同约定的材料最高限价范围.对于按系数法计算的材差部分,结算材差系数及材差计算的基数与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发的文件不一致;材料损耗系数没有按定额或规范执行,尤其在抽换定额中的材料时,有意提高材料的损耗系数等。2工程结算审计难点。2.1由于审计工作的的滞后,增加审计难度。结算审计多数是事后审计,由于审计专业人员没有参加现场跟踪审计,而结算审计又必须依据第一手材料,又由于建设工程的单件性、复杂性、长期性,审计人员只能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物力进行资料的收集核对工作,对其真伪和是否全面(容易遗漏对施工方有利的证据)很难判定;对于隐蔽工程、变更工程等无法从外表面看出来的工程项目,就只能是凭经验推断其合理性。2.2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增加审计难度。审计的根本目的是帮助建设单位节省建设费用,降低建设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但工程结算审计并不受所有建设单位的欢迎,因为有些建设单位的管理人员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与施工单位逐渐产生经济瓜葛,或是担心影响其声誉,因而这些人思想上有顾虑,认为基建审计核减额越大,说明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越多,甚至出现施工单位都予以认可的核减,而建设单位反不认可的咄咄怪事。此外,建设单位打着“降低工程成本,节约建设资金”的旗号,肢解工程项目,将一个本应完整的单项工程肢解成若干子项发包给多个施工单位施工,除了要支付总承包单位服务费,增加工程成本外,有的还指定基建材料,指定材料供货商,甚至干脆代施工单位采购建筑材料等。所有这些建设单位不正常的举动,都增加了工程造价的审计难度。工程结算审计常见问题及审计方法(2)3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及方法。3.1审查取费标准。工程结算是由直接费、间接费、计划利润和税金等费用组成,取费额在工程造价中占很大比例的。因此,确定取费标准,准确套用各项费率,取费基数是否正确是很重要的。取费费率是按照企业资质及取费类别、工程类别等由合同双方协商或招标确定的。进行审计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费用项目及各项费用的计取条件、适用范围、计算基数及取费费率,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审查,审查有无随意扩大取费基数或费率的问题,费用项目有无重复计算的问题等。3.2定额套价的审核。把好套用定额审计关。首先,审计定额的选用是否正确、合理。如新建的建筑工程与改建的建筑工程使用的定额不同,前者以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为主,后者以修缮定额为主。套用定额分为直接套用与换算套用。对直接套用的审计,通过对实际套用定额价格与定额规定的价格是否相符加以对比进行审查,着重应对主要材料、主要机械、人工等价格进行审计,审查套用定额有无就高不就低或多套定额的问题。错套定额在结算中经常出现,如某工程竣工结算书中,将梁和现浇板分别套取定额,按定额规定这两项工程量应合并套取定额有梁板一项,施工单位由于错套了定额多计取直接费;重复套取定额,有些施工单位在套用工程预算定额时,本来定额中已包括的工作内容,却单列项目,重复套用定额。如人工挖土方定额综合100m内的土方倒运,有的单位在做结算时又套取土方倒运,加大了工程造价。对换算套用除完成对直接套用的审查工作外,还要审查对应该换算的材料是否按规定进行换算及换算方法是否合理、正确。3.3变更及签证的审计。签证单、变更联络单或其它施工记录等工程资料是反映实际施工情况和形成工程造价的重要技术资料,其真实性对造价影响自不待言。现场签证往往是甲乙双方争议最多也是容易出问题的地方,如乙方提出,甲方未签;甲方签经手人姓名,未签处理意见;甲方签字认可,经查与实际不符。对于现场签证的审计采取的方法依具体情况而各不相同,但应遵循三个原则:首先是客观性原则,不仅要审查有无甲乙双方的签字与意见,而且要审查签字、意见的真实性。其次是整体性原则。应把签证事项放入整个工程的大环境中加以考虑,避免工程量的重复计算。第三是全面性原则。不仅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的真实性,而且要审查签证事项发生数量的真实性。审查变更及签证的真实性可用以下几种方法:3.3.1因果判断法甄别虚假签证。首先按时间顺序对相关资料作专题收集并组成资料链,再按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判断这样的“因”是否可导出这样的“果”,或这样的“果”是否源于这样的“因”。某管线工程签证挖管沟39.5km,另增加5.5km淤质土管沟,2.8km石方段管沟(果),结算时按签证共计入管沟47.8km。经查管线的设计长度和竣工验收长度均为39.5km(因),最终认定资料造假和虚假签证,核减8.3km的管沟挖埋。3.3.2反向逆证法识破数据篡改。首先应注意所关注的资料是否具有这些特征:是不是复印件,笔迹或着色有无存在明显差别或拼贴痕迹。发现异常后,再采用逆证法从怀疑数据着手反向推算出与已知的关联数据相矛盾的结论,就可以基本认定资料遭恶意篡改。某楼房工程基础验槽记录(复印件)有关开挖深度、宽度的数据存在明显私改痕迹,根据这些数据结合土壤类别和放坡系数等内在逻辑关系进行推算,无法与设计基础尺寸匹配,审计基本认定存在造假嫌疑。经向原建设单位调阅备案的原始资料,结果证实推断准确。3.3.3对比分析法纠正单向变更。工程发生变更时,很多情况下也遵循有增必有减的法则,而不总是只增不减。基础回填改用砂砾石(增加),就意味着原设计灰土的取消(减少)。采用对比分析的方法可以发现和纠正联系单只增不减、一边倒的倾向。某房屋建筑工程联系单增加了大面积的天棚装修、内墙装修以及水磨石地坪等工程量,却没有任何对应的减少工程。审计师凭职业敏感认为这里可能有问题,经过对比分析,很快就掌握了设计有规定而实际并未实施的情况。需要注意的是,有时候联系单虽有增也有减,但只减小的不减大的、或只减明的不减暗的、减而不全的情况更具有欺骗性。3.4建筑材料用量及价差的审计。对材料进行审计时主要审查有无价格不实,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的定额用量是否按图纸和定额标准计算,有无任意扩大工程量,提高材料损耗率等。有些施工单位在材料价格上做文章,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看似合理,其实实际工程中却是用中高档的价格购买低档劣质产品,或是用高档价格购买中低档的产品。其次,要结合招投标文件和施工合同来审查,要注意审查合同约定的材料最高限价范围或者计价依据是否超出了常规的合理的范围。对于价格与实物不相匹配、双方议定的价格不合理,审计人员应该进行深入调查,通过向有关人员了解或进行市场询价来求得解答。对于按系数法计算的材差部分,注意材差系数的动态变化和材差计算的基数规定,以地方有关主管部门每季度下发的文件为审计标准,注意材差系数计取的时间与施工进度一致。对于按实结算的材料在审计其价差时,以审计材料用量和材料的实际价格为主。对那些可以据实调整的材料直接审查施工企业的原始票据,特别对装饰材料加强审计力度。3.5工程量核对是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的重点。工程量是一切费用计算的基础,也是审查的重点。工程量的计算是编制结算时最繁琐的环节,由于计算规则多,工作量大,是最容易出现多算、重算或漏算的地方。因此,必须根据竣工图纸、相关资料以及现场情况对工程量的准确性进行核实,从中审查出由于计算上的错误造成工程量与图纸和施工现场不符的项目,特别是一些施工单位预算人员做结算时有意加大工程量和重复计算的情况。实施审计时,应在熟练掌握工程量计算规则的基础上熟悉施工图纸,全面了解工程变更签证单,以做到对整个工程的设计、施工有一个系统、全面、完整的认识,计算时应审查有无多计工程量或者重复计算工程量的问题。工程量的审计办法,要根据需要和具备的工作条件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各方面条件允许,应尽量选择全面审查法。3.5.1全面审查法。全面审查法是指按照国家或行业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的编制顺序或施工的先后顺序,逐一的全部进行审查的方法。其具体计算方法和审查过程与编制施工图预算基本相同。此方法的优点是全面、细致,经审计的工程造价差错比较少、质量比较高,但工作量较大,对于工程量比较小、工艺比较简单、造价编制或报价单位技术力量薄弱甚至信誉度较低的单位须采用全面审计法。即按图纸及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按预、结算编制的程序和项目要求逐项逐条计算、汇总,然后与分包结算的工程量相比较,适用于工程结构比较简单、规模较大、造价较高的项目。3.5.2重点抽查法。根据需要选择单位工程中具有举足轻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