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控制规程1.目的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规范施工过程中质量控制活动,防止不合格的施工及不符合规定的工程交付。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开发项目的工程施工过程质量的控制。3.职责工程部负责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管理。4.工作程序4.1工程质量管理的资源配置4.1.1公司应明确施工过程质量控制部门工程部的人员及职责、权限和施工、监理单位的业务关系。4.1.2配置的施工质量管理人员应满足下列要求:a.专业配置人员满足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的需要;b.岗位人员具有必须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工作经验;c.具有一定组织、沟通、协调能力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4.1.3配备控制质量所需的检测、试验工具、仪器。4.2工程质量控制的方法和手段4.2.1控制的方法进行工程管理质量控制可采用下列方法的一种或任意组合:a.认可,确认;b.签证,签发;c.指令;d.审核,审定,审批;e.旁站;f.检查(巡回、平行、例行检查),检测,检验,验收,核定;g.试验。4.2.2控制的手段4.2.2.1各施工单位应当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等法规标准,建立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责任制,设置专职质检员,按照“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指导思想,采取有效的手段,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工程范围的施工质量负责。4.2.2.2在质量控制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工程、施工,可采取下列手段:a.暂停施工;b.返工;c.返修;d.请求设计变更;e.停用、禁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设备);f.限时纠正;g.拒收;h.禁止继续施工。4.3质量控制项目及内容4.3.1质量控制按单项、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4.3.2控制项目:a.土方与爆破工程;b.地基与基础工程;c.地下防水工程;d.混凝土结构工程;e.钢结构工程;f.地面与楼面工程;g.门窗工程;h.装饰工程;i.屋面工程;j.室内给、排水工程;k.室外给、排水工程;l.空调工程;m.电梯安装工程;n.道路工程。4.3.3控制内容4.3.3.1工程质量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a.按国家、行业的相关规范标准;b.按公司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文件执行;c.工程使用的材料、构件是否符合规定;d.工程使用的机具、模板是否符合要求;e.混凝土配合比及配合比试验结果的确认;f.施工单位建立、保存并提供的自检、试验记录是否完整、齐全、准确、有效;g.施工程序、方法和结果是否符合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4.3.1.2为了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质标准,工程部每周至少组织一次监理、业主、施工单位责任人进行工程质量检查,对各施工单位本周完成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对不合格工程或质量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将评定结果在监理例会上通报。4.4控制时机4.4.1工程使用的重要材料(如水泥、钢材、配件、构件)在进入施工现场、采购验收后使用之前进行确认、核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规定需要复检的材料,必须有施工单位和监理方见证取样,并送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4.4.2机具、吊具、模板在第一次使用之前进行认可;4.4.3分部、分项工程在施工过程中进行旁站或检查,施工结束后进行确认或验收;4.4.4隐蔽工程在前一工程结束后,经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下一工程。4.5工程质量检验4.5.1检验判定结果分为:a.合格,符合规定和要求;b.不合格,不符合规定和要求。4.5.2合格包括工程质量合格,施工、作业合格。4.5.3不合格包括材料不合格,程序、施工、作业及方法不合格,不合格亦可分为单项指标不合格。4.5.4应确保不合格工程、施工不验收,不批准进行下一工程、工序的施工作业。4.5.5施工过程中的上一道工序未经验收,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对分项工程的工序节点和成品验收,验收时必须先向监理报验,并提前24小时向监理单位送报验材料。4.5.6对不合格工程、施工要按照《工程质量问题处理规定》进行处置。4.6竣工验收4.6.1竣工验收的具体内容按《工程竣工验收控制规程》执行。4.6.2工程施工技术资料是施工质量可追溯的依据,各单位应该与工程同步,及时有效的整理,要求项目齐全,内容具体,手续完备,真实、准确、可靠。4.6.3工程资料的填写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050328—2001和《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统一用表》的规定整理填写。4.6.4工程竣工时,各施工单位必须交业主四套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音像资料),其中一套必须是原件,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有关签字完整有效。5.支持性文件5.1《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5.2《工程质量问题(事故)处理规定》5.3《工程竣工验收控制程序》6.相关记录施工过程质量控制记录、报告、表格主要由施工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