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赛迪重工设备有限公司QQEO/SZSS0102-2012版本:C/0受控状态:分发号:承包方访问者管理办法2012-11-30发布2012-12-01日实施(内部资料不得翻印)QEO/SZSS0102-2012C/0版承包方访问者管理办法1前言本标准为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作业类文件。本标准由综合管理部提出并归口管理。本标准起草单位:综合管理部。本标准批准人:郭朗本标准审核人:王耀军本标准起草人:陈志琴QEO/SZSS0102-2012C/0版承包方访问者管理办法21目的为确保承包方具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提供优质服务和产品的能力,使承包工程、产品质量和服务及安全和环保符合相关要求,及规范访问者出入门管理,特制定本程序。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对承包方的评定、选择与监督管理,以及访问者的出入门管理。3职责3.1工程部是承包方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承办承包方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3.2综合管理部负责监督管理物业日常出入门执行情况的工作。4工作程序4.1准入管理4.1.1工程部对已经或可能发生合作关系的承包方建立档案,确定合适的承包方。4.1.2质量安全部部审查、验收施工单位的相关资质,验收合格后批准准入。4.2承包方的资质审查对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危害的承包方和供应方,必须对其施加控制。承包商和供应方进入公司应接受HSE资质审查,主要包括:a)《安全生产许可证》;b)HSE责任制;c)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d)HSE体系文件;e)主要负责人、HSE监督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和应急体系等。4.3承包方管理4.3.1各部门对本部门的承包方在重大环境因素和重大风险上施加影响。传达公司HSE管理方针,让对方了解公司的健康安全、环境行为,并且通过协议条款对他们提出相应的安全生产、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要求。4.3.2工程承包方或设备维修合同方等相关方在签订合同后,必须还要签订《承包方安全合同》。4.3.3工程部组织对承包方对项目中的环境因素、危险源进行识别、评价。QEO/SZSS0102-2012C/0版承包方访问者管理办法34.3.4对评价出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因素和产生重大风险的危险源给以关注,并在与相关方签订合同中须明确相应的安全、环保对策及处理方案。4.4安全施工管理4.4.1施工无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如:安全帽,安全带没有使用或佩戴不正确,发现安全隐患,责令停工整改。4.4.2野蛮施工、不听劝阻、责令其停工整顿,劝阻三次以上仍不整顿的,有权取消其作业资格。4.4.3发生人为安全、设施事故、视事故轻重,严肃处理,按《事故、事件控制程序》执行。4.4.4特种作业按规定办理作业票,执行《作业许可控制程序》。4.5施工项目的安全与环境管理4.5.1在项目施工中,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各种粉尘、废水、噪音,防止其对环境和对周围生活居住区居民造成污染和危害,预防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各类危险,避免事故的发生。4.5.2施工现场不得熔融沥青或焚烧油毡、油漆及其他能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4.5.3施工用料要堆放整齐,并有相应的防雨、防潮、防火措施,对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要设防护措施。4.5.4施工废弃物要及时清理,并运送到指定地点堆放,对运输中易造成扬尘的废弃物要进行遮盖。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4.5.5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公司的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与管理。5访问者管理5.1凡是来公司送货或洽谈业务的所有外来人员,来访达到门卫时,值班保安,应有礼貌的向来访客人问好,并了解清楚来访者来访目的后,与被访者电话联系,经联系,没有征得被访者同意,不得让来访者进入公司,否则,追究值班保安的责任。5.1.1对来公司洽谈业务的客户,值班保安问明来访目的,首先与被访人电话联系确认,征得被访人同意后,值班保安,应让客户进行入厂登记,将来访者姓名、有效证件、工作单位、随行车号、来访事由、被访对象、入厂时间,以及是否携带贵重物品等,逐项详细地进行登记,字迹要工整、整洁,不得随意涂改。5.1.2登记完毕后,值班保安,应指明来访路线,让来访客人填写出入门条,并要求来访者离开时,需让公司被访对象签字并写明离开时间,来访客人方可离开。5.2对来公司送货客户,首先让送货客户进行登记,要将来访者姓名、有效证件、工作单位、所送货物名QEO/SZSS0102-2012C/0版承包方访问者管理办法4称、数量、送货车号、入厂时间,逐项详细地进行登记,然后电话通知仓库准备接受物料,仓库物料员说明达到地点后,值班保安,让来访者填写出入门条,引导其入厂。5.2.1对来访车辆货物不多,值班保安,指定客户车辆停放在指定停车区域。5.2.2对来访车辆货物多,需要入厂卸货,值班保安让其办理完登记手续后,引导车辆入厂,并监督其卸货。5.3来访客人离开时,值班保安,检查出厂车辆携带物品,收回发放的出入门条,检查被访对象是否签字,登记好来访客人出厂时间,并有礼貌的向来访客人致别。5.4如来访者有携带公司产品外出时,应有相关部门开据的有效放行条,值班保安方可放行,如无放行条,一律视为偷盗论处。5.5偷盗金额(按实物的进货价)在500元以下的按5倍罚款处理;偷盗金额(按实物的进货价)在500——1000元之间的按10倍罚款处理;偷盗金额(按实物的进货价)在1000元以上的报警处理。6相关文件6.1《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与控制管理程序》6.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6.3《能力、培训和意识管理程序》7附录A:修改记录日期修改前版本修改后版本修订内容修改控制单号登记人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