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工艺纪律是公司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为维护工艺的严肃性,保证工艺贯彻执行,确保产品的质量安全文明生产而制定的某些有约束性的规定,工艺纪律是确保公司有秩序地进行生产活动的重要法规之一。第一条目的规定工艺纪律管理及检查考核的要求和办法,确保生产工艺与之相关的流程在受控状态下执行。第二条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过程中工艺纪律的管理、检查和考核。第三条定义工艺——指劳动者利用生产工具对各种原材料、半成品进行增值加工或处理,最总使之成为制成品的方法与过程。工艺文件——指作业指导书、工艺流程卡、工艺附图、参数对照表、样件、设备操作规程等能够及时而有效地指导员工进行正确而规范化操作的正式文件。工艺纪律——指生产过程中,为保证工作正常进行而要求成员必须遵守的规章、条纹的总和。这些规章和条文包括工艺流程卡、作业指导书等。工装——即工艺装备,指制造过程中所用的各种工具的总称。包括刀具、夹具、模具、量具、检具、辅具、钳工工具、工位器具等工装为其通用简称。第二章工艺纪律的主要内容第一条职能部门工艺纪律1、职能部门下发的工艺文件必须做到“正确、完整、统一、清晰”,并能有效地指导生产;2、各产品的工艺、技术文件的变动更改,必须经公司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书面修改通知书,副总以上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3、凡交付生产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原辅材料等必须进行检验,使之符合标准、技术、工艺文件的要求。如需代用时,应评审代用标准或规定的符合性。4、生产车间必须以工艺文件为依据安排生产,并做到均衡生产。5、设备部、生产车间必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安全可靠,符合设备使用要求和相关规定。6、所有的工艺装备应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计量器具应周期性检定,以保证量值正确、统一。7、按照公司有关培训制度,操作工上岗前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达到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二条现场作业管理的工艺纪律1.工艺文件的管理1.1生产技术部负责对生产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进行编制、转换、下发、回收等工作;1.2生产车间班组成员负责工艺文件、样件的完好性,在产品上线生产前,班组成员要把工艺文件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摆放到生产现场的指定位置;1.3工艺人员在处理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技术问题时,要坚持“三按”(按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工艺文件)进行操作,发现文件不正确时,要及时反馈修改文件,车间班组长和一线员工有责任对其发现的文件错误及时反馈,以使文件能够持续有效地指导生产;1.4一线员工要熟悉本岗位产品的工艺文件,生产时应严格按照工艺文件及作业要求的规范化操作要领正确地操作,要保证操作与工艺文件规定的一致性。发生工艺文件规定模糊或产生歧异时,应及时反馈到有关部门。生产技术部对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第二条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的管理2.1生产技术部下发的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必须是盖有受控章的正式文件,对于非正常渠道下发的非正式文件,生产车间有权不予执行;2.2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与其他工艺文件一样,在指导一线员工生产操作时具有严格的约束力,生产车间等相关执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通知规定的内容进行正确生产操作;2.3生产技术部有责任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进行必要解释或补充,并要求生产车间相关人员按文件规定贯彻执行。现场工艺员对技术通知等临时性工艺文件拥有最终解释权;第一条运行管理(一)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二)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三)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学工业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规定,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四)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五)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六)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运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七)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八)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第二条开车(一)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齐备、合格。投料前必须进行分析验证。(二)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气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三)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应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四)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五)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六)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加减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七)开车过程中要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情况紧急时应中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第三条停车(一)必须编制停车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二)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三)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四)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五)冬季停车后,要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第四节紧急处理(一)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努力作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二)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三)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四)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速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第五节工艺的变更(一)使用单位不准随意变更工艺控制指标,尤其是各种化学反应的压力温度、原辅材料及产品质量等重要控制指标。(二)各单位技术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及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定额的查定,监督工艺指标执行,优化操作技术及工艺技术,消化吸收外来经验和技术。从实践中找出影响安全,成本和生产过程控制的不合理的工艺指标,及时提出变更意见。(三)工艺指标变更程序一般指标变更由生产车间技术负责人向公司主管部门提交工艺控制指标变更申请。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协调设备、安全、调度、供应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对工艺指标变更申请进行论证。由技术部门编制工艺指标变更通知单,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下发生产单位,调度室,并报总工办备案。重要或较大的工艺控制指标变更,需报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关键设备及装置的更新、大修要由生产处、技术处和有关技术人员广泛搜集新设备、新技术信息,研究在用设备、装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造方案,经公司负责人审核,报总工程师同意,经经理办公会批准后,适时安全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