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集体协商指导员应当注意把握的几个主要问题一、把握企业集体协商制度一般规定•(一)协商程序•1.双方协商代表产生程序合法、人数对等,职工方协商代表应竞选产生,或职工本人报名,车间(分厂、分公司)与工会共同推荐,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向全体职工公示。推荐产生的代表有10名以上职工联名提出异议的,应提请另选他人;•2.协商要约、应约采用书面形式(口头要约、应约的,事后应补办书面手续),且时间、内容等符合相关规定;•3.协商前,工会应组织职工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征集职工对工资福利等调整的意见,形成调查报告;•4.企业方应向工会(职工方)提供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会计报表、用工报表、所得税决算报表等资料;•5.协商前,工会应组织职工方协商代表就协商内容和方法、相关报表的分析和应用进行培训;•6.协商会议记录详尽、准确,且经双方首席协商代表签字确认。•(二)协商内容•7.合同确定的职工工资等项内容符合法律规定、高于地区最低标准;•8.合同确定的工资调整幅度符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地区工资增长指导线要求,准确反映企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和地区物价增降状况;•9.合同确定的企业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计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计算,凡是国家有规定的执行国家标准,国家没有规定的执行地区标准,地区没有规定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规定的,由企业方与工会协商确定,其标准为90%以上职工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能够完成的标准。•(三)协商成果的确定•10.集体合同草案报请上级工会预审并按预审意见整改;•11.集体合同草案依法提交职代会审议,且经无记名票决过半数通过;•12.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资料报送人社部门备案;•13.合同生效后5日内,采取书面形式向职工公布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并留存佐证资料。•(四)协商成果的履行•14.企业每半年向职代会或团组长会报告一次工资集体合同履行情况:•15.主动申请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合同履行情况评估,并按照评估意见整改;•16.合同期内,集体合同条款全部得到履约执行,或经协商调整条款得到履约执行,企业未发生履行集体合同争议;•17.工资集体合同约定的职工工资平均水平与职工实领工资平均水平差距小于10%;•18.80%以上职工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及集体合同中涉及自身利益的条款基本知晓。•以上18条中,重要的有8条:•即2.12.13条和1.3.10.11.15条,•为方便记忆,可以归纳为“四书五经”:•“四书”:•要约书•应约书•备案书2•公示书•“五经”:•职工方代表经选举产生•协商内容经职工商定•合同文本经上级工会预审•合同草案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合同履行效果经评估机构评估•这里的评估机构,是包括企业协商代表、上一级三方机构或其指导委员会、工资协商指导员等在内的人员组成。•二、把握指导协商工作的方向原则•(一)集体协商不仅是工资协商,也不仅是涉及一个部门的工作和业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颁布的《集体合同规定》,集体协商双方可以就下列多项或某项内容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劳动报酬。主要包括:(1)用人单位工资水平、工资分配制度、工资标准和工资分配形式;(2)工资支付办法;(3)加班、加点工资及津贴、补贴标准和奖金分配办法;(4)工资调整办法;(5)试用期及病、事假等期间的工资待遇;(6)特殊情况下职工工资(生活费)支付办法;(7)其他劳动报酬分配办法。•2、工作时间。主要包括:(1)工时制度;(2)加班加点办法;(3)特殊工种的工作时间;(4)劳动定额标准。•3、休息休假。主要包括:(1)日休息时间、周休息日安排、年休假办法;(2)不能实行标准工时职工的休息休假;(3)其他假期。•4、劳动安全卫生。主要包括:(1)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2)劳动条件和安全技术措施;(3)安全操作规程;(4)劳保用品发放标准;(5)定期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体检。•5、补充保险和福利。主要包括:(1)补充保险的种类、范围;(2)基本福利制度和福利设施;(3)医疗期延长及其待遇;(4)职工亲属福利制度。•6、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主要包括:(1)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禁忌从事的劳动;(2)女职工的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劳动保护;(3)女职工、未成年工定期健康检查;(4)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登记制度。•7、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1)职业技能培训项目规划及年度计划;(2)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提取和使用;(3)保障和改善职业技能培训的措施。•8、劳动合同管理。主要包括:(1)劳动合同签订时间;(2)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的条件;(3)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续订的一般原则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4)试用期的条件和期限。•9、奖惩。主要包括:(1)劳动纪律;(2)考核奖惩制度;(3)奖惩程序。•10、裁员。主要包括:(1)裁员的方案;(2)裁员的程序;(3)裁员的实施办法和补偿标准。•11、双方认为应当协商的其他内容。•从上可以看出,集体协商的内容直接包括了职工的收入分配权、安全与健康权、就业和社会保障权、发展和精神文化权“四权”,隐含着建会和入会权和民主管理权,因为协商和组织权、参与权都是集体劳权的要件,组织权是前提,集体协商权本身就是民主参与。因此,企业建立集体协商制度,是落实“六权”的基础性制度。•(二)常见问题辨析3•1、企业是自主分配不用协商。有人认为“企业自主分配就是老板说了算”。这是个误区。企业自主分配不等于企业经营者自主分配。因为,企业是资本和劳动的结合,没有劳动,资本不可能升值。反之,同理。说明企业资本和劳动的有机结合共同创造了企业价值。共建共享,共享才能共建。因此,让职工有权决定收入增长,才能激发职工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实现劳动报酬与企业生产率同步提高,才能降低职工流动率,留住人才,稳定队伍,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2、企业有分配制度不用协商。一些企业都有关于详细的工资分配制度,作为企业规章制度的一部分。这倒是成为影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一个障碍。实际上,这些规章制度相对原则和格式化,有时缺乏与时俱进。不能以企业规章制度中有工资分配规定代替集体协商制度。因为,通过集体协商确立的集体合同,效力要高于企业的规章制度,协议双方都要严格执行。同时,集体协商更具有实效性,符合现实的企业发展要求和职工普遍需求。•3、劳务派遣工(农民工)不用协商。一些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认为劳务派遣工的工资问题应当在派遣单位,不应在用工单位开展集体协商。《劳动合同法》第63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同工同酬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相同;二是在相同的工作岗位上付出了与别人同样的工作量;三是同样的工作量取得了相同的工作业绩。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因此,在同一用工单位中,要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把劳务派遣工纳入工资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无论身份如何,都要按照劳动定额、工时工价确定同样的劳动报酬。对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奖金、福利等应当开展专门协商。•4、困难企业不能协商。有人说,当前,经济不景气,下行压力太大,企业亏损严重,亏损面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这么困难,你们还开展工资协商,涨工资,是不是想把企业搞黄呀?•首先,在为什么的问题上,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分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效益好、职工工资水平高的企业,还是效益不好、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经营困难的企业,都要依法开展集体协商。这是培育劳资合作理念、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尊重职工主体地位、发挥职工能动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基本措施和有效途径。•其次,在怎么样的问题上,对于困难企业,重点是通过协商薪酬努力稳定工作岗位,并就企业工作支付办法、企业最低工资、职工社会保险、待岗技能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等进行协商,建立工作支付保障机制和欠薪补偿机制,保证职工合理的劳动报酬权益。•再次,要明确“工资协商不等于涨工资”。工资协商是建立在双方平等的基础上的,对于企业亏损的,可以协商下调职工工资水平,通过协商实现劳资互利共赢,与企业同舟共济,共渡难关。•5、国有企业不能协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有国资委确定,企业只有执行权,没有话语权、协商权和自主决定权。事实上,虽然国有企业工资总额没有协商空间,但是其分配比例是可以协商的。目前普遍存在着内部分配向高管和管理层倾斜,一线职工收入偏低问题,因此,工会应当重点就不同层级职工的分配比例、职工奖金津贴、教育培训费提取使用、考核奖励制度制定等方面内容进行协商,也可以结合职工普遍需求确定集体协商内容,建立起企业正常的集体协商机制以及合理的企业收入分配和激励约束机制。4•6、股份制企业不能协商。加大国资国企改革步伐,将会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企业将增加。股份制企业协商的重点是处理好工资分配、股息红利与劳动分红之间的比例关系,使职工付出的劳动得到相应的报酬。实行股份制后,工资仍是企业职工的固定收入来源,通过工作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应是主要取向,并主要以劳动者素质、技能的提高来带动工资的提高。•要处理好按劳分配与股权分配的关系,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原则,强化股份制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合理确定资本分红率。资本分红,一般按照只能略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并低于同期工资增长率确定。企业在向劳动者支付了工资之后,再将一定比例的利润或超额利润向劳动者进行分配——用于劳动分红。企业效益下滑,不分或者少分红。要防止压低职工工资提高分红的现象发生。•三、把握集体协商工作的尚方宝剑•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对集体协商都提出明确要求。特别是今年,中央连续下发了三个文件,下面将其中有关集体协商方面内容归纳整理如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在第七部分:“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中,提出“劳有所得”。•提出: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加强社会建设,必须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目的。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加强社会建设,必须加快推进社会体制改革。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加快形成政府主导、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快形成政社分开、权责明确、依法自治的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加快形成源头治理、动态管理、应急处置相结合的社会管理机制。•在第(三)部分,“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中,提出:•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兼顾效率和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完善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初次分配机制,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深化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保护劳动所得。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保护合法收入,增加低收入者收入,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十八大报告》是我们党的最高的纲领性文件。(二)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9)发展基层民主。畅通民主渠道,健全基层选举、议事、公开、述职、问责等机制。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基层协商制度化,建立健全居民、村民监督机制,促进群众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依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5加强社会组织民主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