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欢化理论是巴赫金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学术界把巴赫金的学术活动分为两个不同的时期:早期的文学研究和晚年的文化研究,并把狂欢化理论视为一种文化研究,但是,这个理论最初是他在研究长篇小说话语时提出来的,而且又由于文学和文化的不可割裂的关系。狂欢化理论对于文学创作与批评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主要从“狂欢”这一术语出发,去阐释一下狂欢的新内涵。对于“狂欢”这一术语,学术界有着不同的理解与阐释。韩山师范学院中文系洪晓先生的《狂欢正解——狂欢理解综议》一文中,总结和评价了目前的六种主要理解:娱乐说、非理性的激动情绪状态的理解、宣泄说、后现代说、颠覆说、自由说,并认为狂欢的内核是一种个体的生命自由。洪先生认为,狂欢最核心的特质是自由,而这种自由是一种生命的自由,它通过顺应人的本能欲望来突破外界束缚,激发起人的生命潜能和生命欲求来超越现实的必然有限性,让生命得以自由驰骋,给予生命绚丽多姿的演绎。面对理性的过度发达,伦理理性、工具理性和科技理性等对人的丰富性、复杂性、能动性等的扼杀,它大声疾呼着感性的解放和满足,力图恢复人的完整性,用具体的、温馨的世俗情感对抗着冷冰冰、机械的理性机器;它敢于颠覆和打破权威的光环,让个体得到独立和自由,极大地激活了人的生命和个体意识;它不让生命受到任何的压抑,人们在其怀抱中可以尽情宣泄;也不让生命有任何的苦难阴影笼罩,倡导快乐原则,让人感受到人的本质力量的张扬;面对异化的、残酷的现实,营造了一个“人化”的乌托邦世界,让人的各种愿望得到满足,让人的真性情得到尽情挥洒,让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因为其对现实的批判和弥补,所以颠覆性和抗争就成了其最显著的特点。但其最终指向是个体的生命自由,饱含着浓浓的人文主义关怀。狂欢的作用就在于维持理性与非理性、本我与自我之间的平衡,以促进人性的和谐全面发展为己任,价值指向是真善美。但我认为,所谓的狂欢,本质上是一种无奈的独白。文明的进步可能给人带来新的自由,也可能带来新的束缚。在人类各种文明高度发达,政治秩序及经济秩序格外完善,现代大机器生产的今天,人被强烈地异化和疏离,彼此的交流异变和隔离,是每个人成为“孤独者”。然而,人是感情的动物,没有交流是不可想象。面对社会,我们的自主意识被剥夺,我们都是小人物,没有言说的权力(即使有,也是鹦鹉学舌式的言说);面对他人,相互信任的基础已被世俗和经济冲刷的无影无踪,彼此的交流变得隔膜。无论是面对社会,还是面对他人,我们都是“孤独者”,因此,我们的没有言说的对象,我们都是在自言自语,都是在独白,而狂欢,则是这种独白的呈现,而且是一种无奈的独白。但是,这种狂欢又是如何去呈现独白的呢?我认为,这种呈现有两种:一是独白的现实呈现——狂欢节与狂欢文化;二是独白的理想呈现方式——文学作品。接下来,我就从以上两个角度去阐释自己对狂欢的理解。首先,是独白的现实呈现——狂欢节与狂欢文化。世界上不少国家都有狂欢节。这个节日起源于欧洲的中世纪。古希腊和古罗马的木神节、酒神节都可以说是其前身。有些地区还把它称之为谢肉节和忏悔节。该节日曾与复活节有密切关系。复活节前有一个为期40天的大斋期,即四旬斋(lent)。斋期里,人们禁止娱乐,禁食肉食,反省、忏悔以纪念复活节前3天遭难的耶稣,生活肃穆沉闷,于是在斋期开始的前3天里,人们会专门举行宴会、舞会、游行,纵情欢乐,故有狂欢节之说。如今已没有多少人坚守大斋期之类的清规戒律,但传统的狂欢活动却保留了下来,成为人们抒民对幸福和自由向往的重要节日。而狂欢文化是一种历史悠久的庆典文化,具有非常强的生命力。在人类文化发展的最初阶段就存在于诸如诙谐性祭祀活动,诙谐性和辱骂性的神话以及对英雄戏仿性的作品中。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先民从对自然神的懵懂崇拜中逐渐解脱出来,而其宗教的以为有所减弱,但节庆仪式中所包含的诙谐成分却以不同的形式保留了下来。此后古希腊罗马的祭祀酒神的庆典,农神节等节日,以及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的广场节庆等都是对狂欢文化的传承,延续。而如今以狂欢节为代表的民间文化则在时代的推动下同大众文化走到了一起,将民间文化中的诙谐因素带入到大众文化的一些形式中,如肥皂剧,广告集会等活动。在巴赫金看来,这种狂欢的笑文化具有以下诸点特征。第一,狂欢节是一种全民参与的活动,它没有边界,无论高低贵贱都可以自由的参与其中。在狂欢节中也不存在演员与观众的区分,因为每个人都既是演员又是观众。狂欢节用笑声消解官方的观念,而采取了非官方的民间立场。“在狂欢节上,人们不是袖手旁观,而是生活在其中,而且是所有的人都生活在其中,因为从其观念上说,它是全民的。在狂欢节中,除了狂欢节生活以外,谁也没有另一种生活。人们无从躲避它,因为狂欢节没有空间界线。在狂欢节期间,人们只能按照它的规律,即按照狂欢节自由的规律生活。狂欢节具有宇宙的性质,这是整个世界的一种特殊状态,这是人人参与的世界的再生和更新。”狂欢往往是在广场,集市等公共地点出现,这些场合本身就是大众聚集的场所,在狂欢节中,这些地方以其开阔,无限制等特点召唤着所有人的参与。第二,狂欢节是与实际的生活想平行,不交融的游戏式的生活,它是人们的“第二世界和第二生活”。在狂欢节日中,这种生活是客观的,真实的,它给大众的是一种真实的生活感受。在巴赫金看来,狂欢节给人们提供了一种实现集体思想的现实方式,这种方式以颠覆官方和教会的根本观念为宗旨,将神圣化的现行制度,现有的宗教,政治和道德价值,规范等一一消解。而这中颠覆与消解本身就是一种生活的方式,它是对人类节庆性的真正本性的体现。因此,狂欢节是一种“实现了的乌托邦”。第三,在狂欢节中,人们由于摆脱了特权与禁令,关于自由与平等的理想均能得以实现,在狂欢节中,人与人不分彼此,互相平等,自由往来,亲昵的接触,插科打诨,俯就和粗鄙等活动成为正常的交往活动。“在这里,在狂欢节广场上,支配一切的是人们之间不拘形迹的自由接触的特殊形式,而在日常生活中,人们被不可逾越的等级,财产,职位,家庭和年龄差异的屏障所分割开来。在中世纪封建制度等级森严和人们日常生活的阶层,行会隔阂的背景下,人们之间这种不拘形迹的自由接触给人以格外强烈的感觉,它成为整个狂欢节世界感受的本质部分。人仿佛为了新型的,纯粹的人类关系而再生。”第四,狂欢节作为一种庆典,其仪式性是非常突出的。巴赫金将狂欢节性庆典活动的庆贺,礼仪,形式等的总和称为“狂欢式”,而其中最为典型的仪式是笑噱的给国王(小丑)加冕和脱冕,而随着加冕和脱冕活动的进行,主人公的身份在国王(官方社会的最高层)和小丑(官方社会的最下层)之间发生了戏剧性的轮换。巴赫金认为,狂欢节的仪式中的加冕与脱冕代表了狂欢文化的颠覆性与革新性,再生性的二位一体,狂欢节中的诸种仪式都以不同的形式传达了更新交替的不可避免,同时也表现出新旧交替的创造意义。正因为如此,巴赫金强调,狂欢节上的仪式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神圣仪式,它们是欢乐的,充满节日气氛的庆典仪式。第五,狂欢节是充满笑声的节日,狂欢节上的笑是民间笑文化的代表,蕴涵了民间文化的生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巴赫金认为,狂欢节上的笑声不是针对某个事件自身的滑稽感与可笑性,而是因为感到了世界整体通过狂欢式的活动,经历了由死亡而后的新生的过程,为新世界的诞生而发出的由衷的笑。因此,在狂欢节上的笑声具有深刻的双重性。“狂欢节上的笑,同样是针对崇高的事物的,即指向权力和真理的交替,世界上不同秩序的交替。笑涉及了交替的双方,笑针对交替的过程,针对危机本身。在狂欢节的笑声里,有死亡与再生的结合,否定(讥笑)与肯定(欢呼之笑)的结合。这是深刻反映着世界观的笑,是无所不包的笑。两重性的狂欢节上的笑,其特点就是如此。”这种狂欢式的笑弘扬交替和更新,反对凝固和僵化,因此具有巨大的生命力和创造力量。第六,怪诞离奇性:将两个反差极大的事物甚至对立的事物结合在一起,神圣与滑稽,高级与低级,伟大与渺小,聪明与愚蠢等对立比较,而显其可笑性。由此可见,狂欢节的设立,狂欢文化形成,是有其存在的合理性的。就像在一个密闭的空间里,给人们一点呼吸新鲜空气的机会,更形象一点来讲就是,我们是监狱里的犯人,而狂欢节则是“放风”。